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12学分制实施细则

3.3.3.12学分制实施细则

ID:13823181

大小:33.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24

3.3.3.12学分制实施细则_第1页
3.3.3.12学分制实施细则_第2页
3.3.3.12学分制实施细则_第3页
3.3.3.12学分制实施细则_第4页
3.3.3.12学分制实施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3.3.3.12学分制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江苏省无锡立信职教中心校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为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培养“合格+特长”的人才,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真正面对社会需求,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适合自身特点的最佳教育和全面发展,学校结合《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和《江苏省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经注册入学学习的学生,在学习期内以

2、学期制为基础、以选课制为核心,实行学年学分制。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应根据培养目标,确定每学期的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的科目及学分,同时规定每学年应修满的学分。学生在学制年限允许范围内修满规定的总学分方可毕业。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五年一贯制各专业的所有学生。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三条根据省教育厅《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和学分制教学计划,由各系部编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上报教务科审议汇总后,由主管教学副校长签署,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第四条各专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其中选修课包含限定选修课(简称限选

3、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类。必修课指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包括基础课程、主干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各专业都应开设的基本课程包括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和体育等。必修课一般为考试科目。限选课指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选修课范围内,按规定要求选修一定课程,以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为保证专业的某一专门化方向的人才培养基本规格,学校限选课原则上采用“模块式”课程组,“模块式”课程组即某一专业的某一专门化方向所必需的相关联的课程组合。任选课指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和潜能的课程。可包括

4、拓宽知识技能为主的课程和深化提高专业知识技能为主的课程及培养创新意识的课程。低年级的任选课以培养兴趣、发展个性的人文、社科、艺术、管理类课程为主;高年级的任选课一般以拓展提高和发展应用能力为主。第五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文化基础课与专业课程的课时比例一般为4:6,专业课程中的实践课教学比例一般占50%。第六条必修课、限选课应按课程的内在关系在各学期均衡设置,任选课由全校统一集中开设,供学生选修。第三章学分第七条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份量和成效的单位,是确定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也是制订教学计划、分配课时

5、、安排教师工作量的依据。学分计算以学期为单位时间,以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一般课程以16~18个课时为1学分,全学期开设的课程以其实际周课时计算学分,课程的周课时数即为该课程的学分数;独立开课的实践课、公益劳动、军训、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以28~30个课时为1学分。一般一周实践课为l学分。第八条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学分。五年制高职学生应达到260~280学分,任选课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超过10%~15%。第九条课程和活动学分。课程学分中含全市结业统考或会考学分,按考试的试卷难易程度计算学分;实践课程学分包含综合

6、实习学分和技能等级学分。学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完成实习计划,成绩评定合格,给予18学分。学生未参加全部实习活动,按实际参加实习时间,每32~36课时获l学分。第十条奖励学分。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全国、全省的专业技能或科技制作、科技发明竞赛,获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3、2、1个学分,获省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4、3个学分,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8、7、6个学分。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全国、全省和盐城市的各类知识竞赛或活动获奖也可适当奖励学分:获市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分别奖励1.5、1、0.5个学分;

7、获全国和省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2~3个学分,具体学分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掌握。学生受市级以上德育先进或技术能手等荣誉表彰的可奖励学分,获全国、省、市级表彰的,分别奖励4、3、1个学分。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取得高级、中级、初级工证书的分别给予8、5、3个学分。学生获得社会认可的公共技能等级证书或与专业有关的等级证书,按高级、中级、初级,每张证书分别给予5、3、1个学分。学生获得与专业有关的上岗证书给予1个学分。第十一条总学分。总学分由课程学分、活动学分和奖励学分三部分构成。第四章成绩考核、补修与重修第十二条除免试课程外,学生所修课程均

8、应参加考核并结合平时考核评定学习成绩。一般按平时成绩30%、期中30%、期末40%折算学期学科成绩,成绩及格方可获得相应学分。第十三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采用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记分。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