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

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

ID:12855728

大小:38.50 KB

页数:18页

时间:2018-07-19

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_第1页
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_第2页
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_第3页
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_第4页
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_第5页
资源描述:

《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冉云梅:澳大利亚检察

2、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中图分类号:DFI3/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l672—9285(2007)0l一0058—05澳大利亚检察机构及检察官的设置与管理冉云梅n【摘要】澳大利亚法律体系属于英美法系,各州从20世纪70年代逐渐开始设立独立的检察机构.笔者通过在新南威尔士州检察总署实习培训期间的调研,对澳大利亚检察机构的设置及其职权,检察官的设置及其管理,证人服务机构以及检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作以阐述.【关键词】澳大利亚检察机构检察官证人服务机构2006年6月至1O月.笔者有幸跟随北京市高级检察官培训团赴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培训和学习.此次培训的形式是开创性的,

3、采取了实习培训的方式,一行4人在新南威尔士检察总署,通过与导师共同工作的方式,了解了澳大利亚,特别是新南威尔士州的法律制度和检察官的工作,可以说是直接的,一手的体验和感受.这也是澳方检察机关第一次接受来自中国的检察官.一,澳大利亚检察制度的历史沿革及现状澳大利亚是联邦制国家,有六个洲:新南威尔士,维多利亚,昆士兰,南澳,西澳,塔斯马尼亚,及二个领地——首都领地和北领地组成.澳大利亚各州(领地)有着相对独立的立法权,法律规定不尽相同,但均渊属于英美法系.主要法律制度源于英国,在国家独立以前,案件可以上诉至英联邦的最高法庭以得到最终裁决.即使今天,在案例法中仍保留着许多源自英国的古老案例,在法

4、律中也仍留有许多与女王和皇室相关的词汇,不过其含义已经与王室无关,例如起诉书中仍然写明经女王的授权起诉,刑事犯罪案件被称为皇家案件(crowncase)等.但按照司法界认同的解释,如今的皇家(crown)多被解释为社会(community),强调的是公众利益(publicinterest).在澳大利亚法律制度的历史上,绝大多数的刑事犯罪案件一直由警察局内的专门起诉官负责.只有少数严重犯罪,是由州律政司雇佣律师出庭控诉.随着法律界对调查权与起诉权应当分离的呼声逐渐高涨,也随着严重刑事犯罪案件逐年上升,各州从2O世纪7O年代才逐渐开始设立独立的检察机构.1973年,塔斯马尼亚在澳大利亚第一个建

5、立起独立的起诉机构,任命了”皇家律师”(CrownAdvocate)作为专门的检察官.随后各州分别通过立法,由政府任命了总检察长和专门的检察官,1984年联邦检察总署正式成立.三十多年来,独立的检察机构逐渐发展为检察署,强调总检察长及检察署按照法律规定,代表公共利益,独立行使起诉权,不受任何党派,团体,势力和个人的影响,并通过检察长对案件独立负责制,终身任命制等立法规定保障其独立性.总检察长由政府任命,在行政上和最高法庭庭长,警察总局局长一样,对律政司的最高长官——律政总长负责,并通过律政司向联邦或州议会作年度工作报告,接受议会的质询.联邦和州(地区)的检察署都依据法律制定了各自的起诉规则

6、,作为各自机构内所有检察官应当遵守的准则,内容包括职责,起诉原则和程序,相关规定等.联邦最高检察总署与州检察总署并无隶属关系,根据各自的权力范围决定起诉的事项.在刑事犯58【1】冉云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组宣处处长.2007年第1期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总第51期罪的管辖上.联邦检察总署负责管辖涉及叛国罪,恐怖主义犯罪,毒品走私,社会保险欺诈,税收欺诈,贩卖人H等案件.以及由联邦制定的法律中所规定的犯罪案件和侵犯联邦财产和权利的犯罪.其他多数类型的案件均由各州自主立法,进行管辖.当犯罪同时涉及联邦和州管辖的罪名时,可以根据罪名的主要和次要关系.分别在同一案件中担任起诉人或者经过协商交由联邦或

7、州检察官单独起诉.各州的检察机关只负责处理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不具有调查权,对于警察的调查取证只有建议的权利.检察官可以决定向法庭提起诉讼,改变指控的罪名或者终止程序.直至今日.80%的刑事诉讼案件还是由警察局内部的专门起诉官员负责起诉到法庭,这也与澳大利亚犯罪的概念庞杂繁琐有关.在澳大利亚,刑事犯罪分为可正式起诉案件和不可正式起诉案件(indictableandnon—indictable),大量轻微案件属于不可正式起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