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4546820
大小:54.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7-29
《【什么是集体林权制度】四川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知识问答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中顾法律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请进入http://www.9ask.cn/souask/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中顾法律网携万名律师帮您解答法律问题 【什么是集体林权制度】四川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知识问答二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整个改革都要把握好“农民得实惠”这个根本,让农民得利、让农民受益,对农民该给的利益要给足,该减的负担要减够,该搞好的服
2、务要搞好,使之成为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要让农民成为改革的主体,从方案设计到组织实施,直到检查评估,都要严格坚持“2/3多数同意”的原则,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坚持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我省山区、丘陵和平原地区森林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众的要求差别较大,即使在同类地型的区域内,不同地区的森林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改革中一定要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对集体林分布比较集中、人均面积较大、农民对山林依赖性较强的山区,原则上要分山分林到户。对集体林相对分散、人均面积较小的丘区和平坝地区,可以均股均
3、利到户。总之,要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推进改革。9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中顾法律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请进入http://www.9ask.cn/souask/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中顾法律网携万名律师帮您解答法律问题 (3)坚持依法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改革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办事,做到依法改革。根据实际,制定改革方案,落实任务,严格履行程序,规范操作。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坚持进度服从于质量,做到改革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四公
4、开,实现全过程“阳光操作”。 (4)坚持尊重历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不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改革过程中既要鼓励探索创新,又要尊重历史,不能简单地推倒重来。在林业“三定”中责任山、自留山已“两山并一山”的,应保持稳定。上一轮承包到期后,原承包合同基本合理且执行较好的,可直接续包。对集体林权已经流转且程序合法、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 (5)坚持分级负责,及时调处林权纠纷。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林权纠纷,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做好调处工作,做到户与户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纠纷不出乡,乡与乡纠纷不出县,
5、县与县纠纷不出市州。对有纠纷的山林,应先调解后确权,一时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不能急于求成,不得核发林权证书。对借改革之名强行低价流转山林、套取集体资产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务必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坚持科学发展,推进配套改革。在改革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保护与发展、主体改革与配套改革的关系,要超前谋划,认真研究改革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制约林业发展的关键因素积极寻求解决办法,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优化林业发展基础。要以改革促进发展,以发展检验改革,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山头绿起来,产业活起来,林农富起来,农村经济壮大起来。 2
6、、《农村土地承包法》在制度设定上对林业有哪些特别的法律规定?9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中顾法律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请进入http://www.9ask.cn/souask/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中顾法律网携万名律师帮您解答法律问题 答:《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使用权,依法规范承包行为。法律明确了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禁止承包期内发包方收回和调整农民的承包地;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承包方有权自主组织
7、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对侵害承包者权益的行为,承包方有权依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侵害人要承担民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立法过程中,考虑到林业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和林业生产经营的特殊性,对林业有以下特别的规定: 一是明确规定了林业主管部门的职责。该法规定“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这就是说,从立法上明确了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林地承包的行政管理部门
8、,具有负责农村林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职能。 二是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