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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邯郸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烟气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建设地点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每个原双室四电场除尘器基础上,其前部各增加一个4.5m电场,使改造后比集尘面积≥100m2/m3/s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行业类别N802环境治理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编制报告书■编制报告表□填报登记表总投资(万元)3268环保投资(万元)1328所占比例(%)40.6建设单位单位名称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3896967单位名称邯郸市环境保护研究所联系电话0310-3064194通讯地址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邮政编码评价单位通讯地址邯郸市从台区展览路19号邮政编码056002法人代表李恩仪联系人李杰敏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206号评价经费(万元)建设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现状环境质量等级环境空气:GB3095-2012二级地表水:地下水:GB/T14848-93Ⅲ类环境噪声GB3096-20082类海水:土壤:其它:环境敏感特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漠化封地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基本草原□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珍惜动植物栖息地□世界自然文化遗产□重点流域□重点湖泊□两控区□三峡库区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现有工程(已建+在建)本工程(拟建或调整变更)总体工程(已建+在建+拟建或调整变更)排放量及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1)允许排放浓度(2)实际排放总量(3)核定排放总量(4)预测排放浓度(5)允许排放浓度(6)产生量(7)自身削减量(8)预测排放总量(9)核定排放总量(10)以新带老”削减量(11)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消减量(12)预测排放总量(13)核定排放总量(14)排放增减量(15)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废气19810001981000二氧化硫*烟尘702.318.120358461.6358103.1358.5358.5-343.8工业粉尘氮氧化物工业固体废物35.8135.8100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指该项目所在区域通过“区域平衡”专为本工程替代削减的量3、(9)=(7)-(8),(15)=(9)-(11)-(12),(13)=(3)-(11)+(9)4、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评价单位邯郸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公章)法人代表檀建国(签章)项目名称烟气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建设单位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评价人员情况姓名从事专业职称上岗证书号职责签字高双庆环评高级工程师登记证编号:B12060070500负责王红霞环评高级工程师岗证字第B12060014号编写张星炜环评高级工程师岗证字第B12060004号审核20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烟气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建设单位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李恩仪联系人李杰敏通讯地址河北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县联系电话3896967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立项审批部门涉县发展改革局批准文号涉发改备字[2014]第1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N802环境治理占地面积(m2)绿化面积(m2)总投资(万元)3268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328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0.6%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年月工程内容及规模:公司概况: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涉县,规划总容量为4×600MW,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2台600MW燃煤直接空冷发电机组,配套锅炉由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设计和制造。脱硫工程和静电除尘工程与#1、#2机组同步建设,并于2007年正式投产。二期工程未开工建设。处理后的烟气由一个单筒钢筋混凝土烟囱(两炉合用)达标排放,烟囱高度240m,内径9m。静电除尘系统概况:该公司每台锅炉配两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器本体由浙江天洁集团公司生产,阳极板型式为480C型,高度为15.05m,一、二电场阴极线为管状芒刺线,三、四电场阴极线为螺旋线,同极距400mm,总收尘面积为79500m2,烟气流速为0.92m/s,设计除尘效率99.86%,保证除尘效率≥99.7%,自2007年投运以来运行良好,且#1、#2炉电除尘器电气控制部分于2013年1月份和5月份升级改造为南京国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NEPS-HF-01系列高频高压整流电源。20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强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大力开展,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日益受到重视。