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慈善法》专题宣传新闻发布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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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慈善法》专题宣传新闻发布稿蚌埠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军波(2016年8月26日16时)市民政局九楼会议室各位记者朋友: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将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即将实施的《慈善法》是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明确了慈善活动的范围与定义,规范了慈善组织的资格与行为,回应了社会普遍关注的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慈善信托制度,提出了政府促进慈善事业的措施,确立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全法共12章112条,基本涵括了以慈善组织为核心的现代慈善事业的方方面面,承载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慈善实践的风雨和喜悦,流淌着深耕人心的传统人文美德,开启了依法行善、促善和治善的新时代。现将我市做好慈善法实施和慈善事业发展的有关情况发布如下,敬请你们予以关注,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慈善的社会影响力。一、慈善法实施的有关问题一是慈善法与公益事业捐赠法、信托法、合同法的关系。15 公益事业捐赠法主要对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作出规定;信托法专门有一章公益信托;合同法规定了赠与合同一章。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合同法这两部法律与慈善法有关慈善捐赠一章的内容有重合和交叉的地方。二者并行不悖,在各自的调整范围内继续适用,尤其是公益事业捐赠法对政府接受捐赠等特殊事项的规定,仍然继续适用;对二者不一致的内容,慈善法实施后,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慈善法。二是慈善法与国务院有关社会组织“三个条例”的关系。慈善法第八条规定,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慈善组织可以采取这三种组织形式,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都是慈善组织。以社会团体为例,有的社会团体如蚌埠市慈善总会,就属于慈善组织;而有些社会团体如蚌埠市某某商会就不属于慈善组织。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募捐行为。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公开募捐与互联网募捐,慈善法作了明确规定。慈善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通过互联网发布募捐信息这一公募方式,在慈善法第二十三条中获得了认可。根据慈善法规定精神,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慈善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15 四是加大对骗捐诈捐行为的监督追责力度。近年来,不时被曝出的骗捐、诈捐事件,屡屡消费着社会大众的善意和信任。因为没有相关法规追责,许多骗捐者、诈捐者都能全身而退,这类事件也常不了了之。慈善法规定国家鼓励公众、媒体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对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以及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于受益人法律规定应当珍惜慈善资助,按照协议使用慈善财产。受益人未按照协议使用慈善财产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协议情形的,慈善组织有权要求其改正;受益人拒不改正的,慈善组织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受益人返还财产。慈善法还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二、近年来,我市慈善事业取得的成效。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下,我市慈善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民间运作、行业发展、制度规范、全民参与”的方针,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一)积极搭建平台,慈善组织网络初步构建。15 市委书记周春雨对发展慈善事业高度重视,在2014年全市企业家迎春座谈会上对参会企业负责人进行动员和倡议,就成立蚌埠市慈善总会作了重要指示。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开展慈善捐赠活动及筹备成立市慈善总会情况汇报,就机构设置、资金募集、规范运作等进行明确,确定由市财政拨专款300万元作为市慈善总会铺底基金,向社会郑重承诺慈善总会工作和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花慈善捐赠一分钱。经过精心筹备,蚌埠市慈善总会成立大会、慈善捐赠仪式,于2014年5月30日在蚌埠大剧院依次举行。目前,我市怀远县、固镇县、五河县、蚌山区的慈善协会,已相继成立。2016年6月,我市又成立了市救急难基金会,创新“救急难”工作机制。此外,近年来,经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的救助关爱、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有:市稳恒者公益协会、市社会求助协会、市阳光绿宇爱心协会、市爱心慈善协会、市阳光爱心协会等。(二)创新募集形式,慈善资金筹集渠道不断拓展。一是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动员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部门和单位的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友爱互助,自愿捐赠”活动。二是在省内率先推出“小额冠名基金”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已设立固镇恒康医院助医基金、春艳助学基金等5家市慈善总会冠名基金。三是开展项目化募捐认捐。通过定向慈善捐助,团市委“爱心助学”、市妇联“关爱女童”、市民生办“圆梦助学”、市扶贫办“扶贫项目”、天洋集团“千万元捐助万名困难职工”等慈善救助活动相继开展。