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犯生育权的法律思考

刑犯生育权的法律思考

ID:12996687

大小:30.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20

刑犯生育权的法律思考_第1页
刑犯生育权的法律思考_第2页
刑犯生育权的法律思考_第3页
刑犯生育权的法律思考_第4页
刑犯生育权的法律思考_第5页
资源描述:

《刑犯生育权的法律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对死刑犯生育权的法律思考对死刑犯生育权的法律思考对死刑犯生育权的法律思考对死刑犯生育权的法律思考对死刑犯生育权的法律思考对死刑犯生育权的法律思考LegalSvstemAndSocioW{l;Ij占缸会己口1口年4月(上)对死刑犯生育权的法律思考张小玲王陈平雷姣姣摘要随着社会的丈明进步和公民人权意识的觉醒,死刑犯的生育权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一时间成为学界议论的热点.本文主要从死刑犯生育权的正当性,合法性,技术的和现实可能性等方面探讨,着眼于保障死刑犯的生育权,探究并构建相关的法律制度,帮助死刑犯实现生育权,推进我国的法制化进程.关键词死刑犯生育权正当性合法性中图分类号:D9

2、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l009.0592(2010)04.283.02一,问题的提出案例一:2001年5月29日,浙江出现了全国首例死刑犯索要生育权的案例.舟山市罗峰因琐事与人发生争执,并将其杀死.舟山市中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某死刑.一审后,罗某向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间,罗某的妻子郑雪梨向法院提出通过人工受精技术怀上罗的孩子的请求,其请求遭舟山中院拒绝.2002年1月18日上午,罗峰被处以死刑.”案例二:1995年11月4日,在以色列的一个和平集会上,反对以”土地换和平”的极端分子伊肌尔可米尔开枪刺杀了拉宾.随后,脚米尔被捕入狱,并被判处终身监禁.2006年1

3、月,阿米尔向法院提出请求:希望通过人工授精方式行使其生育权.以色列高等法院最后做出裁决:刺杀拉宾的凶手阿米尔可以传宗接代,允许5口J米尔以人工授精方式行使生育权使其妻受孕..近年来,国内外出现了多起关于死刑犯向法院要求行使生育权的案例,上述两案颇为典型.案例一是我国国内首例死刑犯向法院索要生育权的案例,案例二是国外颇具代表性的判例.两案的被告同样都铍所在国的法院宣判处以极刑,同样都是向怯院索要生儿育女的权利,但法院判决的结果却大相径庭.这使得死刑犯生育权问题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一时间成为了学界议论的热点问题.本文所谓的”死刑犯”是指已经被判处死刑但尚未执行的未决犯.而”生育权

4、”是指男女公民通过自然或人工方法繁衍后代并受到规范性文化制约的一种权利.那么,死刑犯的生育权就是二者融合后的~种权利.本文主要探究死刑犯是否具有生育权及死刑犯生育权的实现问题.二,关于死刑犯生育权纷争的理论支点社会的文明进步使生育权纠纷案复杂化,学界对死刑犯生育权的争论也一直没有停止过.对于死刑犯生育权问题,我国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一)肯定说有学者认为,死开犯应当享有生育权.他们主张,生育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是作为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在死刑犯未被执行死刑前,其理所当然的享有同其他普通公民平等的生育权此外,他们还主张一审被判处死刑的在押犯在其上诉期间和法院判决未生效期间,他们事实上

5、还不是罪犯,他们的任何权利都还没有被剥夺.当然也包括他们的人身自由,也仅仅只是受到了限制.所以,他们主张我们从保障人权的角度出发,注重对死刑在押犯生育权的保护.(二)否定说有学者主张,死刑犯不应当享有同普通公民平等的生育权.他们认为,等待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与人身自由相关的权利也同样受到限制.当然包括传统实现生育权的同居权.此外,他们还认为,目前实现死刑犯的生育权缺乏客观的现实条件,我国现行的羁押制度也会阻碍生育权的行使:况且,在我国不允许女死刑犯行使生育权的情况下,单单允许男性罪犯在被执行死刑前享有延续后代的权利,可能会破坏我国宪法和刑法所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

6、平等的原则.(三)折中说有很多学者对死刑犯是否应当享有生育权态度并不十分明确.他们既不赞同死刑犯享有生育权,又不完全认同死刑犯应享有生育权.他们认为,死刑犯享有不完整的生育权.他们主张,在特殊情形下,可允许部分死刑犯行使生育权,一般情形下则不可.但遗憾的是,他们也未能对特殊情形与一般情形作出明确的区分.三,死刑犯应当享有同普通公民平等的生育权笔者认为,死刑犯应当享有同普通公民平等的生育权.理由如下:(一)死刑犯生育权的正当性一从人权保障出发作者认为,死刑犯生育权的有无关键取决于死刑犯生育权这种权利本身是否具有正当性,而不能仅仅着眼于这种权利的行使作者简介:张小玲,王陈平,雷姣姣

7、,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83己口1口年4月(上)LegalSystemAndSociety{I}J占缸金可能带来的社会问题.权利本身是一码事,至于权利的行使会带(四)死刑犯生育权实现的可能性——技术的和现实的可能来什么问题则是另一码事.两者切不可混为一谈..性生育权是一项基本权利,是基本人权.有关法律对此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生育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汁划生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197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