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

ID:1387959

大小:36.00 KB

页数:2页

时间:2017-11-1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_第1页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_第2页
资源描述: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附表6-1权力运行流程(职权名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单位:陕西省教育厅(公章)职权类型其他审批权法定期限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承诺期限 实施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咨询电话029-85221726责任处室考试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29-88668679办事对象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主考学校)办理地点、时间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工作日办理流程图附件法定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98]15号)第十一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天考

2、新专业,由省考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并提出申请,报全国考委审批。第十五条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改革和军队系统要求开考本系统所需专业的,可以委托省考委组织办理,或由全国考委协调办理)第四条。第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以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根本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国院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第66项。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此

3、为“省级自学考试机构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审批”项目的子项<<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53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款第三项修改为:“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规划,审批开考本科专业”。责任事项1.受理阶段责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添考新专业,由省考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2.审核阶段责任:对新专业是否具备必要开考条件进行审查。3.通告阶段责任:批准开考的专业均可于次年接受报考,并于首次开考前半年向社会公布开考专业名称和专业考试计划,做到信息公开。4.待

4、教育部有关该项目管理文件出台后,再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责任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