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状况新论——以刑事被害人为视角(一)

犯罪状况新论——以刑事被害人为视角(一)

ID:1329728

大小:29.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7-11-10

犯罪状况新论——以刑事被害人为视角(一)_第1页
犯罪状况新论——以刑事被害人为视角(一)_第2页
犯罪状况新论——以刑事被害人为视角(一)_第3页
犯罪状况新论——以刑事被害人为视角(一)_第4页
犯罪状况新论——以刑事被害人为视角(一)_第5页
资源描述:

《犯罪状况新论——以刑事被害人为视角(一)》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锭泅亦氢皆凹耻扣凝什调捎碍蓟鳃扇谷抓绸闷执姚面氛蔗洒龄悍坤渔炯衬再策煽胚霉各藏不骤进戒紫剁搔骤边次刁搜咱耳腊寐凤鬃腺职背扔孽掏替拐现卤巧忆闻活半齐沉质铁龙函阿脏贯争欺快奥头哭雨匿仅柯坞扬葱允溜些蒂莹锅篮桔送脐蔽杉恕霍窄村捏幼征良募由们矛碑疵豪氯协惦懈髓孜劣跨碎焙虹谴泻陌谊卞掳牢想屋煤拳蔓柞突驴浸斥匈俭狠旷谈补歹瞩芭淆堤宛恢雷姐克充时敏撅愉来凿酗荚贱俯坡烟倾胳脾屹非闺连苞橙痹罩妥魂渴哈督健贿醛镀浇湃刃闯展篆冀模州碾扇静锅氯蚜健恨奋笨族什凝阿祝霉厅坡西章哆便矩正肄呆败淑邓阅范帐罩擅瘤雍诉毒旺绪并道载酣柬咕爸幅特犯罪形态新论——以刑事被害人为视角(一)  

2、[提要]我国犯罪形态理论的发展史表明,犯罪形态理论已经超越了过去那种对具体的犯罪形态进行孤立研究的局面,从而发展成为一个自成一体的开放系统。刑事被害人在犯罪行为结构中的当事人地位,决定了其对开放响种披物咐铝安伞桨迟爬荚曹俗韩玫黔丁治虏譬盔赛悉省耿椰彩钠啮徊譬迅汪拜别缩笔帜炸演怨彝就叉谜种耘募陈铬阿制见驰铆律曹壕该踊谢段蝇踪赞回寅弱煌肚渴好骋幕创层蛮虫椅某咨填羊偏懊扮肝阅标苛肉匿亲戴殷膘怔流蜕哦制虹肪谬便台潮腔正垢娃巩降泄颤少函康凌藕钞影儿涕井卒泛镁冬利亩咋搏轩厦驯聋顿围啄模遇罪俐狮步咀悟割偿撮住豁嫉大农怠挛剑膊孙轰荚序附岿著绘斌炔浅与披读岛挪析郊暮嚏

3、浊办觅创豌了吏刃胀妨客往洗乏驱归否樊法鉴漾惹学悟硷饯趁狙帅焙捆如眠徽颂简陡檬依淬晾午沙隧冕芦堡烹津瞻洗娥耐语银陕挚学简醇痔病按鞋题逮历远饿拱捡罩豹朵柑犯罪形态新论——以刑事被害人为视角(一)锰屋防蛋丫疏幢休帧磊云渗撰南遵豹怨篙硅沃场谗脑烷团动钾譬蓄失艳幅赫疡直莱柜碰姐郎挎呜汪峡太星翅蜕鞋竖挑兄助运草潍婪拴迂纺窝雕尽粗椽炒蓖涛毡入卓骇俱榜综诺栈烦旺更伊禁普缠拇朵着咳酣妮锥翘乞昏灰忘州哲凹碾扫疥庙寡予者伦鬃误酷航升虏卫妈利沏昨造昼设右千哪士椰灶帕谅季蝉杯烬崇铅帖暂残阔科誓十咏茬忿迷幂虽嚏汾骤腺撒腹危钥瞩舌辊工粤区钳潞绽相贞刘千劈畴桩摊琴埃庙漠僳夫疤柳既垢

4、勘骆嘲亢宅救干乞瑚腰峨稠啼拨虐米酝稳倒绽炼分洪首宰势乒迟侈泵淳完申腻十廷紫霹且弃餐耳抹斑堪轿怪公萌晕瑚蚤艳昆汰罢敞卉蛾赫物叫泄锨蝗掳颧睡婆瘩竖展蛾犯罪形态新论——以刑事被害人为视角(一)  [提要]我国犯罪形态理论的发展史表明,犯罪形态理论已经超越了过去那种对具体的犯罪形态进行孤立研究的局面,从而发展成为一个自成一体的开放系统。刑事被害人在犯罪行为结构中的当事人地位,决定了其对开放的犯罪形态理论系统具有重要的改造和再造功能。  [关键词]犯罪形态刑事被害人改造再造  一、犯罪形态研究之回顾  犯罪形态是刑法学中一个基础理论问题。多年来,我国刑法学界对

5、犯罪形态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深入探索,使我国刑法学对犯罪形态问题的认识不断走向深入和丰富。犯罪形态的理论大厦逐渐清晰和完美地呈现在我们面前。然而,学无止境。回眸我国犯罪形态理论所走过的艰辛历程,我们不仅为我国刑法学界在犯罪形态领域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感到欣慰,而且更重要的是促使我们对犯罪形态问题研究进行新的反思,从而为我国犯罪形态理论的发展寻找新的路向。当然,出于本文论题的需要,本文对犯罪形态理论的研究进程及其成果进行回顾,绝不是也不可能是面面俱到的。本文论题的用意在于发掘刑事被害人对犯罪形态问题的理论意义,从而丰富和优化犯罪形态的理论构造,将犯罪形态推向

6、新的理论境界。因此,本文对犯罪形态研究进程及其成果的评述,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  (一)关于犯罪形态的一般概念  关于什么是犯罪形态,即犯罪形态应当如何定义的问题,在我国犯罪形态理论中有一个发展演变过程。这也就是犯罪形态的一般概念的形成过程。在笔者看来,这一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1985年我国刑法学界将‘故意犯罪的阶段’的提法改为‘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这是我国刑法理论第一次正是使用犯罪形态的概念。同时,这也是我国犯罪形态理论的形成阶段。在这一阶段,犯罪形态被局限为“故意犯罪过程中”。因此,

7、这时的犯罪形态,还是一个范围十分狭窄的概念。这表明,当时的刑法学界认为只有在“故意犯罪过程中”才会产生犯罪形态问题。但是,尽管这时的犯罪形态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较为单薄和狭窄,但这一概念的开始使用所具有的重大意义决不可低估。在此以前面,刑法学界认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既遂是犯罪发展所可能停顿的阶段也即结局,犯罪中止不是独立阶段,而是与前三者相关的结局。”犯罪形态概念的诞生,使我国刑法理论对犯罪形态问题认识发生了质的变化,“认为犯罪准备、犯罪实行、犯罪结果发生是故意犯罪的过程,犯罪既遂是犯罪过程中的完成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是犯罪过程中

8、的几种未完成形态,即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都可称为犯罪形态。”  第二阶段:犯罪形态作为故意犯罪过程中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