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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30
《丰润区统计局行政执法程序》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丰润区统计局行政执法程序一、简易程序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由本部门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后向被处罚人说明给与行政处罚的理由,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请,制作并宣读《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实施处罚后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根报本部门政策法规科备案。《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盖丰润区统计局印章,并有统一编号。二、一般程序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一般程序为:立案、调查、处理、结案。对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并已调查清楚的统计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应当补充立案。(一)
2、立案。统计执法检查机构得到统计违法线索后,要对有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行为人(包括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 2、经初步审查,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情节较重,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 3、依照职责与分工规定,属于管辖范围内的。3(二)调查。对已立案的统计违法案件,应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取证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调查组在调查取证后,应将认定的事实同被调查人见面,认真听取被调查人的申辩,然后写出调查报告
3、。(三)处理。在立案、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及《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有关规定,对统计违法案件按以下三种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确认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证据不足,或者违法事实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追究法律责任的,即行销案; 2、确认违反统计法律、法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法情节较重,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查处机关依法做出处理。查处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查处机关必须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合理部分应当
4、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对应予行政处分的,由统计机构向当事人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提出《统计违法行为处理意见通知书》,由当事人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处理;对应予行政处罚的,填写《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决定通知书》,通知被处罚单位或人员在指定期限内缴纳罚款。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 3、 确认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由查处机关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4、被处罚单位在接到处罚通知书后,如果既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拒不执行的,由查
5、处机关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结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得到完全执行以后,予以结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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