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广西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ID:13545422

大小:53.00 KB

页数:22页

时间:2018-07-23

广西司法鉴定管理条例_第1页
广西司法鉴定管理条例_第2页
广西司法鉴定管理条例_第3页
广西司法鉴定管理条例_第4页
广西司法鉴定管理条例_第5页
资源描述:

《广西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精品文档广西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司法鉴定改革一直是我国诉讼法学领域内的热点问题。司法鉴定有着悠久的历史,但做为一项法律制度建设,则是随着现代法律制度的发展逐步成长起来的。下文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广西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及其司法鉴定活动的监督管理,适

2、用本条例。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及其司法鉴定活动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及其司法鉴定活动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司法鉴定,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包括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鉴定以及诉讼需要的其他类鉴定。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22/22精品文档本条例所称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是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

3、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从事前款规定司法鉴定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第四条 自治区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统筹规划本行政区域的司法鉴定事业,建立司法鉴定管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行业重大专项和民族地区司法鉴定机构专项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第五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司法鉴定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司法鉴定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实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

4、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并编入名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根据侦查工作需要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由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直接管理,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22/22精品文档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收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有关备案登记材料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予以备案登记,单独编制名册并公告。备案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情况发生

5、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第七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实行司法鉴定人负责制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行科学统一的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接受社会监督。第八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与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建立司法鉴定工作联动协调机制。第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可以依法参加司法鉴定协会。司法鉴定协会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司法鉴定协会章程开展活动,对会员加强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以及执业技能等行业自律管理,依法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有序竞争

6、。司法鉴定协会应当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第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登记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22/22精品文档(一)有符合规范的名称、符合司法鉴定要求的执业场所和不少于二十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二)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四)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五)申请从事的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行业

7、有特殊资质要求的,除具备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相应的行业资质。司法鉴定机构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后,方可依法开展司法鉴定活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外司法鉴定机构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报司法鉴定机构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同意。第十一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设立司法鉴定机构:(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公职处分的;(二)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公民具备下

8、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人执业证》: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22/22精品文档(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