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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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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新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的术语、合同管理的职能、合同的审查与签订、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管理程序、检查与考核等。本标准适用于新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2.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新疆电力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新疆电力公司标准化管理标准》3.术语3.1合同:又称“契约”,是指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办法所称合同,指新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其表现形式有: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
2、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3.2企业主要领导:是指企业的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直接负责的主管领导是指负责合同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是指对导致经济损失负有直接的、不可推卸责任的人员,即可能是领导干部也可能是具体承办人。3.3行政处分:是指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3.4经济处罚:是指赔偿经济损失、一次性罚款等。3.5业务部门:是指因业务需签订合同的职能部门,且合同规定的主要内容属于该部门的职责范围。由业务部门指定合同的承办人,负责该合同的审查会签工作。3.6审核部门:是指财务与资产部、办公室(审计、监察)等与
3、合同内容有求的其它职能部门。4.管理职能4.1新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企划部为全公司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所属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实施监督与指导。4.1.1合同管理部门主要职责:(1)制定具体的合同管理制度;(2)承直接管理的有关业务工作;(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现;(4)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签订、履行合同的情况,并定期向本单位责人汇报;(5)代表本企业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4.1.2合同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合同业务:(1)授权委托书的管理;(2)合同专用章的管理:(3)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及统计报表;(4)对起草和审查的合同进行归档;(5
4、)宣传合同法律知识,培训合同业务人员。4.2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和归口管理的原则,并实行承办人制度、审会签制度和合同备案制度。公司所属单位负责其业务围内的合同分管工作。4.3各单位经公司授权后,可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所属单位对外签订担保合同必须经公司同意后,方可签订。5.管理内容与要求5.1管理依据与目标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失,保证公司各单位依法规范经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新疆电力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5.2管理内容5.2.1合同承办人制度5.
5、2.1.1每件合同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业务部门确定一主要承办人。承办人须是与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承办人应对自商约到合同履行完毕全过程负责。该期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须及时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合审核部门进行协商报告,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解决。5.2.1.2承办人的主要职责:(1)在授权范围负责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工作;(2)提请有关方面审查其经办的合同;(3)检查所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4)及时向合同管理人员通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5)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及时交送合同管理部门归档。5.2.2分层管理
6、及合同审查权限5.2.2.1新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审查的合同范围:(1)公司本部签订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前期委托合同、贷款合同、投资合同、担保合同、发起人协议、章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供水、电、暖合同,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等;(2)各单位签订的合同标的在5000元(含本数)以上的合同;(3)新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有必要审查的其他合同。5.2.2.2各单位负责审查的合同:各单位签订的合同标的在5000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合同。5.2.3合同的审查与签订5.2.3.1合同除及时清结的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凡有示
7、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计划单、调拔单、任务单(书)等文件可以做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以其替代合同。5.2.3.2合同的起草工作原则上由我方为主,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合同中涉及的数字、日期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5.2.3.3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参与企业的合并、分立、破产、投资等涉及企业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5.2.3.4合同签订之前,承办单位(人)应将合同草案与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提请经营企划部、财务与资产部、办公室等职能部门,按顺序进行审核,各部门审核合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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