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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合同相关文件格式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图纸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九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十章评分细则第十一章附件:1、招标日程表2、投标标专用光盘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六)清标和评标(七)合同的授予(八)其他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毛岸(石化总厂东侧)B、C、D、E地块保障住房(毛湾家园)消防工程21.1建设地点毛岸(石化总厂东侧)31.1建设规模毛岸(石化总厂东侧)B、C、D、E地块保障住房(毛湾家园)消防工程施工,包括图纸范围内的火灾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烟排烟、防火封堵、防火门、地下室通风、管道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与施工安装。面积约60万平方米,估算价约4000万元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质量违约金:单位工程总造价的5%。62.1招标范围毛岸(石化总厂东侧)B、C、D、E地块保障住房(毛湾家园)消防工程施工,包括图纸范围内的火灾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烟排烟、防火封堵、防火门、地下室通风、管道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与施工安装。72.2工期要求施工工期:700日历天(具体时间要求按甲方开工令为准);本工程误期违约金:5000元/天,误期违约金不设上限。8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企业: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1113.1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综合单价法)1215.1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6.1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80万元帐号:4171200001819900010125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受理地点: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00,14:00~16:00145.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517.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无1618.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时需提供的投标文件:投标函一正三副,商务标、技术标正本各一份;投标专用光盘(含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1张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还须提供3份内容一致的投标文件副本(包括商务标、技术标)172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北大街22号禾嘉大厦四楼)时间:2013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1825.1开标开始时间:2013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北大街22号禾嘉大厦四楼)1932.4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20最高限价本工程最高限价为:3438.09万元2138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当中标价比有效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踏勘现场5.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合同相关文件格式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图纸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九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十章评分细则第十一章附件:招标日程投标专用光盘(含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5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6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及电子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无锡市人民中路37号(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日期15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半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于投标截止日期15日历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__半__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投标专用光盘(含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四部分组成。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其中“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检查投标文件有效性时必须再提供一份):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1.2.3投标函;11.2.4投标函附录;11.2.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5)拟分包项目情况表(6)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总价表1二、工程项目总价表表2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表3四、单位工程汇总表表4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表5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6七、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表7八、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表8九、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表9十、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0十一、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1十二、材料暂估价格表表12十三、计日工表表13十四、专项工程暂估价表表14十五、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5十六、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表16十七、承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表1711.4技术标是指施工组织设计,为暗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相关图表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11.5投标专用光盘11.5.1投标专用光盘商务标部分应包含本须知第11.3条包含的所有内容:11.5.2投标专用光盘技术标部分应包含本须知第11.4条包含的所有内容。 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2投标人应将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及组成单价的分析数据保存在招标人发出的“投标专用光盘商务标部分”内,将技术标导入“投标专用光盘技术标部分”内,确认无误后将光盘封入投标函正本内,随书面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专用光盘商务标部分”应包括:投标须知第11.3条所包含的所有内容的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格式必须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数据标准》。所提供的数据必须细分到人、材、机的消耗量组成。“投标专用光盘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上述11.4中规定的内容。商务标与技术标的电子格式与书面格式内容必须保持一致。12.3投标标专用光盘在发答疑资料时一同发放。12.4“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第4项规费应列出各项规费的名称和金额。1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可采用横排格式打印输出。12.6技术标是暗标,应包括上述11.4中规定的内容。暗标须导入投标专用光盘技术标部分中,书面文件须单独装订成册。暗标的书面文件封面和装订夹采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统一样品(白铁皮盖板式装订夹),暗标文本及电子光盘均须采用A4纸单面黑色,网络图、平面图、进度表用A3纸单面黑色打印。暗标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它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暗标文本用WORD软件编制,字体为四号宋体,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中字体用宋体字,字号不作限制。不按照以上要求的暗标得零分。12.7投标人使用word、wps、AutoCAD等工具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的,可以采用“投标专用光盘技术标部分”中附带的标书转换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转换为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数据交换标准》的标准PDF格式文件。12.8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3、投标报价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应采用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苏建价(2009)40号文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所有附表均应提交书面文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 及其反映组价和分析的数据,还要求同时提交电子文本(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由招标人统一发放),电子文本应与书面文本内容一致。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总额应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也应是完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材料风险范围执行锡建价(2008)5号文。总之投标报价应为投标人按合同及相关规范、综合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各文件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施工情况而确定的完成该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达到工完清场、移交竣工验收、保修期满等费用。13.3本工程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按照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招标图纸计算确定。对于工程量清单中未提供齐全,而本招标文件中所确定的招标范围所提供的全套设计图中已明确包含的工程内容,投标人可以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后,在发标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书面资料后2天内将可以增列的项目或修改的数量以修正文件形式书面通知投标人。但是不论工程量清单数量与设计图数量是否一致,投标人只能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及修正文件进行投标报价。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该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不一致时,量差部分结算时可按实调整,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13.6所有的施工方案的费用以及按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材料、构件进行质量检测或检测所需的试验、检测费用应列入投标单位认为合适的细目中,在工程量清单分析中反映出来。工程量清单分析中未列细目的,其施工方案费用及试验、检测费用应被视为已分摊在投标单位认为合适的细目报价中。13.7投标人应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拟定的施工方案自主报价。