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权刑事立法的不足与完善

中国商标权刑事立法的不足与完善

ID:13448470

大小:30.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22

中国商标权刑事立法的不足与完善_第1页
中国商标权刑事立法的不足与完善_第2页
中国商标权刑事立法的不足与完善_第3页
中国商标权刑事立法的不足与完善_第4页
中国商标权刑事立法的不足与完善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商标权刑事立法的不足与完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精品文档★中国商标权刑事立法的不足与完善一、TRIPS协议对商标权刑法保护的基本要求  TRIPS协议是建立在现有重要知识产权条约基础之上的协定,它将WTO全体成员所必须遵守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一系列最低标准的规定。因此,WTO各成员的国内立法不得低于协定的保护水平,当然,各成员也可以通过其国内立法提供高于协定的保护水平,但这不是义务。在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中,TRIPS协议是第一个引入“刑事程序”以解决知识产权侵权的国际协定。TRIPS协议第61条对刑事诉讼程序作了具体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要求全体

2、成员应当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刑事程序的救济措施,以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惩处;至少对故意以商业规模假冒商标或盗版行为予以刑事惩处。可采用的刑罚的类型应当包括监禁、罚金,或这两者并处;惩罚的程度以符合适用严重罪行的惩罚标准为限。在适当的场合,可采用的措施应当包括扣留、没收或销毁侵权商品以及任何主要用于从事犯罪活动的原料和工具。各成员还可以规定将刑事程序及刑事惩罚适用于其他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特别是故意以商业规模侵权的情况。以上论述其实就是对刑事制裁范围、刑种及施刑幅度的具体规定。  二、中国商标权刑事立法的不足

3、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7/7★精品文档★  目前中国立法一直在加大对商标权的保护力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也逐渐重视商标权的保护,不断加强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但是,依然存在很多具体的问题没有解决,这不利于对商标权的全面保护,从而让违法犯罪行为层出不穷。  通过考察TRIPS协议与中国的相关规定,可发现中国当前的商标权刑事立法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保护范围狭小,仅把注册商品商标作为其规制对象,而把注册服务商标、“两同”侵权行为、反向假冒行为排除在外,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4、不足;仅根据违法所得作为追诉的标准,不利于保护被假冒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法定刑设置上,三种社会危害性程度不同的罪名设置了相同的法定刑,对罚金刑的重视程度不够等。为了全面履行入世诺言,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革新和国际贸易的发展,解决上述问题,迫在眉睫。  三、中国商标权刑事立法的完善  扩大保护范围  1.应当把服务商标列入刑法保护的范围。“服务商标又称服务标记或劳务标志,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TRIPS协议对商标的定义包括服务商标,规定对具有商业规模的蓄意假冒

5、商标的行为给予刑事程序和处罚,这就说明TRIPS协议不仅对商品商标,也对服务商标给予相同的刑事保护。虽然中国2001年《商标法》第4条第3款规定“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7/7★精品文档★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第54条又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但是,因为刑法中没有明文将侵犯服务商标规定为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刑事责任只能符合刑法明确的构成要件才能实施。所以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

6、对象仅限定为注册商品商标,而不包含注册服务商标,中国刑法没有对服务商标给予保护不符合TRIPS协议的要求,商标权刑法保护范围过窄显然不利于对服务商标的专用权人的保护。  2.应当把反向假冒商标行为列入刑法保护的范围。商标的反向假冒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以低价买入他人已注册的商品,用自己或别人的注册商标进行贴标之后高价卖出的行为。”反向假冒的危害十分严重,这种行为,不仅危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有损“驰名商标”的商誉,侵犯原厂家或经营者的利益。其社会危害性不比普通假冒商标行为差。TRIPS协议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反向

7、假冒罪,但为成员方立法提供指导方向,规定反向假冒犯罪行为如果达到“具有商业规模的故意这个要求”的,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中国刑法保护范围没有包括反向假冒的行为,仅在修订后的商标法中禁止了该行为。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7/7★精品文档★  3.应当加强驰名商标的刑事保护。驰名商标最先出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指通过长时间使用而被大众广泛知晓并获得很好的商誉的商标。国际上对未经注册的驰名商标通常采用“使用在先”原则,TRIPS协议第16条第2、3款进一步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8、扩大到驰名的服务商标,把保护范围延至不类似的商品和服务上,并明确各成员国对驰名商标认定标准的原则性规定。相比之下,中国刑法仅对注册商标给予保护,而不包括未注册的,即使是驰名商标。驰名商标即使未注册也是在国际或地区范围内极具竞争力的商标,一旦被假冒,给社会和企业造成的破坏影响都是巨大的。因此,中国有必要通过刑事立法来规范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  4.应当将“擅自在同种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