根据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以及《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玻璃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2014]6号,邯郸地区作为重点治理地区,对烟尘排放浓度要求烟囱出口浓度小于20mg/Nm3。根据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3年8月2日对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做的第三季度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河北省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冀环站[2013]第094号),1#机组烟气流量平均值为1.39×106Nm3/h,烟尘排放浓度平均值为38mg/m3,排放速率平均值为53kg/h;2#机组烟气流量平均值为1.44×106Nm3/h,烟尘排放浓度平均值为33mg/m3,排放速率平均值为47.9kg/h,符合现阶段《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32-2003)标准50mg/Nm3要求。根据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邯郸地区作为重点治理地区,对烟尘排放浓度要求烟囱出口小于20mg/Nm3。目前除尘器效率已无法满足新标准要求,增容提效改造势在必行。基于上述原因,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进行#1、#2炉烟气除尘器改造,设计除尘效率≥99.9%,烟囱排放浓度≤20mg/Nm3,以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及邯郸地区作为重点治理地区的要求。该项目位于涉县龙井大街西侧的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东部,项目中心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1′25.3″,北纬36°35′45.6″,东临主控室机房,西邻厂内道路,北邻事故浆液池,南邻集中制冷站。其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平面布置见附图2,周边关系见附图3。主要建设内容:在每个原双室四电场除尘器基础上,其前部各增加一个4.5m电场,使改造后比集尘面积≥100m2/m3/s,对原除尘器进行完善,确保整体除尘器的清灰效果。静电除尘器的工艺原理:静电除尘器安装在锅炉烟气出口,采用荷电电场和分离电场合一的方法,通过负极高压直流电场放电,使带电灰尘收集于正极收尘板,通过振打落入除尘器底部的集灰斗内,利用高压空气吹着至灰库。20 在电场作用下,空气中的自由离子向两极移动,电压愈高、电场强度愈强,离子的运行速度愈快。由于离子的运行,级间形成了电流,电压升高到一定数值后,放电极附近的离子获得了较高的能量和速度,它们撞击空气中的中性原子时,中性原子会形成正、负离子,带负电荷的尘离子很快向阳极板移动并沉积在阳极板上。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的主要工程量:⑴更新进口导流板、气流均布板等,以保障气流均布效果。⑵原电除尘器进行常规检修,部分更换磨损严重的设备。⑶原电除尘器前部增加一个4.5m电场,配套增加相应的电源控制设备、气力输灰设备等。⑷新增电场下部钢支架及基础。⑸脱硝架支架的加强与部分支撑拆除。电气配套方案:原电气控制设备基本不动,增加一电场相应的电源控制设备。增加电场电源仍取自除尘变,耗能也相应增加,耗能只有电能无其它耗能。根据近三年机组运行时间,除尘器耗能情况统计,增加一电场后,每年要增加电耗172.5万千瓦时。改造后电除尘器技术参数:改造后的静电除尘器达到的技术指标:在#1、#2机组原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基础上,前部增加一个4.5m电场,使除尘器改为两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改造后的静电除尘器可达到的技术指标如下:除尘器型号:2FAA3*45M+2*40M-2*156-150流通面积:468m2烟气流速:1.05m/s总集尘面积:100620m2总比集尘面积:102.13m2/m3/s本体漏风率:≤2%;气流均布系数:<0.2;设计压力:±9.8kPa;最大瞬时承受压力:±11kPa;预期达到的技术指标:20 除尘器出口含尘量:≤30mg/Nm3;静电除尘器改造方案的主要优点:⑴设计除尘效率≥99.9%,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最新要求:火力发电锅炉粉尘排放限值≤30mg/Nm3,邯郸地区作为重点治理地区,烟囱出口浓度≤20mg/Nm3。⑵利用原电除尘器前的空间,只需对原电除尘器进行常规检修;⑶除尘器阻力不增加,无需改动引风机;⑷对烟气温度、含硫量等适应性强;⑸除尘器除长度、宽度方向尺寸不变,不影响原周边设施;⑹技术成熟,运行可靠,维护量小,维护费用低。该项目不用增设人员,配套设施均由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⑴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气处理系统情况一期工程主要采取烟气湿法脱硫和静电除尘装置对烟气进行处理,充分降低空气污染物排放,根据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3年8月2日对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做的第三季度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河北省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冀环站[2013]第094号),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1。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项目单位数值一数值二数值三处理方式烟尘1#机组排放速率kg/h33.462.862.8石灰石-石膏法排放浓度mg/Nm32445442#机组排放速率kg/h39.450.054.4排放浓度mg/Nm3273438SO21#机组排放速率kg/h168166179静电除尘排放浓度mg/Nm31231201262#机组排放速率kg/h82.187.788.9排放浓度mg/Nm3576063氮氧化物1#机组排放速率kg/h92.896.593.4低氮燃烧排放浓度mg/Nm36870662#机组排放速率kg/h115120119排放浓度mg/Nm380828420 依据国家环保部总量减排核查认定,2013年SO2排放总量为6179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3798吨.其中1#机组SO2排放量为3239.