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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30
《国立高雄大学公务车辆派遣及租借用办法(草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國立高雄大學公務車輛派遣及租借用辦法民國93年11月30日第58次行政會議通過民國96年6月1日第8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第一條國立高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公務車輛之派遣及租借用有所依循,特依據行政院訂頒之「車輛管理手冊」規定,訂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務車輛依使用性質分為大型客車(41人座)、中型客車(22人座)、小型客車(14人座)、小轎車(3人座)。第三條本校公務車輛之派遣及租借用,需經總務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並以下列用途為原則:一、外出接洽公務或參加會議者。二、接待與公務有關之貴賓。三、經
2、核准之團體活動。四、其他緊急事故或特殊活動。第四條本校各單位人員,外出接洽公務或參加會議,應儘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為原則。第五條派用車輛,以送達為主,乘車者需自行返回,如需乘原車返回,等候時間以不超過2小時為原則。第六條接送外賓派用車輛,限與全校性公務有關者。各單位自行邀約者,車輛應自理。惟公務車尚可支援時,得依本辦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收費標準派用。第七條遠程出差派車,除目的地多處、或多人一起前往,轉搭車不便外,應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以節省經費。第八條 公務車輛之調派,以中、小型客車為原則。大型客車
3、需使用人數達23人以上,且能於使用當日往返者,並應考慮交通車行駛之時間與安全性,遠程或山坡地不得派用,申請人或領隊需自行負責車輛與人員之安全並辦妥平安保險。第九條經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之團體活動,非屬公務性質(如自強活動、遊覽等)或搭乘者包括非公務人員(如學生、眷屬等)者,仍應以向旅遊業洽租車輛為原則。第十條使用人應填具派車申請單(如附件一),經單位主管簽核後,轉交總務處事務組統一調派:遠程(外縣市出差)用車,應於用車3日前送事務組簽請總務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後調派。第十一條 車輛調度除緊急事故外,依照
4、各單位送到派車單先後緩急依次調派;申請用車人不得指定駕駛人或車輛。第十二條公務車行駛地點以派車單所填地點為限,乘車人如須赴他處洽公,應另填派車單。第十三條派車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絕派車:一、用車事由不詳。一、申請單位主管未核章。二、塗改到達地點。三、日期不符者。第十四條申請派用或租借用學校車輛,除全校性活動所申請之公務車派遣免收基本費及超程油料費外,悉依下列原則及本辦法第15條辦理。一、駕駛差旅費或加班費、過路費、超程油料費均由派用或租借用者負擔。二、車輛行程超過50公里者,每1公里以10元計算超
5、程油料費(未滿1公里以1公里計)。三、派用或租借用者憑繳費通知單(如附件二)於用車前向出納組繳交費用或以單位預算扣繳,繳交費用者需於取得收據後影印送事務組備查。四、派用或租借用大型客車者,申請人或領隊需注意行車與人員之安全並辦妥平安保險。第十五條申請派用或租借用學校車輛,基本費收費標準如下:一、非全校性活動之公務派車、支援教學參觀(限嘉義以南)或配合團體活動。(一):大型客車─2,000元。(二):中型客車─1,500元。(三):小型客車、小轎車─1,000元。二、本校教職員工,因直系親屬或配偶父母婚
6、喪儀式需求,可申請借用學校車輛。(一):大型客車─3,000元。(二):中型客車─2,000元。(三):小型客車、小轎車─1,500元。三、在不以影響公務或教學原則下,校外單位或人員得專案申請租用本校車輛。(一):大型客車─5,000元。(二):中型客車─3,000元。(三):小型客車、小轎車─2,000元。四、以上基本費收費標準,以8小時計;不足4小時以4小時計減半收費;逾4小時不足8小時以8小時計全額收費。第十六條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並經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附件一國立高雄大學派車單編號:用車
7、事由車輛種類車裝載物料品名目的地搭乘人數人用車時間年月日時分起至年月日時分止申請單位申請人暨聯絡電話申請單位主管簽章核派單位派用車輛□大型客車□中型客車□小型客車□小轎車駕駛姓名是否收費□不收費□收費;新台幣______________繳費通知單號________□無法派車原因:調度:事務組長:總務長:車輛使用紀錄車次起訖地點起訖時間行駛時間行駛里程用車人簽章出場前里程表讀數回場後里程表讀數累計行駛里程公里添加燃料數量公升駕駛人員簽名:管理人員簽章96.05.依據行政院訂頒之「車輛管理手冊」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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