13.8投标人不得将下列不可竞争费用改变标准收取:(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工程排污费(暂不计取)(3)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4)社会保障费(5)住房公积金(6)税金(7)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的材料暂估价(8)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各投标单位以暂列金额形式进入本次报价。投标人对下列不可竞争费用不得改变标准计取: 序号费用类别计算基础安装工程1规费费率(%)工程排污费率02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费率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03社会保障费率2.24公积金率0.385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基本费率分部分项工程费0.86现场考评费费率0.47奖励费费率08税金费率(%)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3.48如改变上述费率的,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第30条规定,作为重大偏差,以废标处理。13.9各种材料的价格当招标人未提供市场价格或限定价格时,由投标人自行进行市场调查后决定报价,但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在工程建设周期内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风险范围执行锡建价(2008)5号文,并将文件规定以外的所有风险费用计列在内,凡未列的,将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之中,一经报价确定,结算时将不作调整。13.10投标人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本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施工组织要求、现场的交通管制条件、文明施工要求和各自的施工经验确定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自主合理报价。各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现场,充分考虑临时通道、临时排水、临时路灯、居民、村民和沿线企事业单位出入临时通道、来自周围居民村民可能产生的干扰以及配合规划管线施工或因维护交通或因安排夜间施工使工效受到影响等因素,并对工程车辆行驶线路认真踏勘,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借道村、镇道路需发生修复费用的,均可列入,凡未列的一旦发生,将视为由投标的中标人自理。注:招标文件中规定不作调整的可竞争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无论如何报价,均认为此项费用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结算时不因任何原因作任何调整。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担保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16.2条规定的时间并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16.2投标人应于2013年1月4日16:00前按本须知前附表13项要求的数额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专用帐户内(帐号:4171200001819900010125;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受理地点: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00;14:00~16:00),交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为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继续有效。(友情提示:为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投标人按要求提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有疑问及时向交易中心财务科咨询,咨询电话:0510-82767065,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0510-82767694)16.3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以下形式支付,但不得使用现金支付:(1)银行汇票;(2)银行本票;(3)转帐支票;(4)电汇;16.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5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保证金退还时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凡提供无法承兑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电汇支付不成功的投标人,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已经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人的资格,根据评标报告的排名先后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 16.6未中标人凭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收据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退还时不计利息。16.7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备案后,凭《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收据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退还时不计利息。16.8各未中标人对预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公示2天后可凭招标人签发的未中标人通知书、《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收据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退还时不计利息。16.9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处理:16.9.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修正标价;16.9.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6.9.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16.9.4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处理;16.9.5招标文件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无)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8.2投标文件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函应在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商务标应在封面上清楚地注明“商务标”,技术标使用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发放的技术标暗标封面。1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均按正、副本分别单独装订成册。19.2投标人应将投标函正本、投标专用光盘(含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投标函正本”,将投标函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标明“投标函副本”;商务标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标明“商务标”;技术标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标明“技术标”。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应加盖投标人印章。19.3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9.3.1写明招标人名称;19.3.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9.3.2.1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19.3.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3)2013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0、投标文件的提交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21.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2、迟交的投标文件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3.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4、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2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招标人确认的,并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如果在开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标25、开标25.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5.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5.3开标程序:25.3.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25.3.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25.3.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25.3.4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5.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并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5.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投标单位签字确定,并存档备查。25.6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25.6.1投标截止时间至且投标文件未拆封前,对按时送达的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资料及其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符合性检查。 25.6.2符合性检查资料的提交。应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2年9月~2012年1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2年9月~2012年11月的缴费证明、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原件资料单独装袋后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的(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可随身携带)。符合性检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并退还给投标人:25.6.3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19.2款、第19.3款的要求密封和标志的;25.6.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准时出席开标会议或未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的;25.6.5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准时出席开标会议或未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的;25.6.6未按符合性检查资料提交方式提交符合性检查资料的。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6.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程序。26.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6.1.2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6.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六)清标和评标27.本工程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组建清标工作组;2)评标准备及清标;3)组建评标委员会;4)初步评审;5)详细评审;6)推荐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报告。27.1清标工作组由招标人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配备相应条件的专业人员组成工作组。清标工作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评标工作原则、评标保密和回避等规定。