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

ID:14236893

大小:28.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27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_第1页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_第2页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_第3页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_第4页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第159号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5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第159号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5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广东省木材经营

2、加工运输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第159号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5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第159号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5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木材经营加

3、工运输管理办法第159号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5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第159号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5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第159号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

4、工运输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5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的管理,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木材经营、加工、运输及其管理活动。  林业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涉及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的,按照国家

5、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木材,包括原木、锯材、竹材、单板、木片、枝桠材、薪材(含柴炭)、树蔸、胸径5厘米以上的移植树木和木(竹)制半成品等。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的管理。  工商、税务、公安、交通、铁路、航运和海关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木材经营与加工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生态优先、节约资源的原则,编制木材加工行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编制木材加工行业规划应当以下列条件为依据:  (一)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二)市

6、场需求情况;  (三)当地现有森林资源和外来木材利用状况;  (四)原材料林基地建设规划;  (五)地方木材加工传统工艺水平。  木材加工行业规划应当包括规划年限、加工企业种类和加工厂(点)数量、规模、布局、原料保障等内容。限制初级加工项目和以原生阔叶树种为原料的加工项目。  第七条 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申请《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以下简称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但是,村民利用合法来源的木材加工少量的农具、家具和修建房屋等除外。  第八条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监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实行一厂(店)一证。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应

7、当核定经营、加工的方式和产品种类、规模、地点、有效期限等具体项目。  第九条 申请木材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的、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木材来源渠道;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经营原木的,应当配备木材检验员;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申请木材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个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