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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审批表委托机关云南省大理监狱调查机关凤庆县司法局营盘司法所委托时间2014年3月28日姓名李忠性别男年龄28籍贯云南凤庆民族汉族身份证号533522198609232812居住地凤庆县营盘镇营盘村北门外组户籍地凤庆县营盘镇营盘村北门外组罪名(被起诉罪名)盗窃罪已判刑罚(拟郑刑罚)有期徒刑十二年个人情况1993年9月至1999年7月营盘完小学生1999年9月至2001年7月营盘中学学生2001年9月至2005年4月在家务农2005年4月至2008年昆明大理打工家庭情况父亲李国强55岁务农家住凤庆县营盘镇营盘村北门外组母亲李永红54岁务农家住凤庆县营盘镇营盘村北门外组大姐李春菊
2、30岁务农家住凤庆县营盘镇营盘村北门外组二姐李春艳29岁务农家住凤庆县营盘镇营盘村北门外组社会关系亲戚朋友犯罪历史无犯罪后表现罪犯李忠在服刑改造中,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社区监管条件1、 亲属愿意作为其社区矫正监护人,进到监管义务2、 村级组织表示愿意接受该人员作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在村里进行改造。需要调查的其他事项调查评估小组或司法所意见同意接受李忠为社区矫正管理对象。签字(盖章)年月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社区矫正机构存档,一份随《调查评估意见书》抄送同级人民检
3、察院)。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调查笔录时间:2014年3月26日9时45分至11时10分地点:凤庆县司法局营盘镇司法所被调查人:李国强调查人:李德新记录人:江东英我们是凤庆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受云南省大理监狱的委托,依法对被告人(罪犯)李忠进行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请予以配合。问:请问你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以及与被告人的关系?答:姓名:李国强,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年月1959年11月22日,身份证号码:53352219591122283X,文化程度:小学工作单位:务农,职务:务农,家庭住址凤庆县营盘镇营盘村
4、北门外组,和被告人(罪犯)的关系:父子。问:受云南省大理监狱的委托对你儿子李忠进行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你是否同意李忠假释回家?答:同意。问:李忠假释回家你是否会在生活,思想上帮助他?答:会的。帮助他回到正常人的生活。问:你家是否有固定住所?答:有,有正房一间,耳房两间。问:主要经济来源主要是哪些?答:甘蔗和粮食,一年有三万左右。问:你家的其他人是否同意李忠假释回到家?答:愿意的,虽然我们家不是很富裕,但是温饱还是可以保证的。问:你说的是否属实?答:属实。调查人:(阅读并签名)年月日调查评估意见书(2014)字1号云南省大理监狱:受你单位委托,我所于2014年3月26日至2014年3月27日对
5、罪犯李忠进行了调查评估。有关情况如下:李忠,男,1986年9月23日生家住凤庆县营盘镇营盘村北门外组,家里有父亲李国强、母亲李永红、大姐李春菊、二姐李春艳都出嫁。家里固定住所,家庭经济一般,田地有三亩左右十亩左右甘蔗地,年收入两万左右。如果李忠假释回家后,将和父母亲一起生活,父母和姐姐们愿意在生活上,思想上帮助李忠。营盘营盘村民委员会意见:李忠在入狱前,行为端正,但好逸恶劳,法律意识淡薄才出现伤盗窃财物的行为,现在他已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意假释回家,同意接受社区矫正管理。营盘司法所意见:如果李忠假释回家以后,将按照社区矫正管理办法对李忠进行管理。综合以上情况,评估意见为同意接受李忠为社区矫正
6、管理对象。(公章)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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