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4017155
大小:52.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25
《通州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服务指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通州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服务指引 u受理机关: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u主办部门:行政服务科(政策法规科)u受理方式:外网申报(网址http://ggfw.jshrss.gov.cn/qlyg/doWebLogin.action)u法律依据:(一)《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
2、务派遣业务。◆申报对象:在通州区工商注册或签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从事劳务派遣经营业务的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子公司),◆申报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u申报材料:劳务派遣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子公司)新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如下:(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专职工作人员附职业资格证书及等级、编号);(二)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公司章程;(四)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五)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复印件(自有的提供房产证;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房租支付证明及房产证复印件;自有或租用民用住宅,还应提供小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批准住改商的证明原件);(六)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办公设施设备应当具有办公桌椅、档案橱柜、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等常用办公设备(附办公设施设备照片);(七)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八)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九)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有参考模版);(十)劳动合同文本样本(省厅统一规范的模版);(十一)集
4、体合同文本样本(非必须提供);(十二)被派遣员工花名册(初次成立公司可不提供)。请按以上序号顺序排列材料并用夹子固定(无需装订),其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应提供原件,其他申请材料出示原件,经当场审查后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申报程序:(一)劳务派遣单位按照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后(在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QQ群143343316中下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相关材料),并通过外网直接申报。(二)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科(政策法规科)通过外网收到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
5、.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三)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许可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前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单位的营业场所,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现场核查。需要核查的主要内容有:1.经营场所是否与证明材料一致,并真实存在。2.办公设备是否同办公设施设备清单一致,必须的办公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其中办
6、公桌椅、档案橱柜、电脑、电话为必备的办公设备。3劳务派遣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公开、公示、张挂。同时,现场核查人员需要将现场进行拍照留存。(四)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许可机关不予受理。(五)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六)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
7、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有效期为3年。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经营项目登记,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不办理工商登记的,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核验不予通过。(九)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十)许可机关在本行政机关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获得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单及其许可变更、延续、撤销、吊销、注销等情况。u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u承诺时限:材料齐全有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