15 四是开发运行蚌埠市救急难基金会微信公众号,利用“移动互联+”的模式,设立众筹平台,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市慈善总会成立以来,截至2016年5月31日共募集实际到账慈善资金2006万元,其中:2014年5月31日止,筹备期间募集创始资金1133.83万元;后续接收捐赠款872.16万元,支出563.90万元。市救急难基金会微信公众号运行仅2个月,先后实施2例个案救助,收到捐款204268元,全部捐赠给受益人。(三)实施项目管理,慈善救助内容逐渐丰富。2014年以来,市慈善总会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宗旨,先后集中实施“慈善圆梦助学”、“关爱孤儿健康体检”、“白血病患儿救助”、“慈善情暖万家”、“慈善特种药品发放”等7个慈善救助(资助)项目。同时,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实施各类定向慈善救助和资助活动。2014年以来,市总工会先后与蚌埠市投资集团联合向100名困难职工子女每人救助3000元助学金,与安徽天洋集团联合开展向1000名困难职工送温暖、送健康活动。团市委争取天洋集团资助,给予100名困难大学生连续4年、每年每人发放3000元助学金。市妇联相继开展“春节送温暖”、“母亲节慰问”、“捐资助学”、“粉红丝带”专项救助等救助项目,救助人数约450人。三、下一步慈善工作安排。15 (一)认真做好《慈善法》贯彻和宣传工作。民政部门是慈善工作的主管部门。如民间组织管理方面,承担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公募资格审批、募捐方案备案等职责。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方面,承担慈善信托管理、指导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和会同基层政权方面指导社区、单位互助互济活动等职责。救灾方面承担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指导募捐和救助职责。社会工作方面承担志愿服务职责。慈善法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应当广为宣传。我局将积极协调新闻单位,充分运用新媒体,广泛宣传慈善法。9月1日至5日,市、县区民政部门将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宣传“一条街”活动;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慈善法基础知识竞赛;举办蚌埠市第一届慈善项目创意大赛;部署社区、村通过开设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基层宣传力度,使慈善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加强慈善组织培育和认证管理。根据慈善法规定和上级即将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年度报告、公开募捐资格许可、优惠政策协调落实等方面工作。一是实施慈善组织登记认证制度。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将通过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畅通存量社会组织通向慈善组织的政策渠道,激发慈善组织发展活力,增强慈善组织自治服务功能。15 二是实行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制度是慈善监管制度的重要改革,比年检制度更便于社会监督。民政部门将依法推动慈善组织执行好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方式。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慈善组织守法的自觉性。三是建立公开募捐资格许可制度。目前,只有公募基金会、红十字会、慈善会等可以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整体数量和所占比例较小,有效吸纳社会慈善资源较少。慈善法扩大了公开募捐主体范围,明确规定: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四是落实优惠政策和支持条件。完善优惠政策和支持条件既是激发慈善主体活力的关键,也是社会各界的期盼。近年来已建立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和慈善所得税减免等政策制度。慈善法突破了现行规定,专章明确了政府在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用地保证、金融支持、购买服务等方面的促进措施。财税部门要落实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15 ;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慈善组织举办相关服务设施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政策;金融管理部门要制定金融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提供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慈善组织服务力度,由本级财政安排购买服务项目和资金,支持慈善组织更多更好地参与公共服务、提供社会服务。(三)创新慈善活动形式和内容。一是促进慈善服务。慈善服务是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所有社会公众都能参与和发挥作用的慈善方式,应当最大限度地促进慈善服务发展。民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慈善服务提供方式、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志愿者招募登记、安全保障等内容,推动建立完善的慈善行为褒扬奖励制度和鼓励措施。二是积极发展慈善信托。慈善信托是推动我国先富群体参与慈善事业的重要载体。根据慈善法相关规定,参考外地经验和做法,制定我市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开展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设立慈善信托,开展慈善活动,使这一相比依托慈善组织募集使用资金更简便易行的慈善形式活跃起来、普及开来,并尽快形成规模。三是发挥慈善会引导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级慈善会机构,并向基层延伸,构建慈善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以完善的决策制度赢得捐赠者和其他参与方的支持,以合理的约束机构保障资金的安全运行,以良好的专业素质保证项目的管理和执行,以可靠的监督制度增进公众的信任。进一步拓宽募集慈善资金渠道,不断优化慈善项目,打造特色慈善品牌,加强慈善工作成效宣传,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扩大慈善总会(协会)影响力。