27.2清标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27.2.1按照投标总价的高低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27.2.2 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列出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和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27.2.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换算;27.2.4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列出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27.2.5形成书面的清标情况报告。27.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组建。28、评标过程的保密28.1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1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0、重大偏差30.1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及委托代理人签字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包括未填项目特征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不一致的;(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误期违约金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10)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1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质量违约金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19)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此条本项目不适用)3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1.1听取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招标项目的情况介绍,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清标工作组提交的清标情况报告,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了解和熟悉评标要求;31.2核对评标工作用表和清标情况报告的内容;31.3核对并确认清标情况报告对投标价格进行换算的依据和换算结果;31.4核对并确认清标情况报告对投标文件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方法、修正标准和修正结果;31.5核对清标情况报告中列出的投标文件存在的所有偏差,确认重大偏差、细微偏差和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方法和标准;31.6 根据需要,对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细微偏差的补正及投标文件中其他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向投标人进行澄清;31.7分析投标人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所作的书面说明;31.8对存在过低的投标价格的投标人进行澄清,分析其做出的书面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过低的投标价格是否能够成立。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经评审不能成立的过低投标价格与下列相应价格中的最高价之间的价差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或者单项费用差:所有投标人相应投标价格中的最高价。所有合价差和单项费用差的总计金额大于投标文件列明的利润总额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31.9评标委员会形成初步评审结论。31.10招标文件关于“重大偏差”、“细微偏差”、“投标报价进行换算的方法和标准”的规定:31.10.1“重大偏差”按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的第30条执行。31.10.2“细微偏差”:凡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未规定作为重大偏差的,一律作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初步评审时要求投标人补正。31.10.3投标报价进行换算的方法和标准:31.10.3.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1.10.3.2对投标文件中的计算错误,按照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1.10.3.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2.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32.2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的方法,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应以初步评审后的评标价为依据。32.3评标委员会在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应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32.4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问题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结论。评标完成后应拟定一份标价比较表或综合评估比较表,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抄送监督机构。32.5评标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方法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或评分比较一览表;(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应处理的问题;(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3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1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3.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3.3评标方法和标准33.3.1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等赋予不同的权重,用打分的方法,评出中标人。33.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七)合同的授予34、合同授予标准34.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5、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35.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6、中标通知书36.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36.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7.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中标人不得要求增减或修改本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内容。发包人有权对付款和结算方式做调整。37.2招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7.3中标人如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7.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八)其他38、履约担保38.1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使用银行保函的方式,本履约保证金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利息退回中标人。38.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8.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8.3当中标价比有效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3、合同工期:工期:日历天;开工日期:2013年月日;竣工日期:2013年月日。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5、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6、组成合同的文件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施工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招标文件 (1)本合同专用条款(2)本合同通用条款(3)投标书及其附件(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工程报价单(7)合同附件及附表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10.1合同订立时间:2013年月日10.2合同订立地点:10.3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施工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招标文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投标书及其附件、(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图纸、(10)工程报价单、(11)合同附件及附表。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江苏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及无锡市相关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文件。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无需提供___。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5天提供施工图4套(其中二套用于竣工图)。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有保密要求,保密协议另行签订。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现场施工、设计管理、组织协调、资料审签、认可工程量,质量、进度控制,安全管理,信息处理,付款签证,现场考核、考勤。。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同意分包工程或指定分包人,(2)变更价款,(3)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工期延误,(4)确认索赔,(5)确认因不可抗力的因素产生的费用,(6)其他需要发包人行使的权力。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职权:现场施工、设计管理、组织协调、认可工程量,质量、进度控制,信息处理,付款签证、现场考核、考勤及工程签证、变更的认证及增加的工程量认证等现场的一切事务。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7、项目负责人姓名: 职务:项目负责人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满足相关规定并于开工前满足施工需求。(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满足相关规定并于开工前满足施工需求。(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满足相关规定并于开工前满足施工需求。(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进场施工后由发包人召集有关管线单位现场交底,及时提供、保证承包人的施工需要。(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满足相关规定并于开工前满足施工需求。(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进场施工后由发包人组织定位并书面向承包人交底。(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3天,发包人组织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对施工图纸进行初次会审和交底,以后根据需要组织进一步对施工图纸的会审和详细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包人将召集相关单位对地下管线及其他需保护物进行现场交底,并承担有关费用,交底后由承包人对地下管线及其他需保护物进行保护。(9)发包人负责大三通和平整场地,由发包人组织各参建承包人按比例分摊。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若将上述8.1条内的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去办理或完善弥补,其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工程总进度计划按本专用条款第10条约定执行,月度已完工程量报表于每月25日提交工程师计量。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切实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的照明工作,如因承包人安全文明措施或非夜间施工照明措施不到位,造成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范围并发生事故,所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及费用:由承包人办理,发包人协办。