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991.28吨;2#机组SO2排放量为2939.3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806.72吨。⑵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系统情况原有工程的化学酸碱废水、冲洗排污水、脱硫废水、冲灰渣水、煤系统排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①工业废水:采用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对经常性废水(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再生废水,即化学酸碱废水)、间歇性排水(包括空气预热器、静电除尘器冲洗水及锅炉排污水等)以及数年一次的锅炉酸洗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进入回用水池,可作为冲渣系统的补充水。②含油污水:油罐区及主厂房的含油污水集中收集后,经隔油池和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废水作为煤场喷淋和输煤系统冲洗补充水。③脱硫废水:脱硫废水来自石膏脱水的第一级水力旋流器及高效浓缩器的浓缩液,主要含有石膏、飞灰等悬浮物,并含有铜、镁、锌等重金属离子和强酸阴离子。需要设置单独的脱硫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可用作干灰调湿用水。④冲渣水:除渣系统脱水仓溢流的冲渣水,经澄清及调质处理后打回除渣系统循环使用。不足部分由回水池蓄水进行补充。⑤煤系统排水:煤场和输煤系统冲洗废水经沉煤池澄清过滤后重复使用。⑥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用水。⑦当干灰完全综合利用时,则将处理后的脱硫废水作为冲渣系统补充水,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的部分废水作为脱硫系统用水的补充水。⑶固体废物:国电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灰、渣和石膏,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工程灰渣年产生量为50万吨,目前全部根据购销合同外销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年产生量约10万吨,脱水后的石膏根据购销合同全部外销综合利用。⑷噪声:依据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监测资料,厂界噪声昼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20 ⑸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审批、验收情况:审批情况: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审[2004])368号《关于河北国电龙山发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2007年10月27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会同河北省环境保护局、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涉县环境保护局、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华北分公司对国电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原河北国电龙山发电厂)一期工程进行了现场检查及验收(验收组名单附后)。参加验收会的单位还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国电南京环科所、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国电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与会代表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国电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环境保护执行报告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验收意见如下(见附件):国电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2×600MW机组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国电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未开工建设。电厂主要的环境问题:由于近几年煤炭资源供应的不确定性,原设计和校核煤种的接收基灰份为21.73%和26.05%,而现在煤种发生了较大变化,燃用煤质较差,实际燃煤接收基灰份平均在36%左右,电厂现有排放烟尘浓度符合现阶段《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32-2003)标准50mg/Nm3要求,根据已颁布的新修订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32-2011)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现有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执行新的排放标准,邯郸地区作为重点治理地区,对烟尘排放要求烟囱出口小于20mg/Nm3。为了在2014年7月1日前完成相关改造,国电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决定进行烟气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20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等):涉县地处太行山东麓,河北省西南部,东与武安、磁县接壤,南与河南省林州市、安阳县毗邻,西与山西省黎城、平顺县相接,北与山西省左权县搭界。涉县系太行山东侧深山区,境内河谷纵横,山高坡陡,多悬崖峭壁,平均海拔高程在1000m左右,最高点位于辽城乡的羊大垴,海拔1562.9m;最低处为东南部合漳乡太仓一带漳河河床,海拔203m。漳河及各级支流在境内迂回曲折。除较宽山脊及古老夷平台地有零星部分近代冲积物外,大面积基岩裸露,漳河及一二级支流交错而成曲流。因河道纵坡陡、水流急,旁蚀力大,许多河道段沟底冲刷严重,谷坡地横向呈凸形,坡根多成陡坎。纵向因低级支流切割,呈波浪状,为典型侵蚀性地貌地形。涉县属海河流域南运河水系,流经县域的常年性河流是漳河,该河发源于山西省太行山和太岳山,上游分清漳河和浊漳河两支,于涉县合漳村汇合称漳河,流经观台,注入岳城水库。境内全长21km,河床平均宽250m,流域面积58km2。常年有水,多年平均径流量26.73m3/s。以上河流均距该项目较远。