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国际货物贸易法

第三章国际货物贸易法

ID:14859140

大小:100.00 KB

页数:29页

时间:2018-07-30

第三章国际货物贸易法_第1页
第三章国际货物贸易法_第2页
第三章国际货物贸易法_第3页
第三章国际货物贸易法_第4页
第三章国际货物贸易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第三章国际货物贸易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三章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贸易法是调整国际贸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既包括调整平等主体间国际商事交易的私法性规范,也包括对国际贸易活动进行管理和规制的公法性规范。国际贸易法的调整的范围主要是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国际货物贸易,又称国际货物买卖,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进行的有形动产买卖活动。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渊源主要包括国内法、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主要贯彻的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

2、主要内容是合同的订立、履行、违约救济、风险转移和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合同之处在于:它是有形货物的买卖合同,且此种货物要进行跨越国界的流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有形货物买卖合同,其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一定在不同国家,至于当事人的国籍是否同不,无须多虑。《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是国际货物买卖法的重要渊源,它的重要作用和显著优点在于29:它有助于减少国际贸易的法律障碍,从而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所设定的规范是统一规范,所以《国际

3、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也称为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又因所设定的是实体规范,所以又称它为国际货物买卖法统一实体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公约的基本原则:(1)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原则;(2)平等互利原则;(3)照顾不同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的原则;(4)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原则。《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公约的适用范围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即属于《公约》的适用范围。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合同,这些国家或其中一个国家虽非缔约国,但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4、,也是属于《公约》的适用范围。《公约》只适用于合同订立和买卖双方因此种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保留公约除了明文许可保留的外,不得作任何保留。明文许可保留的有三种:1、对公约的合同的订立部分或货物销售可以声明保留;2、对公约的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的规定,可以声明保留;3、公约规定,合同的订立、更改或终止,无须以书面为之,可以声明保留。《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与惯例双方当事人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另有协议,双方当事人应视为已默示地同意对他们的合同

5、或合同的订立适用双方当事人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惯例。29《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与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适用凡公约未明确解决的属于本公约的范围问题,应按照本公约所依据的一般原则来解决,在没有一般原则的情况下,则应按照国际私法适用的法律来解决。我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的最早缔约国之一。我国对“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予以保留。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备办具备两个条件: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发价是一方当事人以进行国际货物买卖为目的,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的愿按一定条件和他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价的构成: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6、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价。发价必须具备的条件:(1)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2)建议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以便对方考虑。所谓十分确定,即至少要指明货物的名称且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确定价格的方法,以及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规定确定数量的方法。(3)必须标明发价人在其发价一旦得到接受就将受其约束。发价于到达被发价人时生效。公约规定,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29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

7、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价的条件。发价的效力,因被发价人的拒绝或作出实质性变更而消灭,即使不可撤回的发价,也是如此。发价规定有有效期限的,如期间已过,亦得失效。发价还因发价人的撤销而丧失效力。发价在送达被发价人之前尚未发生效力,发价人可以随时把它撤回。发价即已送达被发价人,但撤回发价的通知在发价之前或与发价同时到达,亦可阻止发价效力的发生。发价送达被发价人之后,即发价已经生效之后,发价人尚可撤销其发价,从而使发价失去效力。只要撤销通知于被发价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发价人。两种不得撤销的情况:①发价写明接受发

8、价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价是不可撤销;②被发价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价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被发价人已本着对该项发价的信赖行事。发价的撤回与撤销的区别。发价的撤回与撤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发价的撤回应该发生在发价生效之前,由于这时发价尚未生效,所以撤回的条件比较宽松。发价的撤销系发生在发价生效之后,由于此时发价已经生效,所以撤销的条件比较严格,即时间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