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本合同通用条款9.1.6条办理,各专业分包人工作全面移交承包人后,承包人应对已完工程采取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由于承包人采取的措施或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的,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不愿或无法进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完成此项工作并支付费用,其费用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合同价格中扣除。(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根据发包人的交底资料做好保护。属交底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及其他需保护物损坏,属于承包人的责任,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对地下管线及其他需保护物有不负责任行为,除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外,视情节严重程度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施工现场中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处置好承包人的设备及多余材料,保持现场整洁和道路畅通。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通用条款9.1.8条并符合江苏省有关施工现场的文明卫生要求。 在颁发任何移交证书之前,承包人应从该移交证书所涉及的那部分现场,清除并运出承包人的全部施工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该部分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使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满意的使用状态。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①承包人安排施工进度时,须统一考虑与其他专业承包工程的交叉施工周期,并配合发包人做好协调工作;②按时提交符合相关部门要求工程竣工资料,费用自理;③如有需要,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发包人提供全套施工图纸后3天内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如有必要承包人须随时向监理工程师递交必要的关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任何说明或文件。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书面要求承包人提供进一步详细说明和其他内容。工程师确认的时间:为承包人提交后5天。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按发包人提供的群体工程总进度计划,承包人全力执行。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须符合“通用条款”中允许工期顺延的条件,并均须经监理核定和发包人批准方可计算顺延天数。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所有隐蔽工程均须报监理验收。19、工程试车19.5试车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已列入合同总价中。五、安全施工 严格施工安全,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火灾事故,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而发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具体内容详见《毛湾家园现场管理规定》和《毛湾家园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工地和文明施工暂行标准》有关安全的规定。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一)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款范围:执行锡建价(2008)5号文。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执行锡建价(2008)5号文。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二)条款执行。(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未发生设计变更的计价:投标报价时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均不变,工程量按实调整。2)只有发包人指令和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才能产生造价变更。施工期间如有设计变更,而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漏项、发包人指令或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以下规定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①已定规格、型号、厂家、品牌的材料如材料品种发生更换的,则只调整材料价差,其它都不变。②因采取新工艺、新方法施工组织有变动引起造价调整的,须经监理、发包人同意后才可调整,否则不予调整。③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引起变更引起的减少的工程子目,报价中有综合单价的按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执行;无综合单价的套用0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及无锡地区配套规定、材料按照施工同期无锡市造价管理部分公布的信息价,没有信息价的由承、发包双方共同看样定货定价,审核后综合单价(扣除甲供材、甲控乙供材)让利10%执行。2)以暂估价形式列入的材料只能按清单中规定的暂估价格和施工时甲乙双方看样定货定价的价格调整材料价格。3)为保证安全文明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核定制度,工程竣工结算时根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的文明工地评定结果,列入结算中。4)材料价格的调整方法执行锡建价(2008)5号文。 5)当相同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相同的二级子目有几个不同的投标报价时,以最低报价做为结算价。6)施工中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本工程无预付款。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每月25日前提交工程量计量报告,由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核后,25日向跟踪审计单位提交月进度报表。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承包人提交工程量报告,发包人核实后于次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满经审核后的工程量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满合同价的60%,审计结束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满审定额的80%,保修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满审定额的90%,保修期满两年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付清余款,延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发包人不承担,付款时承包人应出具无锡市税金发票。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所有的材料、设备(包括:甲供材料、甲供设备)的成品保护,均为谁安装谁保护,直至工程竣工交付发包人使用为止。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的规定。(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的规定。(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按“通用条款”的规定。(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影响工期进度的按“通用条款”的规定。(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的规定。(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27.2发包人有权根据质量需要和小区建设的统一要求调整甲供材料和设备清单,调整时结算方法按合同价款调整原则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一般的,除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外,该工程的所有材料均由承包人采购,必需确保为原厂产品。为保证工程质量,对承包人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材料品牌和生产厂家等,发包人有建议权及监督权。承包人采购材料的采购和供应,应得到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或认可。未经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或认可,承包人不得私自将材料设备运进现场,更不得将材料设备用于本工程。承包人所使用的所有物料必须满足相关验收要求。28.1.1承包人投标时自报价格部分的材料必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考察,确保满足购买条件,结算时承包人投标时的品牌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调换,综合单价调整执行按锡建价(2008)5号文。28.2材料设备的供应时间以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为原则,由承包人自理。具体事宜由承包人与材料供货商在签订的供应合同中明确,供应合同中应明确具体品种、数量、标准、规格、型号、尺寸、供应办法、供货地点,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承包人的供货合同进行审查。28.3对承包人采购和供应管理的一般要求:28.3.1承包人应根据采购量在其项目负责人部中配置有专门的、熟悉业务的采购人员;28.3.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加工制造、检验、运输;28.3.3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材料供货商进行考察,并保留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供货商的否决权;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材料采购的任一环节进行监控,并行使最终的质量检验认可权和否决权;如果发包人在监控过程和检验中发现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此时承包人应督促供货商进行整改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推迟和费用的增加由承包人承担经济责任;28.3.4设备及材料按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的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及使用、维修说明书等其他相关技术文件应要求供货商与货物同时交付,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一部分妥善保存,以备竣工时移交发包人。28.3.5承包人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应报发包人处备案。每月25日前,承包人上报月材料采购和使用报表,应附原始单证(可以是复印件),至发包处备案。 八、工程变更29.1若发包人有设计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29.2变更工作量工程师审核时间:工程师一般应在15天内予以认可。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竣工后壹个月内承包人提交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竣工图肆份。32.2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交了竣工报告和32.1条款要求的竣工资料、无锡建筑工程预验收表等相关资料后,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只有通过竣工验收,承包人的竣工报告才被认可。32.3本工程在通过竣工验收移交接管前,由承包人承担工程保管和意外责任。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按相关规定__。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专用条款,延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发包人不承担。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专用条款,延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发包人不承担。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专用条款,延期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的利息发包人不承担。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按补充条款。