涉县地处暖温带,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该区域春秋干旱少雨,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寒冷少雪。年平均气温12.4℃,最高气温为40.4℃;最低气温为-18.3℃。无霜期186天左右,区域内多年相对湿度为60.0%,多年平均降水量571.7mm,降水量多集中在七、八、九三个月。冬季平均气压为969.0hpa,夏季平均气压951.7hpa。区域多年盛行风向为ENE风,风向频率为7.60%。年静风频率为45.78%,全年平均风速为1.4m/s。邯长公路一线的黄土谷地,是风的天然通道,四季之中不断形成偏西风和东北风。根据河北省地震分区图,该区域地震烈度为7级。20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涉县辖8乡9镇、308个行政村,总人口405917人,土地面积1499km2。种植作物以小麦、玉米、谷子、大豆为主,干鲜果产品有柿子、花椒等。区域内矿产资源丰富,乡镇工业发展迅速。涉县由一个原国家级贫困县一跃进入全省强县行列,是邯郸继武安之后第二位,基本竞争力跃居全国第240位,被评为全国县城经济基本竞争力提升速度最快的百县(市)。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366288万元,第一、二、三产业分别为90012万元、1678595万元、597681万元。县内主要的交通干线有邯长铁路和邯长公路,各乡镇都有不同等级的公路通向各村。清漳河畔赤岸村为八路军一二九师驻地,索堡村东有北齐时代的文物古迹娲皇宫,但均距拟建厂区较远。20 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⑴环境空气质量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⑵地表水环境质量漳河在刘家庄、连泉断面水质为Ⅱ类,在西达断面水质为Ⅰ类,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要求。⑶地下水环境质量有关监测资料表明,地下水主要监测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⑷声环境质量现状区域环境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一般环境保护目标:台村(距拟建项目东北约1100m),下庄(距拟建项目东北约1700m);环境保护级别:《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20 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达到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32-2011)标准,邯郸地区作为重点治理地区,对烟尘排放浓度要求烟囱出口小于20mg/Nm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结合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的种类及特点,该项目不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因而本项目不建议总量控制指标。20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该公司现有装机容量为2台600MW燃煤直接空冷发电机组,配套锅炉由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设计和制造,每台锅炉配两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在每个原双室四电场除尘器基础上,其前部各增加一个4.5m电场,将除尘器改为两室五电场电除尘器,使改造后比集尘面积≥100m2/m3/s,采用荷电电场和分离电场合一的方法,通过负极高压直流电场放电,使带电灰尘收集于正极收尘板,通过振打落入除尘器底部的集灰斗内,利用高压空气吹着至灰库。设计除尘效率≥99.9%,改造完成后静电除尘器的除尘效果有很大的提升。该工艺流程如下:投入使用检验施工建设清理场地主要污染工序:施工期: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建筑垃圾和扬尘等。营运期:⑴废气:1#、2#机组烟气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完成后,一年可减少约343.8吨烟尘排放量,有效地减少了大气污染。⑵噪声:主要是空压机等设备噪声。⑶固废:除尘灰。20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1#机组烟气静电除尘器改造废气量973000万m3/a973000万m3/a烟尘18095mg/m3176064t/a18.1mg/m3176.1t/a2#机组烟气静电除尘器改造废气量1008000万m3/a1008000万m3/a烟尘18095mg/m3182397.6t/a18.1mg/m3182.4t/a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烟气静电除尘器除尘灰358103.1t/a0噪声施工期:通过类比调查,选用低噪声设备后,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声压级约为75-90dB(A);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空压机等设备噪声,产生的噪声值为90-105dB(A)。其他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本项目在原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征用土地,对区域植被资源的破坏少,生态环境影响较小。20 环境影响分析20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及土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扬尘。⑴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有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类比调查,施工设备声级在75dB(A)-90dB(A)之间。通过制订出详细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布局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按噪声衰减模式进行预测,施工期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且该项目距离环境敏感点较远,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⑵建筑垃圾施工期将产生建筑垃圾,如处置或清运不当,将会导致施工现场尘土飞扬,严重影响交通运输和居民生活。因此,施工中必须注意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处置。