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語言重大政策說明 - 花蓮縣吉安鄉北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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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土語言重大政策說明鄭安住一、課綱微調說明p.02-27二、教學活動示例p.28-43三、世界母語日p.44-52四、本土相關法規p.53-66五、原住民族日p.67六、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p.68-69七、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p.70-72八、全國客家日p.73-74九、客語薪傳師p.75-79十、臺灣閩南語漢字輸入法p.80-81十一、邊聽邊看,學客語更輕鬆p.82十二、獎勵學校參加客語認證p.83十三、獎勵客語績優學生獎學金p.84-8516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閩南語)修訂說明教育部於九十五年成立

2、研修小組,針對民國九十年公布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閩南語)」進行微調工作。惟該次修訂完成之「研修草案」,未能通過「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審議委員會」之審議。教育部乃重聘研修小組,小組成員涵蓋專家學者、教師(含教師、主任、校長)及相關業務行政人員等,以兼具各方之代表性。研修小組參酌「95年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各學習領域研修小組召集人第1次會議」決議之微調原則。從97年10月5日到98年6月12日,歷經15次的研修小組會議審慎討論及三場公聽會廣泛蒐集各方修訂意見,歷時九個多月始修訂完成新的閩南語課程綱要。以下分別

3、針對微調原則、微調後新課綱的特色、修訂重點、微調後閩南語教學如何落實與改進及結語等五部分加以說明。壹、微調原則一、以92年版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作為微調之基礎。二、充分參考現場教學實務者、教材編輯者與審查者之相關意見。三、課程目標以不更動為原則。四、各項能力指標語意文字力求敘寫清楚。五、調整幅度應同時考量師資、設備及授課時數的配合。貳、微調後新課綱的特色通盤檢視這次修訂後的課綱,有二個指標性特色:一、精簡而易行研修小組自始即掌握精簡各階段能力指標之大方向,將各階段能力指標初步依認知、技能、情意之次序,挑取各階段能力指標

4、最基本之能力,刪繁就簡,或改難為易,能力指標用語力求統一,並求敘寫對象的單一化、精確化。因此由現行233條能力指標精簡為97條。二、務實而有彈性本次微調時,讓各條能力指標成為獨立體,並且與日常生活充分配合,以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同時在現有教學時數及師資配備的條件下,力求達成能力指標的要求,以確保學生的學習品質。標音符號的教學,原則於三年級教授,惟學校得視實際需要及學生程度提前於二年級實施。參、修訂重點一、綜合說明(一)階段調整:為符合國小實際教學現況,落實能力指標的操作,以利現場老師教學,順應國小分為低、中、高三個年段,而改

5、為三個學習階段,七到九年級(國中1~3年級)改為第四學習階段,因此,和其他學習領域一樣,將原本九年三個學習階段調整為四個學習階段。16(二)能力指標大幅度調整,指標數量由原有的233條調整為97條,除了進行大幅度的刪、併之外,也重新檢視各分段能力指標內容的妥適性及能力指標敘寫的清晰性與易解度,同時考量各階段指標架構之完整性,也酌增若干能力指標,或修改原有條文,調整用語和文字,務使敘述精確。有關新舊課綱能力指標條文數比較表及新課綱分段能力指標條文統計表如表1及表2表1 新舊課綱能力指標條文數比較表語言能力條文數聆聽能力說話能力

6、標音能力閱讀能力寫作能力合計舊課綱條文數5685164828233新課綱條文數263111171297表2 新課綱分段能力指標條文統計表語言能力學習階段聆聽能力說話能力標音能力閱讀能力寫作能力合計第一階段5712015第二階段8825326第三階段81045431第四階段5645525小計263111171297二、分項說明(一)基本理念與課程目標基於微調精神,「基本理念」和「課程目標」也進行了小幅的文字修訂,以使文字更為順暢、簡潔、明確。如:舊課綱課程目標之9「使用閩南語探索並拓展文化視野。」,新課綱已改為「培養主動探索、

7、研究閩南語以及其他語言文化的興趣和習慣。」(二)分段能力指標1.統一能力指標敘寫格式:毎一條均以「能」字起頭。將「養成…」、「能養成…」、「培養…」統一使用「能養成…」敘寫。2.「標音符號系統應用能力」改稱「標音能力」。3.為避免學生在第一階段同時學習多種語言標音系統,造成學習混淆,所以在標音能力指標3-1-1後加註:「得視實際需要安排於適當年級【二年級或中年級】實施」。4.為貫徹第一階段以聽、說能力為主的教學,並呼應微調原則之五。本次修訂「寫作能力指標」第一階段空白,並自第二階段始列入初階的寫作能力,如「能聽寫常用語詞或語

8、句」等三條,相對簡化並推遲寫作能力指標的期程,也是新課綱微調的一個重點。16(三)實施要點1.教材編選原則下增列「第四階段在完成五項能力均衡發展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口語表達能力,並培養文學鑑賞及創作能力。」2.教材編選原則下增列「本綱要中所謂之閩南語,應以台灣閩南語為範圍。」3.教學方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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