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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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起草时间:2012.08.08.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四章股东第五章执行董事第六章监事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八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九章税务、财务与外汇第十章利润分配第十一章职工第十二章工会第十三章保险第十四章期限、解散和清算第十五章规章制度第十六章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东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经营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中文名称为:东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DongfangInterna

2、tionalLogisticsCO.,LTD公司的住所为:天津港保税区西三路1号第三条 股东的名称、法定地址:名称:DONGFANGINVESTMENTHOLDINGSCO.,LIMITED;在香港登记注册;法定地址:M228RM100710/FHOKINGCTR8-16FAYUENSTMONGKOKKL董事:刘军国籍:中国第四条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第五条 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第二章  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为: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订舱(租船、包机、包

3、舱)、托运、仓储、包装、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拼箱拆箱、分拨、中转服务,缮制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以及相关的业务咨询。装卸搬运仓储国际贸易贸易经纪与代理咨询服务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七条 公司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其中现金出资5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0%。第八条 股东认缴出资额为500万美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时间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的3个月内缴付注册资本20%,余额在两年内缴清;第九条 股东缴付任一期出资额后三十日内,由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

4、验资报告。公司在收取验资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出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并报原审批机关备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第十条 股东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应符合《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第十一条 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调整,应由股东决定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从国内外取得贷款或借款,解决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之间的差额和生产流动资金。其中境外借款可由外方股东贷款解决。第四章股东第十三条股东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5、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决议;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九)修改公司章程;(十)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五章执行董事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派,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改派的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

6、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议,并向股东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管理制度;11、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六条执行董事对

7、所议事项的决定应当作成书面决议,由执行董事在书面决议上签名后,公司归档保存。第六章监事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1名监事,监事由股东委派和撤换。第十八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十九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经股东委派,可以连任。第二十条监事可以查阅执行董事决议,并对执行董事所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状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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