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补充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补充条款。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按补充条款执行。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无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2)调解不成时向无锡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分包情况:/。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必须参保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其他投保由承包人确定_。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以银行保函的方式按合同价的10%提供履约担保作为本合同附件。(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为:以银行保函的方式按合同价的10%提供支付_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递交履约保函时,承包人还需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的5%的银行保函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合同副本壹拾贰份,双方各持六份。47、补充条款47.1(1)本工程确保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如验收达不到标准,则承包人必须返修整改达到标准为止,才能交付发包人,其返修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返修工期计入总工期考核,并按照单位工程总造价的5%向发包人支付质量违约金。(2)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在28天内提供全部结算资料,工程结算审计过程中,不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发包人,不作增加调整。 由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审计结果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承包人提供的结算核减额≤5%审计费由发包人承担;核减额>5%且≤8%审计费承包人和发包人各承担50%,核减额>8%承包人承担全部审计费,工程结算审计收费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咨询收费标准》(苏价服(2004)483号文)收取。(3)涉及到工程价款的签证,应有监理、跟踪审计审核,发包人确认作为结算依据。所有签证承包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7天内报出签证申请,逾期作为让利。工程施工内容一旦发生变更,不论变更价格是否核定,承包人必须按变更通知单先行施工,否则发包人可给予一定的处罚。(4)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3”中相关条款,承包人及其分包人任何车辆上路运输,应事先取得道路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承担因损坏所通行的道路或桥梁(包括村镇道路)而发生的修复、加固等费用,这些费用和由此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和其它开支,发包人概不承担。(5)严格施工安全,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火灾事故,并应参加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按相关管理部门论定的责任相应处理。(6)承包人应按投标承诺委派具有足够经验、认真负责和精干的人员组成管理机构,并保证投标的主要管理机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合同或商务负责人、现场经理、质量员、安全员等)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的,应安排同等资历的人员且经发包人批准。若承包人擅自更换管理机构成员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扣除中标价2%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果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认为委派的管理机构成员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不称职,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回上述人员,同时委派经发包人同意的、新的管理机构成员,否则将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扣除中标价2%的违约金直至终止施工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尽管承包人已按投标承诺派遣了各类人员,如果发包人认为这些人员仍不足适应现场施工需要且无法保证工程质量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派人员,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不得无故拖延。本工程承包人的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不得同时兼任其它工程项目的工作。并接受发包方项目部的现场管理和考核,项目经理按时参加项目部例会。施工期内,承包人还须确保项目负责人每周一至周六常驻工地现场,承包方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施工员、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等)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岗,项目经理按1000元/小时、其他人员按500元/小时接受发包方罚款;监理工程师或发包方指定的参加会议人员,若不参加项目例会,按1000元/次罚款,迟到按200元/次罚款。工程中所有的罚款均在当期付款中扣除。(7)除通用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外,另要约定的不可抗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视事件情况共同论定。(8)承包人宗旨:保证与发包人 密切配合,服从统一指挥、统一安排,高标准、严要求、优质、快速地完成该合同工程的施工建设,确保发包人满意。(9)承包人采购或发包人供应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材料进场时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规定会同发包人(监理)工地代表共同抽样,送质检部门认可有效的检测单位复验,当发包人或质检部门按高于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另行要求检验试验所发生的复验费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费,其费用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苏价物(2001)113号关于核定《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由发包人承担费用;其余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验收规范要求的检验项目的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复验合格后的材料,并对该进场后的复验材料进行实物检查,与复验结果相符的才能使用。遵循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的材料、设备由材料来源的采购方组织处理、并在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内清出现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施工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采购材料的批准或认可并不解除承包人应负的质量、工期的责任,也不解除承包人对材料设备应负的责任。(10)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的主要要求: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发包人(监理)工地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由发包人(监理)工地代表监督实施。(11)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承包人提交合同范围内的工程竣工结算,逾期提交发包人可相应延期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12)施工总工期:700日历天,本工程误期违约金:5000元/天,误期违约金不设上限。(13)施工期间,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并符合市创建卫生城市的要求,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文明施工(包括施工区和生活区)的规定和做法。材料堆放整齐,做好工地文明创建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如受到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则每次按该标段总建筑面积1元/M2扣款,夜间施工必须按照无锡市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14)水、电线路在开工前由发包人接至施工现场并装表,其余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水电费由承包人支付。(15)发包人提供的水、电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完好交还给发包人。(16)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待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发出后一个月内退还承包人。(1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纠纷或争议,或承包人未妥善处理员工、民工、材料商的相关问题而发生纠纷或争议,由承包人按以下约定承担责任:①因上述情况影响了发包人及发包人集团相关部门正常工作的,出现第一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惩罚性违约金2万元,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②因上述情况导致员工、民工、材料商到发包人和发包人集团及发包人集团各子公司办公场地等闹事,或导致民工、材料商爬塔吊等的,出现第一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惩罚性违约金2万元,并承担相应的损失。③因上述情况导致员工、民工、材料商到公共场所阻碍交通、游行等事件的,出现第一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惩罚性违约金10万元,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若上述事件出现二次以上(含二次),每增加一次,上述惩罚性违约金数额也相应增加一倍,以此类推,累计计算。(18)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员工、民工工资,承包人应在交付工地前付清所欠员工、民工工资。在交付前,承包人应将本工程所涉及的员工、民工工资应付情况和支付时间在工地现场和周围张贴公布,承包人未付清员工、民工工资前,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如因承包人拖欠员工、民工工资出现上述47.1条18款情况的,则按上述条款约定承担责任。(18)若因为承包人没有在深化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内容中提出发包人在场地提供、图纸提交、甲供材料设备供应、付款或其它必要手续方面的时间、内容和要求,所引起的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20)承包人应对施工技术方案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监理工程师对于施工技术方案的批准不排除承包人对施工技术方案的完备、稳定和安全应负的全部责任。(21)承包人应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及合同的要求,自行判断是否需要安排场外临时设施用地或施工用地。由次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已综合考虑列入合同价格中。必要时,发包人可给予承包人必要的协助。(22)承包人进场的机械必须是07年以后购买的。所有施工、检测设备必须按投标承诺要求配备进场,任何施工机械设备离场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如进场施工、检测设备低于承诺要求或施工机械设备离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均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扣除中标价2%的违约金直至终止施工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23)发包人将从首次付款中提取2元/平方米(具体协商)进专有账户作为现场考评奖罚等费用,竣工交付后余额返还(24)前期施工现场(包括生活区)由发包人已建成的临时房屋、围墙、施工道路硬化等(造价以最终审计结论为准),属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的费用,由涉及的各参建单位按中标造价比例分摊,该费用结算时在安全文明措施费中扣除。(25)《毛湾家园现场管理规定》和《毛湾家园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工地和文明施工暂行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承包商应严格按照其内容执行同时自行判断是否需要增加费用可列入报价。