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废问题争议和我国的死刑制度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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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刑存废问题争议和我国的死刑制度毕业论文目录一、死刑的概念及其起源1二、死刑存废之争及其评述2三、我国死刑制度的思考及其理性选择4(1)我国死刑制度的思考5(2)我国死刑制度的理性选择----有限制的保留死刑5四、结语11参考文献13致谢13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1论死刑存废问题争议和我国的死刑制度2一、死刑的概念及其起源死刑,顾名思义,就是将罪犯处死的一种刑罚,它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一种刑罚方法。由于人的生命具有最为宝贵的、剥夺后不可恢复的价值,死刑成为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方法,故又被称

2、为极刑。张明楷.刑法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7.第128页.死刑是一种杀人行为,但与一般的杀人行为不同,它是经过法定的审判程序,以国家的名义剥夺犯罪者生命的一种“合法”的杀人行为。只有经国家授权的司法机关才有权对某人判处死刑并将其处死,因而死刑不同于私人复仇,崔敏.死刑考论,历史、现实、未来[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1.第3页.它是一种“国家化”的、“合法化”的杀人行为。13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死刑,作为一种客观的社会现象,同其他事物一样有着其产

3、生、发展、旺盛,直至消亡的过程。那么,死刑究竟起源于何时呢?国外学者很少提及此问题。我国学者对我国死刑的产生大致有如下观点:崔敏.死刑考论,历史、现实、未来[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1.第4页.转其一,认为刑罚(包括死刑)产生于五帝时代的虞舜后期;其二,认为死刑产生于夏朝;其三,认为死刑萌芽于尧舜时代,完成于夏朝;其四,认为中国的国家和法起源于黄帝时代,距今约有5000年的历史。虽然不能对死刑起源从全球范围内作出确切的考论,但我们仍可以从远古人类处理氏族争端的行为方法之中窥

4、出死刑起源以及其发展的一些踪迹和规律。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极其落后,人们为了生存不得不结群而居。在食物极其匮乏的时代,大家为了填饱肚子存活下去,人们之间以及族群之间的“为食而争”的现象就极为常见,因此便会产生杀人以及族群之间互相杀戮的现象。由于当时并没有国家及法律,人们解决互相之间的矛盾的途径就只能是“同态复仇”,“同态复仇”的表现是,如果你砍掉我一只脚,我或者我的亲属也要砍掉你的一只脚。这种没有国家及法律规制的解决矛盾的原始手段,在愚昧落后的原始社会普遍存在着,人们对此种化解矛盾、解决纠葛的手段

5、也深信不疑,没人能提出质疑。但这种“同态复仇”的方法会造成冤冤相报的恶果,不但不能很好地解决矛盾,还会破坏共同的社会秩序。随着公权力的逐步深入,私人性的复仇逐渐被限制乃至禁止,而代之以国家公权力象征的刑罚。何显兵.死刑的适用及其价值取向[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9.第94页-95页.13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也即,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生产力逐步得到了提高,同时也随着人类向更高社会形态的步入,国家和法的产生,人们解决矛盾纠纷的手段逐步由私人复仇转向了由国家帮助私人复仇的状

6、态。至此,作为一种刑罚方法的死刑可以说是真正产生了。二、死刑存废之争及其评述自贝卡利亚提出限制和废止死刑的适用的主张以来,人们关于死刑存废问题的争论就从未中断过,有主张“一律废止死刑”的,有力求“完全保留死刑”的,也不乏追求“保留并限制死刑”的,可谓百家争鸣、异彩纷呈。何显兵谈到我国学者对死刑存废的态度时说道:“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说,我国几乎还没有彻底的死刑废除论者……严格来说,认为‘目前中国还不具备立即废除死刑的条件的学者,都不能称之为死刑废除论者。何显兵.死刑的适用及其价值取向[M].北京:中

7、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9.第55页.因此,笔者在此也将此类学者归入死刑保留论之列。(1)死刑保留论及其评述历史上,死刑保留论者不乏世界大家,如洛克、卢梭等。我国的部分学者承继并发展了死刑保留论,如赵秉志教授、何显兵老师等。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下,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处死一个杀人犯或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恶人,这是上帝赋予我们每个人的光荣责任和权力。但是这种人人享有“死刑权”的状况极易造成战争混乱状态,从而损害社会整体的利益,故此,人们将该处理纠纷的权力交由集体行使从而形成国家的死刑权。既然

8、在自然状态下人人都享有“死刑权”,那么人们进入政治社会以后,自然将这种权力让渡给了共同体---国家,这样,国家的死刑权就是来自于自然状态下人们享有的“死刑权”的让渡。也即,按照洛克的思路,国家死刑权来源于公民私人“死刑权”的让渡---让渡的是处死那些严重威胁自己生命安全的敌人的权力。何显兵.死刑的适用及其价值取向[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9.第5页.13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从社会契约论角度论证死刑正当性的另一位代表人物是卢梭。但与洛克不同的是,卢梭认为国家死刑权来自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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