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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南宁市兴宁区公开推荐差额选拔参公事业单位科级非领导职位任职人选工作简章为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经区委同意,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公开推荐差额选拔(以下简称“公推差选”)参公事业单位科级非领导职位任职人选工作。一、公推差选的职位及名额参公事业单位副主任科员14名。二、推荐对象的范围面向城区机构级别为副科级以上的参公事业单位公开推荐。上述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干部,均可作为推荐对象。三、推荐对象的资格条件推荐对象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
2、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任科员满3年。(二)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有胜任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知识。(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受党纪政纪处分且正在处分期内的干部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党组织审查的干部,按相关规定,不在推荐范围。10上述资格条件中,任职年限均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30日。军转干部在部队副营级任职时间计入科员任职时间。军转干部应在本城区工作至少3年以上方能列入此次选配范围。四、步骤和程序公
3、推差选工作从2013年5月上旬起,至5月下旬结束。(一)宣传发动(2013年5月上旬)在城区范围发布简章,公布公推差选的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简章公布在绿城党旗红和兴宁区政务信息网站上,也可以到区委组织部领取。(二)公开推荐(2013年5月上旬)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1、组织推荐。城区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2、群众举荐。城区各级干部均可单独向组织举荐优秀干部。群众举荐须填写《干部推荐登记表》,介绍举荐对象的有关情况并署真实姓名,不署名的为无
4、效推荐。3、个人自荐。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自荐。个人自荐须填写《干部推荐登记表》并署真实姓名,不署名的为无效自荐。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均直接向区委组织部推荐。公开推荐需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一份):1、《干部推荐登记表》(见附件3,可登录绿城党旗红和兴宁区政务信息网站下载)。102、单位推荐报告(推荐2人以上的,需提出排序意见)。3、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4、市级以上奖励文件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获得多项市级以上奖励的,只提交最高项奖励证明材料)。组织推荐的,需报送以上
5、第1、2项材料;群众举荐的,需报送以上第1项材料;个人自荐的,需报送以上第1、3、4项材料。(三)资格审查(2013年5月上旬)区委组织部对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对象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合格者名单,并将名单向被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或领导班子反馈。单位党组织或领导班子根据公开推荐情况和干部一贯表现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和排序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四)笔试(2013年5月中旬)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五)实绩评分(2013年5月中旬)区委组织部对笔试及格者进行经历
6、实绩评分(计分方法详见附件1)。实绩评分采取核查档案、审阅材料的方式进行。(六)差额考察(2013年5月下旬)根据笔试及格者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绩评分60%)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考察人选10。由城区纪委、组织、人社局等部门组成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将考察情况进行量化计分(计分公式详见附件2)。(七)讨论决定(2013年5月下旬)笔试、实绩评分和考察测评三个环节分别按30%、40%、3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对象的总成绩,按照职位名额1:1.5的比例研究提
7、出拟任建议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根据城区科级非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安排具体岗位,原则上安排在原单位任副主任科员。(八)公示,办理任职手续(2013年5月下旬)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日至5月7日。材料报送地点:城区机关办公楼1905室,联系电话:3290268,监督电话:3290368。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附件:1.公推差选兴宁区参公事业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经历实绩量化评分标准2.干部考察测评情况量化计分公式3.《干部推荐登记表》中
8、共南宁市兴宁区委组织部2013年4月28日10附件1公推差选兴宁区参公事业单位科级非领导职位任职人选经历实绩量化评分标准序号量化指标评分标准评分说明1基础分50分2工作时间加分每年计0.5分。不满1年的按实际工作月份计分,计分公式为:实际工作月份×0.5/12。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30日3年度考核加分2009年至2011年年度考核有定为优秀等次的,每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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