采取相应的环境管理措施:如制订切实可行的建筑垃圾处置和运输计划,避免在交通高峰时清运建筑垃圾,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专车按规定路线运输,按规定地点处置建筑垃圾,杜绝随意乱倒,及时清理并覆盖外运,避免沿途洒落。⑶扬尘建筑垃圾的直接影响是产生扬尘。施工中使用的建筑原材料,如水泥、沙子等运输也将产生大量扬尘。扬尘使大气中总悬浮颗粒物骤增,并随风迁移到其它地方,严重影响周围的大气环境及过往行人的健康等。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如:施工过程中若遇天气干燥起风情况,应对易产生扬尘的路段和堆料场等表面洒水,防止二次扬尘产生;施工现场应采取围挡作业;施工单位应对附近道路实行保洁制度。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地减少扬尘量的产生,从而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⑷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冲洗水和水泥养护排水,一般可就地泼洒;施工期生活废水水量较少,基本可就地泼洒抑尘。施工期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和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综上所述,经采取合理的治理措施后,可有效地降低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且该影响为暂时性的,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20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⑴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该公司现有装机容量为2台600MW燃煤直接空冷发电机组,配套锅炉由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设计和制造。每台锅炉配两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共有4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在每个原双室四电场除尘器基础上,其前部各增加一个4.5m电场,将每个除尘器改为两室五电场电除尘器,使改造后比集尘面积≥100m2/m3/s,采用荷电电场和分离电场合一的方法,通过负极高压直流电场放电,使带电灰尘收集于正极收尘板,通过振打落入除尘器底部的集灰斗内,利用高压空气吹着至灰库,改造完成后静电除尘器的除尘效果有很大的提升。经类比,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对#2机组所配套的两台电除尘器进行扩容改造,改造方案为在原除尘器后部增加一个电场,整体改造为五个电场,电源更改为高频电源,并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造。原除尘效率设计值99.7%,设计改造后的除尘效率为99.91%。改造完成后对#2机组电除尘器进行了性能试验,结果表明改造后#2机组电除尘器的除尘效率达到99.92%,烟尘排放浓度为12.9mg/Nm3,均满足改造的设计要求。此次烟气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完成后,除尘效率可达到99.9%以上,处理后的烟气由一个240m高的单筒钢筋混凝土烟囱(两炉合用)达标排放。本工程1#、2#炉烟气静电除尘器改造工程建成前后烟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量见下表: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锅炉烟气烟尘改造前后排放情况一览表项目单位改造前技改后现有煤种达标情况现有煤种达标情况1#机组年排放量(7000小时)t/a369.7-176.1-允许排放浓度mg/m350-20-排放浓度mg/m338达标18.1达标2#机组年排放量(7000小时)t/a332.6-182.4-允许排放浓度mg/m350-20-排放浓度mg/m333达标18.1达标20 本改造项目完成后,烟尘排放浓度为18.1mg/m3,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邯郸地区作为重点治理地区,对烟尘排放浓度要求烟囱出口小于20mg/Nm3。改造后烟尘的总排放量为358.5t/a,较改造前削减了343.8t/a,在一定程度上当地改善了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⑵声环境影响分析:噪声源主要是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噪声,产生的噪声值为90-105dB(A)。采取减振基座和厂房隔声等防治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且该项目远离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因此对声环境影响较小。⑶固体废物影响分析:该项目产生除尘灰358103.1t/a,较改造前增加了343.8t/a,优先采用综合利用,同时电厂建有干灰场,在综合利用受阻时,用密闭式自卸卡车运至干灰场碾压堆放,固体废物合理处置率100%。综上所述,该项目在营运期严格采取以上相应措施,污染源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0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1#机组烟气静电除尘器改造烟尘在原双室四电场除尘器(共有4台)基础上,其前部各增加一个4.5m电场,将除尘器改为两室五电场电除尘器,使改造后比集尘面积≥100m2/m3/s,设计除尘效率≥99.9%,处理后的烟气由一个单筒钢筋混凝土烟囱(两炉合用)达标排放。满足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邯郸地区作为重点治理地区,对烟尘排放浓度要求烟囱出口小于20mg/Nm3。2#机组烟气静电除尘器改造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烟气静电除尘器除尘灰优先采用综合利用,同时电厂建有干灰场,在综合利用受阻时,用密闭式自卸卡车运至干灰场碾压堆放全部合理处置噪声施工期:建筑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后,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措施后,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中相应的标准要求,且该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噪声,产生的噪声值为90-105dB(A)。采取减振基座和厂房隔声等防治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他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在厂区、厂界种植花草树木,绿化率达到10%以上,起到美化环境、防尘降噪作用,有益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同时使该区域生态环境得到一定补偿。