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鉴定意见质证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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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鉴定意见质证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摘要:鉴定意见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目前,对司法鉴定意见的法律性质和证据效力尚存认识上的分歧,诸多原因导致对鉴定意见的质证流于形式,应正确认识鉴定意见的法律性质和证据效力,完善鉴定意见的质证制度。  关键词:鉴定意见;质证;完善  鉴定意见是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或技能,借助一定的方法和仪器对与案件有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后给出的判断性意见。鉴定意见作为证据形式的一种,要成为定案的依据,必须经过质证。  一、我国鉴定意见质证存在的问题  随着鉴定意

2、见在我国司法实践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关于鉴定意见使用所存在的大量问题也日益明显,我国鉴定意见质证存在的问题主要分为以下方面:  1.立法缺陷  首先,我国立法对质证主体和质证对象范围的规定不明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质证对象的范围也仅限于证人证言,经审判人员许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也应该有质证权,且质证对象还应包括除证人证言以外的其他证据形式。  其次,我国立法对出庭与不出庭的鉴定意见质证存在矛盾规定。根据刑诉法解释规定,当鉴定人出庭时,鉴定意见是需要接受质证的普通证据,而当鉴定人不出庭时,只需

3、宣读鉴定意见即可,书面鉴定意见虽然由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对其内容进行了质疑,但不可能得到直接、正面的回答。由此可见,矛盾的规定使不出庭时的鉴定意见不可能产生应有的质证效果。  2.质证缺乏严密的规则  我国的法律虽然对质证作了相应的规定,但只是些原则性的规定,没有明确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质证过程笼统化,鉴定人、当事人及法官对鉴定意见的内涵把握得不够准确。  其次,质证过于职权化。  再次,质证存在单向性、片面性我国鉴定意见的质证由于立法的误导和质证程序规则的匮乏,

4、在庭审过程中,对于鉴定意见的质证一般只要求对最后的意见部分进行,而对于意见以外的其他部分则不予以质证。  3.质证流于形式  我国目前使在司法实践中对鉴定证据的质证流于形式,这主要便现在:  首先,鉴定人出庭没有强制性规定。鉴定人出庭与不出庭没有法定的标准,鉴定人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  其次,缺乏专家辅助人制度。由于目前我国还不具备专家辅助人的有利土壤,而且我国的鉴定人处于中立地位这样,在庭审质证中,当事人对对专业性问题的质证流于形式。  再次,缺乏庭前证据展示制度。控辩双方证据获得的不对等,使质证程序

5、徒具形式外壳,从而不具有质证的意义。  二、关于完善构建我国鉴定意见质证制度的几点意见  1.进一步完善诉讼法和证据规则  首先,建立完整的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其次,明确规定鉴定人出庭例外的法定情形,符合法定条件的出庭例外情形应该谨慎对待,严格掌握。最后,建立和完善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权利保障制度。  2.增设鉴定意见证据庭前开示制度  鉴定意见证据的开示制度是保证鉴定意见在审判中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的关键制度,保证鉴定意见开示制度的强制进行以及鉴定意见证据合理方便的应用,不仅是保证鉴定意见证据质量的必要措

6、施,同时也可消除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证据的疑惑。  3.完善专家辅助人制度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有以下几个功能:其一,帮助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和审查。其二,帮助当事人对鉴定人进行询问,提高当事人的质证能力。从以上分析来看,只有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能对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展开实质性的质证活动。因此,我建议吸收两大法系鉴定制度的有关经验,设立专家辅助人制度,对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可采性及证明力的大小,提出意见。  4.完善司法鉴定意见的交叉询问程序  交叉询问借助两种有效认识方法去发现事实真相。  其一,多角度观察的

7、方法,即当事人从不同角度去搜集证据,从而搜集的证据最全面,证明的案件事实最接近事实真相;  其二,质疑的方法。即当事人为了各自的利益,从相对的立场寻找对方证据中的毛病。鉴定意见作为一种言辞证据,本身应当受到传闻证据规则的限制。  我认为,我国应当采用具有我国特色的交叉询问方式,引进英美法系的交叉询问规则,在保持大陆法系职权主义的固有优势的基础上,实行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交错的质证模式。  5.建立和完善鉴定人出庭作制度  针对我国证人出庭作证率极低的情况,应具体规定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的几种法定情形。证人不

8、出庭作证的法定情形应当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其一,具有“可信性的情况保证”,即书面证言从各方面的情况来看具有高度的可信性;  其二,具有必要性,即在客观上存在着无法对原始证人进行反询问的情形,因而不得已而使用书面证言;  其三,书面证言可以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或以某种合意形式而取得证据能力。  此外,建立对证人的保护,奖励补偿和惩罚机制也应提上议程。  参考文献:  [1]陈英慧.论鉴定结论的质证[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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