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股东法律责任分析

冒名股东法律责任分析

ID:12984331

大小:26.50 KB

页数:0页

时间:2018-07-20

冒名股东法律责任分析_第页
预览图正在加载中,预计需要20秒,请耐心等待
资源描述:

《冒名股东法律责任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冒名股东法律责任分析2009年5月Mav.2009TEcH企业技术开T发ONOLOGICALDEVEL0PMENTOFENTERPRISE理论TECH寰霉【.j州冒名股东法律责任分析郑酤(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摘要:文章认定股东资格应综合考虑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两个因素:实质要件,即向公司投资的事实;形式要件,即股东姓名或名称被记载在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上.关键词:冒名股东;法律责任:形式;实质中图分类号:D922.2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09)10—0181—01司法实践中,冒名股东现象

2、层出不穷.所谓冒名股东,是指冒名者以虚拟人(如死人或者虚构者)的名义,或者盗用真实人的名义向公司出资并注册登记.冒名股东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股东,有别于普通股东,隐名股东,挂名股东,干股股东,空股股东,但与它们又存在相似之处,易引起混淆.冒名股东的主要法律特征如下:客观上,冒名者实际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并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有权利并承担风险.但被冒名者既无出资之意,也无经营之实,而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文件等却将其列明为股东.主观上,被冒名者没有出资设立公司,参与经营管理,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的意思表示,也无与公司其他

3、股东设立公司的合意,且根本不知情.这是冒名股东与隐名,挂名股东存在的重大区别,即被冒名者与冒名者之间根本没有合作或者借名之合意.冒名股东的存在基础是多重的,既有社会的,市场的因素,也有主观趋利性的促使,更有立法和制度上的弊端.正是基于以上各种原因,投资人往往不愿意以自己的真实身份设立公司和参与经营,而工商部门也只对授权委托书,投资协议,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注册登记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真实性审查,从而在实践中出现了冒名股东现象.现象虽然存在,但我国的《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均未对冒名股东的法律定义及法律责任作出明确

4、界定,相关司法解释也未对此作出规定.这种滞后的立法现状,对解决实践中的冒名股东案件极为不利,以至于不同的法院依据不同的理论观点做出了完全不同的判决,这不仅破坏了法律的统一性和权威性,而且导致”相同案件,不同判决”的司法被动局面出现.在此就有一例,一家中外合资公司,实为中方股东假借一外国公司的名义,伪造相关材料而设,外国公司实际并不知情,后该外国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濒临破产,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债权人向中国法院起诉,要求外国公司偿还债务,并且称外国公司为合资公司的股东,合资公司应对外国公司的债务在外方股权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那

5、么是否认定外国公司是合资公司的股东呢?法院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形式说,认为法律应当将名义上的股东视为股东.二是实质说,认为应当以实际的出资为准,如果没有实际出资又不知情则不能认定具有股东资格.本案中,外国公司既无实际出资的行为,又无实际经营的事实,实际上是被中方股东盗用了名义,作者简介:郑,中国政法大学.自始至终外国公司并不知情,认定其具有股东资格实为“名不符实”.依据公司法理论,被盗用名义的人不具有股东资格,不能实际承担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笔者认同第二种观点.认定股东资格应综合考虑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两个因素:实质要件,

6、即向公司投资的事实;形式要件,即股东姓名或名称被记载在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上.在一般情况下,判断股东身份只要符合上述两个要素即可,但在特殊情况下,即出现”名不符实”的情况时(如冒名股东),如何处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理论上普遍认为,应优先考虑实质要件,即以实际出资人为股东,以避免”名不符实”时法律适用的困境.原因在于:首先,主观上,被冒名者对设立公司的事实并不知情,也无和其他股东设立公司的合意.其次,法律后果上,如果认定被冒名者为股东,则会因股东的实际缺位而导致股东权利义务无人承受,这不利于维护公司团体法律关系的稳定

7、和维护交易安全,而且还将导致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最后,就立法本意上看,冒名者无非是为了规避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获得某种特殊的利益,如果认定被冒名者为股东不仅有违公平原则,而且会让不法分子(即冒名者)规避法律的目的得以实现,不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本案,合资公司的中方股东为享受国家对中外合资公司的优惠政策,而通过盗用外国公司的名义设立中外合资公司.外国公司没有实际向合资公司投资,更没有任何经营行为,其对于中方股东以其名义设立合资公司的事实并不知晓,主观上也没有任何过错,中方股东实际上是合资公司的唯一股东.目前,在司

8、法实务中,对于冒名股东案件纠纷的处理,部分地方高院已结合司法实践的特点和需要作出了前瞻性的规定.完善工商部门关于公司登记方面的制度规定,以保证注册文件的真实有效性,真正从实质上维护其权威性和公信力.弥补冒名股东立法的缺失,以解决其股东资格问题,进而使与之相联系的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