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增值税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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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计算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8)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9)特殊规定(10)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计算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3.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8)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说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以外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中,税法对建筑物做了进

2、一步的解释。所谓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所谓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所谓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注意:增值税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仅限于动产固定资产,不包括不动产固定资产。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

3、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注意: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前的非正常损失,包括自然灾害的损失、人为管理不善的损失和其它损失。新规定缩小了“非正常损失”的口径,仅限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不包括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④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⑤上述四项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注意:运费严格遵循从属性原则,即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则其运费也不能抵扣(一般情况下);货物进项税额在当期不能抵扣,其运费在当期也不能抵扣;货物进项税额当期只能抵扣80%,其运费当期也只能抵扣80%;货物作进项税额转出,其

4、运费的进项税也要转出。⑥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⑦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说明:◇纳税人购进“混用”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例如:一台机器设备,既生产应税药品,又生产免税药品;◇纳税人购进“混用”的非固定资产类的其他货物,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

5、扣。按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应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例如:购进一批药材,既生产应税药品,又生产避孕药品。⑧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⑨进口货物:不得抵扣发生在中国境外的各种税金(包括销项税额)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说明:◇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没有征收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游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6、◇纳税人外购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用于对外销售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商品而非固定资产);(9)特殊规定①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前述5种情形的,应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②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进项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例:某食品厂上月收购免税农产品,本月因管理不善而腐烂变质,其账面成本为80000元,计算本月对上述农产品的进项税额转出额:进项税额转出额=80000÷(1-13%)×13%=12103.4元。例:某企业发生重大盗窃案件,上月购进的原料因管理不善被盗,其账面成本为20万元,成本中运费占5%

7、(购进原料时运费已经计算抵扣进项),计算此笔业务的进项转出额:进项税额转出额=20×(1-5%)×17%+20×5%÷(1-7%)×7%=3.23+0.07=3.30(元)。(10)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计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征收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4%)=销售额×4%/2注意: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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