结算时不另行增加。 47.2承包人和各个专业工程承包商的配合管理:(1)承包人需向专业工程承包商提供现有的脚手架及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施工电梯、井架、起重机械等)。如现场现有的设备无法满足分包工程需要,而需另外增加运输设备、脚手架的,由专业工程承包商自行承担。 (2)承包人应熟悉专业工程的特殊要求孔洞预留、土建收口由总承包商完成,费用由专业工程承包商承担,参照总包合同的计价体系进行结算,或者由承包人和专业工程承包商协商解决; 38.4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协调、专业承包商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及工程档案的汇总。 38.5承包人负责提供施工用电、施工用水,水电费按工程造价分摊或按电表、水表数结算; 38.6专业工程承包商负责专业工程的报建、检验、验收,承包人负责协调。47.3总包与各分包单位管理内容上述47.2条款,未完部分由承包人与总包人自行协商。47.4竣工验收与结算执行《通用条款》。47.5本工程监理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47.6在工程造价确定过程中如发生争议请无锡市造价管理部门裁定。47.7暂停施工执行《通用条款》。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层数跨度(米)设备安装内容工程造价(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第三章合同相关文件格式一、合同协议书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三、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四、发包人支付担保书五、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 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5、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6、组成合同的文件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6.3与本合同协议书同时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和廉政协议。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10.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10.2合同订立地点:10.3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2、质量保修期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之内到现场察看,土建问题3天内到场维修,水电问题24小时内到场维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维修费用由发包人确认后加倍在保修金中扣除。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4 在上房高峰期间(起止时间由双方商定)承包人应派出全部工种的相对足够的具有丰富维修经验的人员组成维修小组(项目经理必须任组长并按现场规定中的要求考核)配合物业做好上房时的维修工作,上房高峰过后视上房量和维修量的多少逐步减少人员,但必须是双方商定确认。3.5工程验收结束后,房屋交付完成前,承包人至少有一名工作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直至发包人项目管理部撤销。三、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致:{招标人名称}鉴于(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已与{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就{招标工程项目名称}签订了合同(下称“合同”);鉴于你方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作为承包人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保证,本银行同意为承包人出具本保函。 根据本保函,本银行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责任,并无条件受本担保书的约束。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在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银行于日内给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本银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力。本银行还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款、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文件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本保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银行名称:(盖章)银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四、发包人支付担保书致:(承包人名称)根据本担保书,{招标人名称}作为委托人(以下简称“发包人”)和(担保人名称)作为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共同向(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元(RMB¥ 元)的责任,发包人和担保人均受本支付担保书的约束。鉴于发包人已于年月日与承包人为(工程合同名称)的履行签订了工程承发包合同(下称合同),我方愿为发包人和你方签署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提供支付担保(下文中的合同包括合同中规定的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等)。本担保书的条件是:如果发包人在履行上述合同过程中,由于资金不足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或不按合同约定付款时,当承包人以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担保人将于日之内予以支付。本担保人不承担大于本担保书限额的责任。除了你方以外,任何人都无权对本担保书的责任提出履行要求。本担保书直至合同终止,发包人付清应付给你方按合同约定的一切款项后28天内有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五、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以下廉政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私自参加乙方和相关单位任何形式的商务活动、宴请及消费娱乐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私自邀请甲方人员参加任何形式的商务活动、宴请及消费娱乐活动;为相关单位人员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消费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时,酌情扣减乙方工程保证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本合同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通过、工程款结清为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 (或委托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BJ/T1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9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T50348-2004)《民用闭路监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商用建筑线缆标准》(EIA/TIA-568A)《商用建筑通信通道和窨标准》(EIA/TIA-569)《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8/T2887-2000)《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YD-T1095-2000)《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通信光缆的一般要求》(GB/T7427-8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116-92)《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设计规定》(GYJ41-89)《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定》(YD5050-97)《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YD5068-98)《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5079-99)《民用闭路电视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会议电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5033-97)《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征指标》(GYJ25-86)《城市住宅和办公楼通信设施验收规范》(YD5048-97)二、招标图纸所列规范。 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日程统一发送)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一、工程量清单说明(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二、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第五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三、投标函四、投标函附录五、《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复印件六、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5)拟分包项目情况表(6)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的为我公司签署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司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职务:_______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三、投标函致: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的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元,RMB(小写)¥元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并响应招标文件各条款。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并承担违约责任如下:。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7、我方将采取一切有效技术、管理措施,确保该工程质量达到等级,并承担违约责任如下:。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同价款的履约银行保函。9、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万元作为投标担保。10、我方拟派驻本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是(姓名),该同志为专业级项目负责人。11、我方承诺:1)我方没有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12、我方愿承担因本投标函第11条承诺不真实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包括:中标后,你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我方赔偿经济损失;你方从此拒绝我方的任何投标申请等)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四、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投标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金 