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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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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互联网上商标权的保护 [内容提要]随着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诸如注册商标与网络域名的冲突、网络主页上商标侵权等互联网上的商标权争议已经成为目前网络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互联网上商标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本文尝试在现有条件下探索一套互联网上商标权保护的制度体系。 [关键词]互联网商标域名法律保护 一、互联网上商标权保护现状的整体评估 (一)电子商务的崛起呼唤加强互联网上商标权保护 首先,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崛起,电子银行、电子销售、广告等业务广泛开展,网上消费者利益的保护问题越发重要。商标给予消费者在网上识别高质量商品或服务及其来源的可能。因此,如果放任互联网上种
2、种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就难能避免欺骗、混淆、不当联系和消费者在网上发生误认误购等。 其次,网上商标的有效保护可以使商标及其商誉价值免受损害,保障企业在电子商务中的正当竞争。消费者选购某一种产品,并不只是因为商标使消费者识别出了他所认可的产品来源,更重要的是因为商标本身所具有的某种价值。商标本身一旦获得了独立价值,法律保护就不仅仅是为了避免产品来源地混淆的可能性,它本身也可以寻求保护,即保护商标免受淡化。 再次,因侵权造成知识产权的损害与物权的损害表现形式不同,物权损害一般表现为物质的毁损或灭失;而知识产权的损害则直接表现为权利的贬值和市场份额的减少。对电子商务中商标
3、权的有效保护,可以保护商标所有人的投资免于因失去市场份额或商业机会而无以回报。 最后,商标的保护不延伸到网络世界,那么商标权的保护就是残缺的、不完整的。哪里有利用他人商标的不正当竞争,哪里就应当引入商标保护机制。 (二)目前互联网上商标权保护面临的主要挑战 目前互联网上商标权保护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就是网络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域名是对应于互联网地址(IP地址)的层次结构式网络字符标识,是进行网络访问的重要基础。[1]一方面,域名的构成,可以使用英文字母,也可以使用中文文字。另一方面,商标的构成要素可以是“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
4、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文字商标、字母商标与域名的冲突自不待言,即使是其他形式的商标,使用人出于便于呼叫和宣传的需要,也几乎都有文字要素与其他要素进行组合。在这种情况下,用作网络域名的字母或文字倘若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或者商标中的文字、字母要素发生重叠或者近似,就有可能导致网上用户对该域名的使用者同该商标的使用者发生混淆,从而损害商标权人的利益。 网络主页上的商标侵权是目前互联网上商标保护面临的又一主要挑战。这主要包括将他人商标移作自己网页的图标,或者将他人注册商标设计为自己网页的一部分,足以使人产生混淆,以及
5、在自己网页上将他人的注册商标用作链接标志足以误导网络用户两种情形。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在先的商标当作自己网页上的图标,或者在自己网页上将他人注册在先的商标用作链接标志,使自己经营的电子商务与商标权人的商务足以造成混淆,势必会损害商标权人的利益。 二、网络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及其对策 (一)域名与商标的冲突 域名是连接到因特网上的计算机的地址,使用域名最初的目的是为了便于人们发电子邮件或访问某个网站,它本身原本没有很大的商业价值。但是,随着互联网的迅速膨胀,域名如同现实生活中自然人和法人的姓名、名称一样,成为网络虚拟世界中人们最重要的可识别性标志;域名因其易记且便于使用,
6、已被广泛地用作一种商业标记,因而承载了很大的商业价值。商家的域名越来越广泛地用于广告宣传中,成为商家在网上拥有一个地盘的标志。尤其,众多商家基于网站在发展电子商务中的巨大潜力而纷纷将自己的商标、商号乃至擅自将其他知名企业的商标、商号作为自己的域名使用注册,以吸引尽可能多的消费者,扩大自己在网上的知名度。域名与商标的结合与冲突日益明显。 域名与商标是如何冲突的呢?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分属经营不同种类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主体时,若它们都上网建自己的网站,则只能由其中之一将该商标注册为域名使用,谁在先注册,谁就获得注册域名,这就出现了某个市场主体的域名同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
7、情况。这时由于双方均享有商标权,因此不能简单地认定域名注册就一定构成商标侵权。 实践中,域名与商标的冲突有两种形式:一是恶意抢注。人们上网有一种习惯,即在没有域名地址簿的情况下,人们要想访问某一企业的站点,第一反应往往是输入该企业的“商标或商号+COM”。这样,“商标或商号+COM”结构的域名比其他结构的域名就有了更高的经济价值。域名具有唯一性。因此人们的网络习惯和域名特点共同作用导致了“域名抢注”。域名恶意抢注判断的标准在“恶意”上,表现为抢注的域名使用了他人知名度较高的商标或商号;抢注的目的有牟利性质。二是巧合雷同。在某些情况下,域名注册人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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