20 结论与建议一.结论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位于涉县龙井大街西侧的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东部,东临主控室机房,西邻厂内道路,北邻事故浆液池,南邻集中制冷站。该项目总投资326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每个原双室四电场除尘器基础上,其前部各增加一个4.5m电场,使改造后比集尘面积≥100m2/m3/s,对原除尘器进行完善,设计除尘效率≥99.9%,烟囱排放浓度≤20mg/Nm3,以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及邯郸地区作为重点治理地区的要求。1产业政策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第一类“鼓励类”的“四、电力第17条: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及复合污染物治理,且涉县发展改革局同意本项目备案(涉发改备字[2014]第1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选址可行性该项目位于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东部,不新征用土地,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办理了规划许可证和土地证,占地符合涉县城市规划要求,选址合理。3清洁生产结论本项目在生产设备选型、工艺选择、污染物治理和达标排放等方面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4达标排放该公司现有装机容量为2台600MW燃煤直接空冷发电机组,配套锅炉由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设计和制造。该电厂每台锅炉配两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共有4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本工程在每个原双室四电场除尘器基础上,其前部各增加一个4.5m电场,将每个除尘器改为两室五电场电除尘器,使改造后比集尘面积≥100m2/m3/s,采用荷电电场和分离电场合一的方法,通过负极高压直流电场放电,使带电灰尘收集于正极收尘板,通过振打落入除尘器底部的集灰斗内,利用高压空气吹着至灰库,经与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对#2机组所配套的两台电除尘器进行扩容改造项目类比,此次烟气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完成后,除尘效率可达到99.9%以上,处理后的烟气由20 一个240m高的单筒钢筋混凝土烟囱(两炉合用)达标排放。本改造项目完成后,烟尘排放浓度为18.1mg/m3,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邯郸地区作为重点治理地区,对烟尘排放浓度要求烟囱出口小于20mg/Nm3。改造后烟尘的排放量为358.5t/a,较改造前削减了343.8t/a,在一定程度上当地改善了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该项目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值为90-105dB(A)。采取减振基座和厂房隔声等防治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昼间小于60dB(A)、夜间小于50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该项目产生除尘灰358103.1t/a,较改造前增加了343.8t/a,优先采用综合利用,同时电厂建有干灰场,在综合利用受阻时,用密闭式自卸卡车运至干灰场碾压堆放,固体废物合理处置率100%。5环境影响⑴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该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有扬尘、噪声和建筑垃圾,通过制订施工期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可缓解或避免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且均为暂时影响,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⑵营运期环境影响营运期各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后,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和环境敏感点产生明显不利影响。6总量控制结合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的种类及特点,该项目不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因而本项目不建议总量控制指标。7项目可行性结论综上所述,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在严格落实所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该项目可行。二、建议⑴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保证各环保措施正常运行;⑵加强环保知识普及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爱护周围的生态环境。20 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项目污染源污染物治理措施验收标准投资(万元)大气治理措施1#机组烟气静电除尘器改造烟尘在每个原双室四电场除尘器(共有4台)基础上,其前部各增加一个4.5m电场,将每个除尘器改为两室五电场电除尘器,使改造后比集尘面积≥100m2/m3/s,设计除尘效率≥99.9%,处理后的烟气由一个240m高的单筒钢筋混凝土烟囱(两炉合用)达标排放。满足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邯郸地区作为重点治理地区,对烟尘排放浓度要求烟囱出口小于20mg/Nm3。13082#机组烟气静电除尘器改造噪声治理措施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14固体废物烟气静电除尘器除尘灰优先采用综合利用,同时电厂建有干灰场,在综合利用受阻时,用密闭式自卸卡车运至干灰场碾压堆放全部合理处置1绿化厂区、厂界种植花草树木绿化率达到10%5合计13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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