2施工总工期3误期违约金额4质量标准5工程质量违约金6保修期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五、《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复印件六、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表9.6(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表9.7(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表9.8(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表9.9(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工程表9.6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身份证编号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工程表9.7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工程表9.8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工程表9.9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5)、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工程表9.10分包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证书号码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要内容预计造价(万元)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6)、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工程表9.1机械或型号数量制造年份备注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国别产地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第五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目录一、投标总价表1二、工程项目总价表表2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表3四、单位工程汇总表表4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表5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6七、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表7八、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表8九、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表9十、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0十一、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1十二、材料暂估价格表表12十三、计日工表表13十四、专项工程暂估价表表14十五、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5十六、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表16十七、承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表17表1: 投标总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编制人:日期:年月日表2: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合计表3: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合计表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1分部分项工程1.11.21.31.41.51.61.71.81.92措施项目2.1安全文明施工费3其他项目清单3.1暂列金额3.2专业工程暂估价3.3计日工3.4总承包服务费4规费5税金6总计=1+2+3+4+5注:1、本标适用于单位工程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表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本页小计合计注:1、本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与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表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定额单位数量单价合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综合人工工日工日未计价材料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明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其它材料费--材料费小计--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3、未计价材料费是指安装、市政等工程中主材费。表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通用措施项目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1.1基本费1.2考评费1.3奖励费2夜间施工3冬季施工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5临时设施6材料与设备检验试验7赶工措施8工程按质论价专业工程措施项目9各专业工程以“费率”计价的措施项目合计注:本表适用于以“费率”计价的措施项目。表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通用措施项目1二次搬运2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按拆3施工排水4施工降水5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6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专业工程措施项目7各专业工程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模板脚手架合计注:本表适合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具体组成由投标人按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在措施项目费用分析表中列出。2、本表中的“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措施”和“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项目可以不进行费用组成分析、直接按金额报价。3、专业工程中的“模板”和“脚手架”项目,除招标人另有要求的,一般应按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的计算规则进行费用组价。表9: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 措施项目清单费用组成明细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定额单位数量单价合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综合人工工日工日未计价材料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明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其它材料费--材料费小计--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3、未计价材料费是指安装、市政等工程中主材费。表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列金额(元)备注 1暂列金额2暂估价2.1材料暂估价2.2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费率5总承包管理费费率表11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1234合计表12:材料暂估价格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注:1、此表前五栏与第七栏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填写“数量”、“合价”栏,并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按上述材料暂估单价计入。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3、此表中的暂估价材料均为由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表13:计日工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合价一人工 1 2 34人工小计 二材料 1 2 34材料小计 三施工机械 1 2 34施工机械小计 总计 表1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12— 345合计表15: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规费1.1工程排污费—1.2安全生产监督费1.3社会保障费1.4住房公积金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合计表16: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 小计合计注:1、此表前五栏与第七栏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填写“数量”、“合价”栏,并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按上述材料暂估单价计入。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表17:承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要求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 小计合计注:1、此表由投标人填写2、此标中部包含由承包人提供的暂估价格材料。第五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一、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一章投标须知11.4项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2.1劳动力计划表表9.22.2施工总平面图表9.32.3临时用地表表9.42.4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表9.5(1)劳动力计划表表9.2 工程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注:1.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2)施工总平面图表9.3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3)临时用地表工程表9.4 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合计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4)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表9.51.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第五章评分细则(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1)工程总造价80分(2)技术标18分(3)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二)各项目评分标准(1)工程总造价:(最高得分80分);1)本工程招标人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在www.wxzb.net网上公布。2)本工程设招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招标最低控制价的计算方法如下:设低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A;若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为7家以下时,取所有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7%、97.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3)投标报价采用经评审不低于企业成本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值得80分,其他投标报价每高出基准价的1%,相应减0.5分(百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技术标包括明标、暗标(最高得分20分)明标部分:(2分)1、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暗标部分:(16分)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3分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3分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3分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3分 1)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技术标评委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90≤优<100;80≤良<90;60≤中<80;30≤差<60。(技术标评委在5人及5人以上的,取所有成员中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3)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①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组织设计的陈述1分②项目负责人答辩由评委现场出题,综合评定打分。1分(三)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招标单位。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附件一:毛湾家园工地现场管理规定为加强工程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证保障房工程建设顺利按时完成, 毛湾家园工程项目管理部特制定本规定,各参建单位必须承诺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一、生产会议制度每月五号、十九号下午三点在工程指挥部大会议室召开生产例会。1.参加单位及人员:项目管理部负责人及现场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业主代表、跟踪审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分包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参加。2.