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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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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办法(暂行)教师职业技能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能迅速、准确、流畅、熟练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一系列行为及智力活动方式的总称。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是完成教师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措施,是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培养合格未来教师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对未来教师培养的需求,切实加强我校教师教育工作,保持我校小学教师教育特色,进一步强化师范专业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全面提高师范专业学生的从教能力,高效优质地实现培养合格的符合新形势需要的基础教育教师目标,参照原国家教委《高等师范学校学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试行)的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
2、决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对我校师范类专业学生进行教师职业技能考核。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化教学改革,创新课程体系,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职强化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培养合格人民教师,促进教师教育的发展,把我校打造成全国小学教师培养的特色学校。二、基本目标开展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活动,使教师重视教育教学实践环节,改进实践教学方法,完善教育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使学生熟悉教能逐步培养师范生独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和必备的教师职业素养;能引导师范生将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的理论与方法转化为具体从师任教的职业行为方式,并使之趋于规范化,促进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的形成
3、,为教育实习工作和毕业后的教师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使师范专业毕业生能够胜任小学教育教学。三、考核对象师范类专业高年级学生。四、考核内容及基本要求一般地,教师职业技能包括语言表达技能、教学工作技能、音乐技能、美术技能、体育技能和班主任工作技能六个项目。除学前教育专业外其他师范类专业考核标准见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职业技能考核标准(不含学前教育专业)(试行)》,学前教育专业考核标准见附件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职业技能考核标准(试行)》。36师范类专业学生须加强课外训练,按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并取得合格及以上等级证书后,方可参加教育实习或师范生顶岗实
4、习。对于未取得学校颁发的教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学校不受理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对于教师职业技能考核不合格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前一次考核后的下一个月可向学校申请补考(单项未过补考单项)。对于初次考核未达到良好以上等级学生,可以申请参加补考来评定良好以上等级。每年,学校根据专业特性和具体情况确定各专业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的要求,基本原则如下:1.语言表达技能中的口语表达技能考核暂由湖南省普通话测试替代,师范类专业必须参加达到二级以上等级。2.除音乐学、体育教育、美术学、学前教育四个专业可不参加所学专业技能考核外,其他各师范类专业学生必须参加教学工作技能、音乐技能、美术技能和体
5、育技能的考核。3.音乐学专业学生,必须参加教学工作技能、美术技能、体育技能和语言表达技能中的书面表达技能的考核。4.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必须参加教学工作技能、音乐技能、美术技能和语言表达技能中的书面表达技能的考核。5.美术学专业学生,必须参加教学工作技能、音乐技能、体育技能和语言表达技能中的书面表达技能的考核。6.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须参加幼儿故事讲述、简笔画、幼儿歌曲弹唱、幼儿舞蹈创编和教案、课件设计与说课五个项目的考核。五、成绩评定与技能等级证书考核成绩按教师职业技能考核标准评定。每个项目均按百分制计分,分四个等级计分,90-100分:优,75-89分:良,60-74分:合格,60分
6、以下:不合格。教师职业技能等级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层次评定,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学校颁发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各单项分值均超过60分的评定为“合格”等级,单项分值不低于70分且平均分高于85分的评定为“良好”等级,单科不低于80分且平均分高于90分的评定为“优秀”等级。经补考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学生,可以申请补发教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不能颁发优秀等级证书。36六、考核与补考时间师范类专业学生须在参加教育实习(含顶岗实习)和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之前取得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校根据各专业教育实习安排情况,提前一至二个学期组织学生进行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因故未能参
7、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可以申请补考。申请补考的学生须在前一次考核结束一个月后自主提出申请,并交纳相应的测试费。七、考核组织学校成立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员若干名。有师范类专业的系部成立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系部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的相关工作。办公室设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考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八、其他1.师范生在校级及以上“教师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可以免于参加相应项目的技能考核,其中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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