15 各位记者朋友,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慈善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将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和改善管理,肩负起协调实施慈善法的重任,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应有作用。15 市民政局创新“救急难”工作机制兜住民生安全“底线”“救急难”是指对遭遇突发性事件需要巨额支出导致基本生活困难且现有社会救助制度无法解决的居民家庭和个人给予应急救助,通过化解群众生存危机,最大限度避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今年以来,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补短板、托底线”,通过创新“救急难”工作机制,增加困难群众获得感,走出一条具有蚌埠特色的“民政牵头、社会参与、基金兜底”社会救助新路径。一、搭建救助平台。群众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巨额支出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应该怎么办?通过民间组织或个人募捐,募集数额无法保证,资金使用缺乏监管;申请政府临时救助,最高2880元救助标准,与动辄几十万的资金缺口相比,救助力度明显不够。如何破解难题?市民政局主动作为,牵头成立全省首家社会救助类基金会——15 蚌埠市救急难基金会,探索通过基金会搭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转介平台,使用募集资金对因特殊变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实施特别救助,最高救助限额10万元,超出现行临时救助政策最高救助标准30余倍。该基金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公募基金会,为维护平台公信力,除依法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等一套完整运行机制外,还特别设立了由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救不救、如何救评审委员会说了算,确保救助项目全程在民政、审计等部门严格监督管理下阳光透明运行。二、互联网+救助。开发了蚌埠市救急难基金会微信公众号,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救急难微信众筹平台,积极引导社会力量通过互联网移动支付定向募捐参与救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困难群众。蚌埠市救急难基金会微信公众号7月27日正式开通上线以来,平台关注度突破2万人,成功实施2例救急难众筹项目。其中,经开区长淮卫镇李子豪家3胞胎早产儿治疗费用求助项目在15天募集期内获得1530名爱心人士关注,合计捐款83810.51元;怀远县褚集镇7岁女孩褚良云意外严重烧伤求助项目在短短22小时内获得2397名爱心人士关注,合计捐款100447.49元,提前触发10万元封顶红线,募集效果远超预期,凸显基金会平台融合互联网+技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强大活力,成功验证了市民政局“救急难”新机制是可行的、有效的。三、面临的困难。由于我市现有慈善类社会组织受能力和条件限制无法承接政府救急难项目,蚌埠市救急难基金会暂时由市民政局负责日常运作。根据基金会章程,如果微信众筹平台在规定时限内未达到预期筹集目标金额的,由基金会在确定的救助标准内兜底救助。为保障基金会持续稳定运转,需要持续充足的资金注入来保障救急难项目顺利实施,基金会“资金池”面临无源头活水困难。四、推进展望:按照“15 省民政厅临时救助资金帮扶一点,市财政资金支持一点,市慈善总会资金注入一点”的方式建立资金来源长效机制,维持基金会长期高效运行,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同时,将救急难工作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体系同步推进,借力志愿服务平台和舆论宣传平台,进一步提升救急难微信公众号社会关注度,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百姓的呼唤就是政府的责任,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就是民政部门的职责所在。市民政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更加关注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编织一张更加密实、更加坚固、更加有效的民生安全网,切实解百姓后顾之忧,真正让群众心中有底,为蚌埠全面重返全省第一方阵贡献力量。成功案例1:怀远县褚集镇7岁女孩褚良云意外严重烧伤求助项目一、项目基本情况怀远县褚集镇7岁女孩褚良云,父亲两个月前因病早逝,母亲是残疾人没有劳动能力,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全家5口人除了低保没有其它经济来源。7月25日15 ,褚良云帮妈妈烧火做饭时化纤裙子被点燃,全身严重烧伤。经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断,小良云烧伤面积为40%,且为3度特重度烧伤,手术后刚刚进入感染期,高烧近40℃,仍然处于危险期,每天需要医疗费近万元。如果加上后期治疗,小良云的医疗总费用约需100万元,远远超出了这个困难家庭的承受能力,急需救助。二、项目进展情况蚌埠市救急难基金会在调查核实后启动应急救助程序,基金会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到医院看望褚良云,并送去紧急救助金2万元。同时,启动微信众筹平台,短短22个小时内募集资金超过上限10万元。目前,众筹资金已送交褚良云及家人。成功案例2:经开区长淮卫镇李子豪家3胞胎早产儿治疗费用求助项目一、项目基本情况李子豪,男,28岁,经开区长淮卫镇长淮村人,市区饭店厨师。妻子张丹,26岁,在家务农。李子豪父亲是农村木工,母亲务农。一家人在长淮卫镇长淮村有一栋两层楼房。15 2012年结婚后,由于张丹身体原因,无法自然怀孕。2015年底,家里花费所有积蓄做了试管婴儿手术,移植了两个受精卵,其中一个分裂,变成了三胞胎。虽然医生建议只保留一胎,但李子豪舍不得孩子,选择了保留三胞胎。由于张丹前期做过2次手术,身体较差,怀孕7个月的时候出现了多器官衰竭症状,必须提前手术将孩子生下来,否则张丹和孩子都有生命危险。2016年7月8日,张丹在南京鼓楼医院剖腹产生下了三胞胎,最重的1.16公斤,最轻的才1公斤,同时出现了先天性心脏病、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症、早产儿颅内出血、早产儿肺炎等症状,被紧急转到南京儿童医院抢救,一天需要近2万元的治疗费用。据南京儿童医院介绍,三个孩子至少还要两个月才能出院,乐观的话,起码还需要50万元治疗费用。由于李子豪前期已经花费了30多万元医疗费,巨额治疗费已经远远超出这个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急需救助。二、项目进展情况蚌埠市救急难基金会在调查核实后启动微信众筹平台,15天募集资金超过8万元。目前,众筹资金8.4万元已送交李子豪及家人。1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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