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城市规划法规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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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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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规划法规课程汇报——地方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现状问题与反思汇报人:李关笑魁学号:20070940109汇报结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定义地方城市规划法规的模式地方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现状问题地方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问题原因探讨反思意见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城市规划有多种存在形式,城市规划科学、城市规划政策、城市规划图纸和文本、城市规划的计划、城市规划的法律。法律是城市规划诸多形态中的一种存在形式。其特点不是内容而是形式,是作为“法”的形式所带来的特征。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主要是指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构成方式,我国的城市规划法规由基本法,配套法和相关法规组成,其中基本法是2007年颁布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配套法包括《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项目选址管理办法》、《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包括《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及《行政复议法》等组成了一个完整的法规体系,涵盖了城市规划的各个领域,总体来说比较健全。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中国城市法规体系结构是一个以《城乡规划法》为核心的锥状网络结构的城市规划专门法规体系。其特点是纵向联系,表现为以《城乡规划法》为顶端的分支式层级结构,《城乡规划法》是这个领域的最高法律和核心法,其他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是他的配套与完善,他们都不得同《城乡规划法》相抵触,同时这个体系的结

3、构是上位法制约下位法,下位法是上位法的补充与完善。地方城市规划法规第一层次:城市规划的核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层次A:国家城市规划部门法规第二层次B:国家颁布的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第二层次C:地方城市规划法规包括了省级和市级两个层面。第三层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颁布准则、条例和技术规范第四层次:市、县人民政府颁布的规章、条例和规范,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等。城乡规划法的构成与配套法律的关系地方城市规划法规的模式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建设完善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已经成为规划工作者的共识,而

4、城市规划地域性强的特点使得地方城市规划法规日益受到重视。一些城市也对地方城市规划法规建设做出了大胆的尝试,为我国地方城市规划法规的改革积累了有益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模式一模式一把规划转变成法律北美国家的城市多半采用模式一,它们的地方规划法规一般包括下列内容:区划法(Zoning0rdinances)、正式地图规则(0fficialMap0rdinances)、土地细分规则(SubdivisionRegulations)、建造规程(BuildingandConstructionCodes)、建筑的管(ArchitecturalControls)、健康卫生规程(Heal

5、thandSanitationCodes)等,这些法规都有其特别用途,都是实现城市规划的工具。其中以前三项较为重要,区划法控制了土地分区和对建筑物的使用,正式地图规则将建筑限制在道路红线以外,土地细分规则控制了空地的发展。模式二模式二在立法中确立规划的法律地位在享有广泛行政权力的国家中,城市规划法规一般采用模式二,如英国、法国等欧洲国家。采用模式二的国家也有两类:中央集权制国家和地方分权制国家。中央集权制国家(如英国)的城市规划法规多半以国家层次的法为主,地方规划法规很少甚至没有;联邦制或重视地方分权的国家(如比利时、瑞士)的城市规划法规则以地方层次的法为主。这种模式

6、的城市规划的法律效力仅处在“法律文件"这一层面,与模式一的”法律"不可同日而语,因此,要使规划得到很好的贯彻,必须完善与城市规划相对应的法规体系。我国规划法规模式分析在我国现行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下,在人们现存的观念中,如果要把控制性规划的法律地位提升到模式一的程度,进行地方规划法规的改革有以下几个比较大的困难:(1)我国大部分城市没有立法权。(2)规划内容过于庞杂且具有较大的弹性,转变成法律存在很大的技术难度。(3)从某种意义上说,规划上升为法律后会限制规划机构的权力,在目前我国的人治行政体制下,规划管理部门享有广泛的权力,若推行这种新的制度必然会遇到很大的障碍。我国规

7、划法规模式分析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目前大部分城市的地方城市规划法规建设尚不具备改革的条件,而应在模式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因此地方城市规划法规建设的重点应该是:(1)确立控制性规划等实施性规划的法律地位,调整法定规划层次。(2)在中央集权的政治背景下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增加城市规划的可操作性。(3)在现有行政体制下,用法律手段赋予和限制规划部门的权力为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公众参与制定法律依据。我国规划法规模式分析我国各地也不应该固守一种城市规划法规模式,而应区别对待、因地制宜,使地方城市规划法规与经济政治文化相结合,建设适用于我国实际情况的地方规划法规体系,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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