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359629
大小:282.50 KB
页数:30页
时间:2017-11-10
《(0492)《劳动法学》网上作业题及答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0492)《劳动法学》网上作业题及答案1:第一次作业2:第二次作业3:第三次作业4:第四次作业5:第五次作业6:第六次作业1:[论述题]职工李某原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李某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未予答复。过了9天,李某就被另一家企业招用,又与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李某走后,原企业生产受到影响,要求其回厂上班。但李某所在的资企业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予放人。试分析:李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 参考答案: 答:李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未解除。因为不符合劳动合
2、同解除的法定程序要件。李某只以口头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且提出辞职到离开单位仅9天,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要件。同时,企业对其要求未作答复,因而协商解除合同也不成立。2:[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什么不同而受歧视 A:民族B:种族C:性别D:宗教信仰参考答案:ABCD 答:李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未解除。因为不符合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程序要件。李某只以口头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且提出辞职到离开单位仅9天,不符合《劳动
3、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要件。同时,企业对其要求未作答复,因而协商解除合同也不成立。3:[多选题]第30页共30页我国就业登记包括的内容有: A:工商登记B:失业登记C:求职登记D:用工登记参考答案:BCD 答:李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未解除。因为不符合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程序要件。李某只以口头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且提出辞职到离开单位仅9天,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要件。同时,企
4、业对其要求未作答复,因而协商解除合同也不成立。4:[多选题]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解决方式有 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B: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C: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D: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参考答案:ABCD 答:李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未解除。因为不符合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程序要件。李某只以口头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且提出辞职到离开单位仅9天,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
5、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要件。同时,企业对其要求未作答复,因而协商解除合同也不成立。5:[多选题]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包括 A:就业登记机构B:职业介绍机构C:劳动就业服务企业D:劳动行政部门参考答案:ABC 答:李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未解除。因为不符合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程序要件。李某只以口头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且提出辞职到离开单位仅9天,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要件。同时,企业对其要求未作答复,因而协商解除合同
6、也不成立。第30页共30页6:[多选题]劳动法的基本特征包括 A:公法性质B:私法性质C:公法与私法兼容性质D:劳动者保护法与劳动管理法的统一参考答案:CD 答:李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未解除。因为不符合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程序要件。李某只以口头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且提出辞职到离开单位仅9天,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要件。同时,企业对其要求未作答复,因而协商解除合同也不成立。7:[多选题]下列哪些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
7、市人民政府决定: A:乡镇企业及其职工B: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C:私营企业及其职工D: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参考答案:AB 答:李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未解除。因为不符合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程序要件。李某只以口头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且提出辞职到离开单位仅9天,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要件。同时,企业对其要求未作答复,因而协商解除合同也不成立。8:[多选题]职工由于下列哪些情形之一而造成伤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A:因犯罪而伤亡的B:
8、自残或自杀的C:因违章作业受伤D:醉酒导致伤亡的参考答案:ABD第30页共30页 答:李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未解除。因为不符合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程序要件。李某只以口头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且提出辞职到离开单位仅9天,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要件。同时,企业对其要求未作答复,因而协商解除合同也不成立。9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