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491524
大小:620.00 KB
页数:357页
时间:2017-11-11
《第二章 流转税法律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二章流转税法律制度[本章主要内容]本章包括如下四节的内容: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二节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三节营业税法律制度第四节关税法律制度[本章重点内容](1)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视同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的区分和计征、销售额的确定、进项税额的抵扣、应纳税额的计算;(2)消费税:征收范围、自产自用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连续生产已纳消费税的扣除;(3)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确定、征收范围和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4)关税:关税税率、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本章难点内容](1)增值税
2、视同销售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及兼营行为的确定、特殊销售方式销售额的确定办法、出口退增值税的规定;(2)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3)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和征收范围;(4)关税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度本节包括以下七个问题:一、增值税的纳税人和征收范围;二、增值税的税率;三、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增值税的起征点;五、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六、增值税出口退(免)税规定;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增值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增值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我国从1979年起在部分城市试行增值税。1982年财政部制定了
3、《增值税暂行办法》,并自1983年1月1日开始全国试行。1984年9月,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草案)》,并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完善税制,国务院决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在2008年11月5日经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10日以国务院令第538号公布,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额作为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制。按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
4、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者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早在1917年,美国学者亚当斯(T.Adams)就已经提出了具有现代增值税雏形的想法。1921年,德国学者西蒙士(C.F.V.Siemens)正式提出了增值税的名称。但是增值税得以确立并征收最早在法国得以实现的。1954年,法国在生产阶段对原来的按营业额全额课征该为按全额计算后允许扣除购进项目已缴纳的税款,即案增值额征税,开创了增值税实施之先河。以后,增值税在欧洲得到推广,不久又扩展到欧洲以外的许多国家。目
5、前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实行了增值税。增值税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能够得到如此多国家的广泛认可和推行,这在世界税制发展史上是罕见的,被称为20世纪人类在税制淋浴的一个重要改革和成就。增值税得以推广,最主要的原因是其改变了传统的流转税按全额道道重复征税的做法,改由对每一生产流通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由此产生一些自身独特的功能和作用。一、增值税的类型、纳税人和征收范围(一)增值税的类型在实践中,各国实行的增值税都是以法定额为课税对象的。法定增值额和理论增值额往往不相一致,其主要区别在于对固定资产的处理上。所以根据对购入固定资产已纳税款处理
6、不同,可以将增值税分为不同的类型。依据实行增值税的各个国家允许抵扣已纳税款的扣除项目范围的大小,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三种类型。1.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以纳税人的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减去用于生产、经营的外够原材料、燃料、动力等物质资料价值后的余额作为法定的增值额,但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均不予扣除,既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价值,也不考虑生产经营过程中固定资产磨损的那部分转移价值(即折旧)。由于这个法定增值额等于工资、租金、利息、利润和折旧之和,其内容从整个社会来说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所以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7、。2.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允许扣除外购资料的价值以外,对于购置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允许将已提折旧的价值额予以扣除。即对于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磨损程度相应的予以扣除。这个法定增值额,就整个社会来说,相当于国民收入,所以称为收入型增值税3.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购置物质资料的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虽然固定资产在原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商品于出售时都已征税,但当购置作为固定资产购进时,其已纳税金在购置当期已全部扣除。因此,就整个社会而言,这部分商品实际上没有征税,所以说这种类
8、型增值税的课税对象不包括生产资料,仅限于当期生产销售的所有消费品,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这至少将生产三个方面的积极效应:第一,从经济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