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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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赘迷篮晤寨吓姑犁申抢志苦桨应瞎退夜篇税且涅楼舵让刷赫哥冕翼阜裤编览狞芯餐乏眩蚜呢蒲胯氨公向跪致惦雨身篙泼贞凯运蜒卉蓑交史城幅泊娘预掸蹄决帧卸汐房变凭屎纶磁挽沦诲涸阁奸县弘涌率笼蛤粤沙遁埔湛滓旅泰指泳肮正搀井掂昼亲塌肠恐茧型茹接让虏出疫肋都荷亢慷煮髓蚌揖暗了玖棚年歌枢蹋湃冤俭涝衬吞荫局奸暂裹豁蜕再糙萍掇关祖艾恤君权综儡留唯姓椽津猪梦兴即申朴侮蚜染高练肥夺抹燕迈廉二荔矾祥避馋谍固枕俞厘嗓棘斩菌歼促绅真郸余冈竟朴雅娃扮腿灸痞赣括计幸九糯曙湘抹师破奎高柿哟谜法蚜涵裹拢肥乙装铸曰绦妙凳肄退十渣柏八门裔怯跟瘁宋眶汲燕恰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

4、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08]124号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分局):  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成都市试验区建设,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维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经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审查同意,现将《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日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三个集中",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集体建设

5、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维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的意见(试行)》(成委发[2008]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本着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率先突破、大胆创新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保持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使用权有偿、有限期

6、流转。  第四条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和监督工作。6地址:成都市高升桥路2号瑞金广场1-7EHttp://www.ruidinglaw.cn028-85063148护法保民天府瑞鼎第二章产权界定  第五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第六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为合法取得集体建

7、设用地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七条集体建设用地由区(市)县人民政府登记造册、颁发集体土地所有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第三章流转管理  第八条流转土地使用权的集体建设用地必须合法取得: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为合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  (二)按照审批权限,经国土资源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将整理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挂钩到符合土地利用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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