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4688239
大小:41.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30
《武陵源区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 武陵源区政府》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及建档立卡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2年底扶贫对象规模数的通知》(湘扶发﹝2014﹞1号)、省扶贫办《关于下发湖南省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扶办发﹝2014﹞6号)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在2014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区2013年底0.62万人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建档立
2、卡和信息化管理等相关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任务全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总数0.62万人,其中:索溪峪镇1028人、协合乡1732人、中湖乡2495人、天子山镇645人、全区预留机动名额300人(按要求用于应对登记因灾、因病等因素致贫或返贫人口)。-7-二、工作原则按照“区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分时间段制订帮扶措施,集中力量采取有效帮扶措施予以扶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脱贫目标、并实行动态调整。三、工作步骤(一)对象识别阶段(2月1日—
3、4月30日)。1.指标分解。2月28日以前,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工作方案及识别方法,依据贫困程度对乡镇和村先行分类,再分类分解扶贫对象指标,并报省、市备案。2.宣传动员。3月15日以前,召开区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动员会、乡镇工作会议、村组动员会议,传达政策精神,下达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利用电视、网站、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政策,每个村民小组宣传标语达2条以上,使政策做到家喻户晓。3.群众评议。4月30日以前,以乡镇为责任主体,在本辖区行政村开展群众民主评议。召开村民小组全体村民会议、
4、村民代表评议会议,以申请农户得票多少决定预选扶贫对象。4.督查审核。4月25日以前,各乡镇完成-7-对各村上报扶贫对象审核,及时排除不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4月30日以前,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完成对各乡镇上报的扶贫对象进行全面复核,排除不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二)建档立卡阶段(3月1日—5月31日)。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表格,采集汇总扶贫对象家庭情况,做到一户一卡、一村一册,通过汇集全部乡镇、村扶贫对象资料,形成区农村扶贫对象档案资料库。(三)信息化管理阶段(6月1日—8月31日)。按时将扶贫对象档案数据录入到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并建
5、立汇总分析、动态管理机制,接受省扶贫办监测检查,及时做好信息数据修正与完善。四、工作职责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区)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省、市的总体安排,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区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好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区扶贫办主要负责对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具体业务指导、工作调度、全面监督、全程督导,并抓好情况汇总上报;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做好农村低保对象识别登记,以及低保对象与扶贫对象识别登记的衔接工作;区统计局主要负责-7-指导做好对乡镇、村分类分解指标、建档立卡
6、、信息录入工作;各乡镇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农村扶贫对象识别、登记工作,组织召开村组评议会议,确保按政策、标准、程序准确识别扶贫对象。五、工作要求(一)严格对象标准。农村扶贫对象为居住在农村各村人口中的贫困人员,包括农村扶贫开发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扶贫开发对象必须是以户为单元,家庭有劳动能力和较强的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下的农村家庭居民。民政部门已识别登记且以户为单元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扶贫对象一并建档立卡。对于拆户、拼户、空挂户和平均分配的不得登记,按标准由民政局重新识别认定。从2014年4月份开始,新定农村低保对象原则上必须
7、从这次识别登记的扶贫对象中按相关规定与程序筛选。(二)规范识别程序。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审核、区扶贫办及区民政局复核、区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各乡镇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制定本乡镇-7-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各村(居)实际贫困状况科学分配农村扶贫对象数额,严禁平均分配。各村(居)要严格执行对象户申请,评议小组票决对象公示等环节,要保存好扶贫对象民主评议和票决的会议记录及代表签名原始资料。农户申请要由户主提出,杜绝平均分配,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和拆、分户与空挂户入选。到户调
8、查要直达预选对象,严禁口头调查或推测估计,登记的扶贫对象户要有相关影像资料。各乡镇要按不低于20%的比例对各村上报扶贫对象的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区扶贫办要对乡镇上报的扶贫对象信息资料进行严格把关,按不低于5%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