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烤漆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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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烤漆件检验规范文件编号生效日期版本页次编制审核批准Q/PS.KQJ-20072007-12-19A14/31.0目的:明确灯具烤漆来料验收标准,确保制程及成品出货品质符合要求。2.0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烤漆件的来料、制程、成品出货检验(灯具产品外壳等)。3.0参照标准:3.1GB2828-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3.2GB7000.1-96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3.3GB2423.3电子的产品的基本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热湿试验方法3.4GB2544手术刀片(每把刀片最多使用五次)3.5检验环境:在室内自然光线或60W的白炽光灯下,光的照度不低于300IX距离试件300mm处检查。4.0检验内容:一、外观要求接受:不接受:砂点的总面积在外露工件上不大于该表面面积的1%,在非外露工件上不大于该表面积的10%。砂点面积起出接受范围。接受:不接受:砂眼的总面积的外露工件上不大于该表面面积的2%,在非外露工件不大于该表面积的10%。砂眼面积超出接受范围。接受:不接受:杂色的总面积在外露工件不大于该表面积3%,在非外露工件上不大于该表面积的10%。杂色的面积超出接受范围。接受:不接受:非外露工件及非装配合面、不影响外观面上可以有聚油。PGH40021面盖盒内可有少量聚油,不可有空泡,流油。外露工件上、装配合面、牙孔处聚油;配合面烤漆或油漆厚度超过0.2MM。 灯具烤漆件检验规范文件编号生效日期版本页次编制审核批准Q/PS.KQJ-20072007-12-19A14/35、哑色:喷涂层颜色不光亮,有发“木”感或呈雾气状。接受:不接受:非外露工件上可以有哑色。外露工件上不允话有哑色。6、漏喷:应该喷涂的部分未喷到位。接受:不接受:非外露且是不会生锈的工件上可以有漏喷(铝合金、锌合金)。外露工件上、非外露会生锈的工件(冷轧板等)不允许有漏喷、明显薄油。7、薄油:喷涂层厚度不足以至隐约显出工件底色。接受:不接受:非外露且是不会物锈的工件上可以有漏喷,薄油。外露工件上、非外露会生锈的工件(冷轧板等)不允许有漏喷、明显薄油。8、气泡:喷涂时空气进入漆膜,形成细小气泡。接受:不接受:主要表面的漆膜任意一个100mm2正方形面积内直径为0.5~1mm的气泡不得多于2个,不允许出现直径大于1mm的气泡及超过10%表面积的隐形气泡。超出接受范围。9、带螺纹部件烤漆有包牙要求时,螺纹表面或端面有油漆。(如PMH615,PTH2013等产品)接受不接受少量油漆,对装配不影响。影响装配色差:三个月签一次色板(工程部、品管部联合签样)二、基本性能及测试要求1.0金属烤漆件基本性能及测试方法1.1附着力性能达到测试要求。1.2烤漆硬度达到测试要求。1.3耐温性能符合要求。1.4盐水性能试验性能符合要求。2.0金属中烤漆基本性能测试方法2.1附着力测试:用新的11号手术刀、刀片平面垂直于试件表面,用力均匀、速度平稳,无抖动地在平整的漆膜上,横竖垂直切割四条划痕到底材表面形成9个小方格,每个方格1mm2 灯具烤漆件检验规范文件编号生效日期版本页次编制审核批准Q/PS.KQJ-20072007-12-19A14/3。用软毛刷沿格阵两对角线方向,轻轻地入复刷5次,然后检查,方格底漆脱落不超过三个方格,面漆脱落不超过六个方格为合格。(安规要求)2.1硬度测试:用1H、2H、6H……等铅笔,呈45角度均匀用一定力度在油漆表面划过然后用橡皮擦分别去擦铅笔痕,观看油漆表面没有明显划伤,而又清晰留下H号铅笔痕,该铅笔痕即为油漆硬度(油漆硬度不得低于3H)。2.2盐水测试:取试样本放入含有5%Nacl的蒸镏水中浸48小时,用白布擦去试验样本上的水样本不允许有变色、脱落、起皱、污点痕迹。2.3耐温测试:在66±3℃的高温烘烤48小时后观察无皱纹,不泡、裂纹、剥落及明显失光等即为合格。2.0塑胶件烤漆基本性能及测试方法3.1基本性能3.1.1附着力达到测试要求;3.1.2烤漆硬度达到测试要求;3.1.3耐温性能达到测试要求;3.2塑胶件烤漆件基本测试方法3.2.1附着力测试:在塑胶件表面用钢刀划100个1mm2的方格,再用3m胶带取适当的长度胶带贴在上面均匀用力压接后,用手垂直拿胶带两端拿起,观察油漆表面掉落情况,掉漆面积≤10%为合格。3.2.2硬度测试:用1H、2H……6H等铅笔,呈45角度均匀用一定力度,在油漆表面划过,然后用橡皮擦铅笔痕,观看油漆表面没有明显划伤,而又清晰留下H号铅笔痕,该铅笔痕即为油漆硬度(油漆硬度不得低于3H)。3.2.3耐温测试:试样在66±3℃的高温下烘烤48小时,后观察无皱纹,小气泡裂纹,剥落及明显的失光为合格。3.04.1所有五金类烤漆品来料时,都必须按《五金类检验标准》检验,除外观以外的所有内容;4.2所有塑胶件烤漆品都必须按都必须按《五金类检验标准》检验,除外观以外的所有内容;4.3其他产品的烤漆件遵循以上原则进行检验。5.0所有烤漆件应与之配套的零件进行试装,应符合结构、安装要求。三、检验重点1.0外观2.0附着力测试四、说明1.0有争议标准以品管部签板或客户双方商议为准。2.0本标准中所涉及的破坏性试验项目均按如下数量抽取:1000PCS以下:5PCS1001–10000PCS:10PCS10001以上:15PCS 灯具烤漆件检验规范文件编号生效日期版本页次编制审核批准Q/PS.KQJ-20072007-12-19A14/33.0包装与储蓄:油漆件应用柔软的中性纸分件包装;存放在无腐蚀性气体、干燥的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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