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以限定治疗方式来限制被保险人获得理赔权利的条款是否效

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以限定治疗方式来限制被保险人获得理赔权利的条款是否效

ID:14784467

大小:34.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7-30

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以限定治疗方式来限制被保险人获得理赔权利的条款是否效_第1页
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以限定治疗方式来限制被保险人获得理赔权利的条款是否效_第2页
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以限定治疗方式来限制被保险人获得理赔权利的条款是否效_第3页
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以限定治疗方式来限制被保险人获得理赔权利的条款是否效_第4页
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以限定治疗方式来限制被保险人获得理赔权利的条款是否效_第5页
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以限定治疗方式来限制被保险人获得理赔权利的条款是否效_第6页
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以限定治疗方式来限制被保险人获得理赔权利的条款是否效_第7页
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以限定治疗方式来限制被保险人获得理赔权利的条款是否效_第8页
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以限定治疗方式来限制被保险人获得理赔权利的条款是否效_第9页
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以限定治疗方式来限制被保险人获得理赔权利的条款是否效_第10页
资源描述:

《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以限定治疗方式来限制被保险人获得理赔权利的条款是否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以限定治疗方式来限制被保险人获得理赔权利的条款是否效    【中法码】保险法学·健康保险·合同条款·效力认定(s1002031)  【关键词】民事 保险合同 康宁终身保险合同 保险人 格式条款 限制医疗  方式 免除责任 无效条款 支付保险金  【学科课程】保险法学  【知识点】格式条款无效条款  【教学目标】明确格式条款的概念,掌握保险合同中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裁判机关】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程序类型】民事二审  【案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5年第12期(总第230期)发布  【案例信息】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以限定治疗方式

2、来限制被保险人获得理赔权利的条款是否效    【中法码】保险法学·健康保险·合同条款·效力认定(s1002031)  【关键词】民事 保险合同 康宁终身保险合同 保险人 格式条款 限制医疗  方式 免除责任 无效条款 支付保险金  【学科课程】保险法学  【知识点】格式条款无效条款  【教学目标】明确格式条款的概念,掌握保险合同中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裁判机关】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程序类型】民事二审  【案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5年第12期(总第230期)发布  【案例信息】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以限定治疗方式来限制被保险人获得理赔权利的条款

3、是否效    【中法码】保险法学·健康保险·合同条款·效力认定(s1002031)  【关键词】民事 保险合同 康宁终身保险合同 保险人 格式条款 限制医疗  方式 免除责任 无效条款 支付保险金  【学科课程】保险法学  【知识点】格式条款无效条款  【教学目标】明确格式条款的概念,掌握保险合同中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裁判机关】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程序类型】民事二审  【案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5年第12期(总第230期)发布  【案例信息】  【案由】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12)淮中商终字第0244号  【判决日期】201

4、2年12月13日  【上诉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XX支公司(原审被告)  【被上诉人】王XX(原审原告)  【争议焦点】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签订了人身保险合同后,进行了主动脉夹层覆膜支架隔绝术之后,被保险人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中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方式为开胸手术,但是被保险人接受的手术无需实施开胸,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医疗方式为由,拒绝给予赔偿金,此冲情况下,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中的医疗方式条款是否有效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王XX保险金四万元  一审法院宣判后,被告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

5、决,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裁判要旨】  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不能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关于重大疾病的治疗方式,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对于疾病治疗方式加以限制,规定被保险人未选择保险合同约定的治疗方式则不再保险范围之内,从而免除了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故该保险条款应认定为无效  【法理评析】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一系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负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

6、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二系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三系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具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即为典型的格式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亦适用前述关于格式条款的限制,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据此,在以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

7、的保险合同中规定了以限定治疗方式来限制被保险人获得理赔的权利,从而免除自身保险责任的此类格式条款,应属于“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的此一情形,认定为无效条款  本案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签订了险种名称为康宁终身保险的保险合同,在合同签订后,被保险人进行了主动脉夹层覆膜支架隔绝术,术后被保险人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所患疾病不属于双方保险合同约定的主动脉疾病赔付情形,其选择的治疗方式并非保险合同中约定给付保险金的情形为由,拒绝支付保险金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其在患有重大疾病时,会结合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最有效的治疗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