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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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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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教师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学院的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引导和帮助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不断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现制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第二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多元评价的原则。第二章考核内容和办法第三条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各系(部)成立本部门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组,由系(部)主任任组长,成员由系(部)党政领

2、导、教研室主任、实训中心主任、系(部)教学督导员等组成。第四条教务处牵头组织协调,各系(部)负责组织落实考核工作,并指定专人操作,以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合理。第五条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考核对象为承担学院理论课、实践课的全体教师,包括校内外专、兼职教师。校外兼职教师须接受评价,可不进行排名。第六条考核内容及权重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系(部)督导评价、系(部)领导评价四个层面,每一层面都有相应的评价内容和侧重点。(一)学生评价学生评价占权重30%,重点从教师

3、是否有强烈的教学责任心,备课是否充分,讲课内容是否熟悉,讲课是否条理清楚、逻辑性强、重点突出,语言表达是否生动、有感染力,教学方法和手段运用是否得当,是否注重因材施教,教书育人相结合等方面进行评价。(二)同行评价同行评价占权重20%,重点从教师是否有强烈的教学责任心,备课、讲课是否认真,教学方法和手段运用是否得当,是否注重因材施教,是否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是否具有现代职业教育教学理念,具备职业教育课程开发能力和教学设计能力,是否遵守教学纪律,授课质量是否良好,是否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是否有较强的团

4、队意识等方面进行评价。(三)系(部)督导评价系(部)督导评价占权重30%,重点从教师教学态度是否认真,是否遵守教学纪律,教学目的是否明确,讲课是否条理清楚、逻辑性强、重点突出,能否有效利用教材,教学方法和手段运用是否得当,是否注重因材施教,是否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教学过程安排是否合理,教学效果是否良好等方面进行评价。(四)系(部)领导评价系(部)领导评价占权重20%,重点从教师是否有强烈的教学责任心,是否遵守教学纪律,讲课是否条理清楚、逻辑性强、重点突出,语言表达是否生动、有感染力,是否注重因材施教,

5、教学效果是否达到预期教学目的,是否积极参与教研教改,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实训室建设中是否起主要作用,是否具有团队精神等方面进行评价。第七条考核办法(一)学生评价信息的采集。学期结束前两周由教学系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测评,综合教师的课堂教学表现按百分制进行评价,要求全体学生参评。具体指标体系见附件1。在开展学生网评之前,各系须组织辅导员向学生解释评教办法及政策,进行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力求使学生评教做到公正、客观、准确。(二)同行评价信息的采集。同行评价主要从相互听课和教研室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对本教研室教

6、师从教学环节、教学态度、教学改革与研究、课程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得出同行评价成绩。具体指标体系见附件2。(三)系(部)督导评价信息的采集。系(部)督导主要以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检查和深入课堂听课为主进行考核,对所有任课教师进行经常性听课、教学常规检查、教学资料检查,对教学过程、教学环节、教学态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得出系(部)督导评价成绩。具体指标体系见附件3。(四)系(部)领导评价信息的采集。由系(部)主任对本部门教师的教学质量从教学态度、教学效果、教研教改、课程建设、团队精神等方面进行评价,综合

7、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系(部)督导评价情况,得出系(部)领导评价成绩。具体指标体系见附件4。第八条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得分为学生评价×30%+同行评价×20%+系(部)督导评价×30%+系(部)领导评价×20%,满分为100分。详见附件5汇总表。第九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综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35%。凡是考核期间发生教学事故者,不能评为优秀。

8、第三章考核管理第十条系(部)汇总学生、同行、系(部)督导、系(部)领导评价成绩得出最终考核结果。第十一条考核结果由各系(部)自行组织公示;公示期内有争议的事项,需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复议,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复议为最终结果。第十二条系(部)收集教学考核过程中的常规教学资料,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并分别由教务处和系(部)进行存档。第十三条各单位、参评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考核纪律要求,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公平,不得弄虚作假。第四章 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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