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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亲亲相隐”制度及其对现代法治建设的启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浅析“亲亲相隐”制度及其对现代法治建设的启示1、相关定义1.1、法治指数的概念法治(ruleoflaw),按照学界目前比较一致的意见,我国真正开始由法治代替人治,是从二十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①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治越来越深入人心,逐渐形成了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虽然法治在我国正式确立已有三十多个年头,但关于评价法治建设的标准却一直处在一种模糊状态中,制定出一套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对法治建设进行评价在我国理论与实践范围内都尚属初探阶
2、段。而就在此阶段,法治指数适时的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之中,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2005年,香港法治指数出台,这是中国第一个法治指数,两年之后,中国首个内地法治指数:余杭法治指数正式出台,”法治指数”在中国范围内从理论变成了现实。尽管如此,多年过去了,学界中关于法治指数的研究却是十分的有限,对法治指数的概念也大多避而不谈。因此,本文在探讨中国特色法治指数构建之前有必要对”法治指数”的概念进行明确。社会学意义上的指数,西方社会早已有之,诸如幸福指数、责任指数、腐败指数等等。其中法治指数(IndexoftheR
3、uleoflaw),是指从法律角度所衡量的地方治理指数。②早在2005年世界银行正式发表《国别财富报告》(whereisthewealthofnations),明确提出了“法治指数”这个概念,并设计出一套法治指数,用以评判一国人民守法意识的意愿及该国法律制度的信任程度。③通过将指标量化并引入评价体系来评价法律在历史上并非首次。④但是,在当前国际背景之下,法治指数的出现将有着特殊的意义,尤其是我国正处在大力建设法治国家的情况之下,将对我国法治建设产生深刻的影响。①王仁高,姜海燕.市场推进型法治是我国法治化
4、的正确选择[J],莱阳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03期该文认为,促使这种”代替”其基本的动因,从政治上说是对文革时期由”人治”造成的混乱和灾难的拨乱反正,从经济上说是实行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可以说,政治上的自我反思是党和政府主动选择法治的直接动因。②参见:农村工作通讯-名词文库,2008年第10期;笔者虽然认为有必要对法治指数的概念进行明确,但在本文中,法治指数概念本身并不在本文的讨论之列,重要的是法治指数中包含的评价标准有哪些。③根据该设计,法治指数最高为100,数字越大,代表法治
5、程度越高。法治表现在司法制度的有效、产权保护的明确及政府运作的顺畅等方面。但是该法治指数并没有系统化、具体化的操作指标,只是以此作为衡量一国无形资产、国家整体财富的标志,属于局部性的指数设计。④1968年,美国学者伊万(W.M.Evan)建立了一个包括70项具体指标的法律评价体系,该评价体系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将官方发布的材料(主要来源是联合国、通过法律维护世界和平中心等世界性组织的统计数字)和一定的研究目的结合起来;二是把单纯的法律指标和一定的社会指标结合起来,把法律指标作为因变量,把社会指标作为自变
6、量,研究两者的变化关系。武汉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3页1.2、法治概念的内涵究竟应该如何定义法治,怎样确定其内涵,法学界、政治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界对此也是众说纷纭、派系林立。非常著名并享有很高声誉的《牛津法律大辞典》对法治(RuleofLaw)给出了这样的表述:”一个无比重要,但未被定义、也不能随便就能定义的概念,它意指所有的权威机构、立法、行政、司法及其他机构都要服从于某些原则。这些原则一般被看作是表达了法律的各种特性,如:正义的基本原则、道德原则、公平和合理诉讼程序的观念,它含有对个人的至高无上的价
7、值观念和尊严的尊重。在任何法律制度中,法治的内容是:对立法权的限制;反对滥用行政权力的保护措施;获得法律的忠告、帮助和保护的大量的、平等的机会;对于个人和团体各种权利和自由的正当保护;以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不是强调政府要维护和执行法律及秩序;而是说政府本身要服从法律制度,而不能不顾法律或更新制定适应本身利益的法律。”由此表述也可以看出,想要给法治一个完整的、准确的并且能够有信服力的概念是非常困难的,但是这也并不意味着法治是无章可循的,人类历史上对于这一命题长期的复杂而伟大的实践过程,可以给我们提供很
8、多线索去大致勾勒出法治这一概念的脉络:法治首先应该是一种原则,而这种原则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一是由法律来调整社会上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社会关系都由法律来调整,一个法治社会也必然的存在着政策、伦理、道德等等维度来对社会关系进行综合的调整和治理,形成一种多元化的社会关系构架。法治的这种原则性是要求当某一类社会关系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后,法律就成了这类社会关系最终的评判标准和价值尺度。二是在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体系中,宪法是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