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学院实验室保健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潍坊学院实验室保健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ID:13982586

大小:31.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7-25

潍坊学院实验室保健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潍坊学院实验室保健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潍坊学院实验室保健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资源描述:

《潍坊学院实验室保健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潍坊学院实验室保健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为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增强他们抵抗职业性毒害的能力,更好地完成教学、科研任务,根据原国家教委(1988)教备字008号《高等学校从事有害健康工种的营养保健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发放范围营养保健是一项保护性辅助措施,它不是一种福利待遇,不能任意提高标准或扩大范围。营养保健费应发给有显著职业毒害,可能引起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并对营养有特殊需要的工作人员,其范围大致包括接触放射线类工作和接触化学、生物类有毒有害物质及物理致害因素类工作两大类。凡符

2、合享受营养保健的工作,应视有毒有害物质的数量、毒性大小、接触时间长短和损害健康的程度等,严格划分等级,分别给予不同级别的营养保健。二、发放等级保健费发放的等级,按接触放射线类工作和接触化学、生物类有毒有害物质及物理致害因素类工作分为甲、乙、丙三级。甲级1、直接接触放射线类工作及长期从事黄曲霉素B1、亚硝胺、3-4苯并芘等强致癌物质的研究、检测工作或在实验中经常使用上述物质者。2、长期从事有机合成,高分子合成和金属有机化合物合成等研究、生产工作和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的实验教学工作,在实验中经常使用多种剧毒、高毒化

3、学药品或大量使用多种中毒化学药品,并接触上述物质的有毒气体或粉尘。3、经常直接接触含汞、铅稀有元素或其他有毒物质的工作人员。乙级1、接触一般致癌物质和长期从事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和物理化学等的研究和实验教学工作,在实验中主要使用、接触高毒以上化学药品者。2、长期从事核磁,发射光谱等研究或测试工作,在工作中经常使用接触有毒物质者。3、从事化学药品库剧毒化学药品和化工原料的专职保管、分装和发放者。4、从事激光研究调试及专职从事电镜维护、操作、暴光等工作的人员。丙级1、从事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和物理化

4、学(含催化化学和胶体化学)的研究和实验教学工作,经常使用接触中、低毒化学药品者。2、从事质谱、吸收光谱、色谱的元素分析等方面的实验工作,经常使用接触有毒化学药品者。3、高毒以下化学药品库,专职从事剧毒以下化学药品、化学原料的保管、分装及发放者。4、专职静电复印和暗室洗相工作人员。5、从事动植物组织切片工作,在制片染色过程中接触甲苯等有毒物质。6、从事动物生理学实验,动物解剖学研究和标本制作、植物和昆虫标本制作保管,在工作中接触开放性汞、升汞、甲醛和砒霜等有毒化学药品者。7、热处理及锻工、铸工、专职砂轮切割及工具

5、磨工、电焊工、油漆工等。三、发放办法及标准1、在有害健康的环境中每天工作超过四个小时算一天,二至四小时算半天,但同一天超过八小时仍算一天。以日计算达到二十二天为满月,可享受全月保健。每日享受金额为该级别满月金额的二十二分之一。2、同时从事两种以上可享受营养保健的工作时,只准享受一种。3、外单位临时来我校工作人员的保健费,凭用人单位证明,由主管部门审核发放。4、保健费的发放实行总量控制,宏观管理。每学期初,各相关部门参照本办法将本学期各任课老师的保健费数量核算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核算后上

6、报主管校长审批。5、学期末,由各相关部门根据享受保健补贴人员的实际工作量填报保健费发放审批表,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核实,报主管校长、校长审批后发放。6、各级保健费发放标准:级别月金额日金额甲级55元2.5元乙级44元2.0元丙级33元1.5元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自行废除。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