例会主要内容: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汇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及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未完事项的原因,提出下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监理单位总监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情况进行讲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跟踪审计单位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及下周工作要点;项目管理部对上阶段工作进行小结并布置下阶段工作,解决需要协调的其他事项。3.会议纪要:由监理单位根据会议记录整理(监理单位按月轮值),内容真实、简明扼要。隔天上午书面稿报项目管理部审核,定稿后由监理单位发放(同时发电子档)到参建各方,并办理签收手续。4.项目管理部负责人或现场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根据需要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二、进度控制制度1.项目管理部编制小区总进度计划,作为各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施工、竣工交付的控制依据。2.各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小区总进度计划并结合合同总工期及结点工期制定进度计划,报项目管理部备案,作为进度控制依据。3.施工总承包单位每月25日前向项目管理部提交完成工程量(截至当月20日)报表(一式三份)及下月工程进度计划。4.施工总承包单位例会前应提交书面汇报本阶段完工情况及下阶段计划。当与进度计划脱节时,属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身原因的,应有具体改进措施,属于非自身原因的应及时提出,以便项目管理部协调。三、质量控制制度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施工前认真审图,并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审核签认后报项目管理部备案。2.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江苏省建设厅《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并结合工程特点,认真编写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由项目管理部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监理单位应针对通病控制提出具体要求和监理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强化创优意识,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创优计划,层层落实创优责任制,加强创优目标的管理。严格执行“样板引路” 的施工程序,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先做出样板,经监理和项目管理部验收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按样板施工。1.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监督检查,实行一票否决制,施工总承包单位收到质量整改单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总承包单位不认真履行自检程序而作假的,监理人员可拒绝验收。2.监理单位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随时抽检、及时评定,事前控制与过程监控相结合,做到“事前有章可循,事后有案可查”。3.监理单位在砼浇筑前向项目管理部书面上报相关情况,包括浇筑位置、砼方量、标号(外加剂)、开始浇筑及预计完成时间。浇筑过程中监理做好旁站工作,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如实填写“砼来料记录表”。4.对质监站必检的项目,须由监理验收合格后签署书面意见上报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同意后由监理通知质监站,施工单位不得直接通知质监站进行验收。5.项目管理部对工程质量每月组织抽查一次,对重点分项提前书面通知监理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届时项目管理部进行旁站监督验收。6.项目管理部定期组织参建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大检查并讲评,对检查结果较好的项目经理予以奖励。10.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存在的质量缺陷不及时返修或返工的,项目管理部有权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处罚。同时对监理也经行相应的处罚。四、安全文明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以及毛湾家园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工地和文明施工暂行标准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应经过施工安全生产培训合格后方可任职。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4.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塔式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整体提升脚手架等设施的管理。安装、拆卸及日常运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章规定执行。5.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建立施工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应做好施工安全记录,安全管理资料应有专人管理,资料归档及时、完整。6.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工作。现场内主干道应确保清洁,路面无浮泥、积水,严禁占用道路或堆放物品。7. 监理单位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承担监理责任。对审查同意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跟踪监理。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办理安全验收手续的机械、设施进行复查。定期巡查施工作业安全情况,做好安全监理记录。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书面通知施工总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开具停工整改单并报项目管理部。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情况评估书面汇报每月不少于二次。1.监理单位在每次分项验收前,必须先检查施工作业面安全,隐患不排除,不得签字同意下道工序施工,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2.项目管理部组织参建各方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每月一次大检查,主要检查施工现场、生活区、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安全台帐。对于检查情况较差的项目部进行处罚。10.项目管理部有权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排除的行为进行处罚。七、工程变更、签证制度工程签证及变更按“施工、监理、审计、项目部四方到场共同见证签字才能生效”执行。八、材料供应、检测与送样制度1.施工总承包单位对甲供材料的要料计划应提前15天书面上报项目管理部。甲供材料清单按照合同中约定。2.甲供材料设备到场后项目管理部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供货商共同清点确认。3.钢材的厂家及标书中未涉及的材料设备的价格,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自行采购前10天书面报到项目管理部,由项目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采购。4.材料设备应有规定的质保资料,并经监理验收。必须送样检测的材料和试块由监理见证取样,送至锡山区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其他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无效。九、工程款支付审核制度项目管理部根据施工合同中的约定,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已完成的工作量组织监理、审计等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业主在收到确认的审核结果后15天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十、分包管理制度1.业主分包的项目: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分包项目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过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对分包单位在技术、质量、进度方面进行协调管理,分包配合费用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执行。2.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的项目: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等进行审查,审核后报项目管理部备案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及投资控制负全面责任,并履行保修责任;项目管理部、监理单位随时监督分包工程的履行合同情况,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款,并影响了工程进度,项目管理部有权直接拨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此款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应付款中扣除。十一、岗位考勤制度1.施工期内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常驻工地每周不少于6天, 未经同意擅自离岗,按1000元/小时罚款;项目经理不参加生产例会按1000元/次,由其他其他人员代替按500元/次罚款;迟到按200元/次罚款。监理单位负责对项目经理的日常考勤。2.监理服务期内,总监应常驻工地,每周不少于5天(用总监代表的总监不少于3天,总监代表与监理员同视),少于5天(3天)按500元/天罚款。监理员缺勤按200元/每人每天罚款。总监不参加生产例会按1000元/次,由别人代替按500元/次进行罚款,迟到按200元/次罚款。项目管理部负责对总监的日常考勤。3.跟踪审计负责人应常驻工地每周不少于4天,少于4天按500元/天罚款。负责人不参加生产例会按1000元/次进行罚款,由别人代替按500元/次进行罚款,迟到按200元/次罚款。项目管理部负责对跟踪审计负责人的日常考勤。4.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总包单位五大员、监理、审计、项目部人员不带安全帽按200元/人次经行罚款,其他人按100元/人次罚款,个人罚款均由各单位先行垫付,事后向个人要回。十二、竣工验收及维修制度1.工程竣工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递交竣工资料,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验收通过后签署竣工报验单,由项目管理部组织竣工验收。2.竣工验收通过后,项目管理部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业主、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交付验收。3.工程交付后半年内,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派驻维修组常驻现场负责维修,维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经理,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在规定时间内能完成维修;监理单位应安排至少一名监理人员对维修质量进行跟踪监督及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施工和监理单位派驻人员名单在工程交付时,一并报项目组备案确认。4.在保修期内,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接到报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必须到现场查看。土建问题三天内到场维修,水电问题二十四小时内到场维修。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在约定期内派人保修,项目管理部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维修费用由项目管理部确认后,在保修金中扣除。在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视维修量的多少来确定现场留守人员数量(应得到项目管理部的认可)。以确保维修的质量和及时性。十三、临时水电管理制度1.项目管理部负责箱变外部线路(箱变至各标段总配箱)及各标段总水表前临时自来水的管理。箱变及总配箱后线路及标段总水表后临时自来水管由各标段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2.施工用水、电单独装表计量,总分表损耗由各施工总承包单位按面积分摊。项目管理部每月25日抄表,水电费用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签字确认后在每次工程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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