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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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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号项目序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课题名称:社会组织的法治功能与实现研究1.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及研究意义。2.研究的主要内容、基本思路和方法、重点难点、主要观点和创新之处。限4000字以内。1.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及研究意义。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上一世纪90年代之后,国外将市民社会作为一个社会实体的实证性研究明显加强,而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首先是寻找研究的切入点,由社会组织构成的“第三部门”满足了这一要求,成为当代市民社会理论研究的具体对象。在同一时期,第三部门理论的研究者也开始关注诸如
2、非政府组织的社会作用及其与国家、市场的关系等更为一般性的理论问题。于是,双方找到了理论的契合点,两种研究出现了合流的态势。总之,NGO和NPO以及其他类型的社会组织的社会功能研究乃是当下全球范围内的热点学术问题之一。我国目前关于社会组织的研究主要还集中在政治学和社会学领域。随着“治理”与“善治”理论在国内的引入和兴起,政治学研究集中于通过考察社会组织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间的互动作用来研究其政治参与功能,社会学研究的重点则是针对社会组织作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组织单位进行社会角色、社会功能、内部组织结构和运行机理的研究。在法
3、学研究领域,关于社会组织的理论和制度探讨,国内已有的研究成果多限于社会组织存在与发展的法制环境考察和法律调整方式的讨论,限于针对社会组织的法律规制进行制度设计。从国内已有的研究组织、研究活动和研究成果来看,清华大学于1998年10月成立了NGO研究所并陆续出版了“NGO论丛”,浙江人民出版社于1999年出版了“第三部门研究丛书”11,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于2003年10月举办了“社团的法律环境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出版了会议文集,北京大学的“社团与法律问题课题组”以及其他一些学者也通过著作或论文的方式介绍了他们的研究成果。总
4、体而言,从民主与法治的视角探讨社会组织的民主参与、权力制约、社会自治等功能问题,在国内学界尚不充分,存在着宽阔的研究空间和实践需求。研究本课题的实际意义和理论意义:(1)中共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方针,指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要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健全社会组织,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
5、促进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由此可见,发展社会事业、健全社会组织、激发社会活力,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和有效路径,而针对社会组织进行政治民主参与、社会自我管理、协调利益关系等方面的功能探讨,无疑是这一方针的具体展开;(2)在中国当下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要实现政治国家和社会的良性互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形成法治社会,就必须在顺应国家主动推进法治实践的同时十分注重法治的社会力量,通过充分认识并发掘社会组织在参与民主管理、实现社会自治、制约权力滥用、维护社会利益等方面的功能意义,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引入
6、社会之维;(3)从社会组织的政治民主与社会自治的11功能问题切入,一方面可以将社会组织这一具体的社会角色提升到建构法治理想图景意义上的规范研究层面,摸索激发社会活力、健全社会组织的理论模型;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将民主与法治的实现方案具体落实到现实的实践主体及其行动之上,从而使我国的法治理论研究一定程度地抛却一般性讨论而转换为可欲的实践路径探索。总的说来,社会组织的法治化建设与扶持,无疑是加强社会建设、激发社会活力的题中应有之意,也是实现政治管理的民主化、消解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提升社会自治能力、推进法治实践的有效机制与
7、途径。2.研究的主要内容、基本思路和方法、重点难点、主要观点及创新之处。研究的主要内容:(1)社会组织的法治主体角色研究:以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论为逻辑起点,研究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的主体地位和角色;(2)社会组织的理论范式研究:以马克思主义市民社会理论为基础,借助当代市民社会理论和第三部门理论,分析我国的社会组织的基本属性和一般特征,运用“市民社会-政治国家”研究范式考察社会组织在我国政治生活和法治实践方面的一般意义;(3)社会组织的立法参与功能研究:通过对我国目前的国家立法、地方立法、行政立
8、法之现状和特征分析,指出既有立法模式存在的制度缺陷,揭示社会组织在立法的民主参与方面的积极作用,论证社会组织对于交流、概括、表达社会成员利益要求所能够发挥的有效整合机制,尤其是研究社会组织通过型构“非正式的民主立法程序”为国家立法提供形式合理性和实体正当性基础的独特意义;(4)社会组织的自治功能研究:总结我国当下政府推进型法治实践的“国家立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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