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陇苗律师—论我国登记离婚制度的瑕疵及立法完善

王陇苗律师—论我国登记离婚制度的瑕疵及立法完善

ID:12796987

大小:97.53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07-19

王陇苗律师—论我国登记离婚制度的瑕疵及立法完善_第1页
王陇苗律师—论我国登记离婚制度的瑕疵及立法完善_第2页
王陇苗律师—论我国登记离婚制度的瑕疵及立法完善_第3页
王陇苗律师—论我国登记离婚制度的瑕疵及立法完善_第4页
王陇苗律师—论我国登记离婚制度的瑕疵及立法完善_第5页
资源描述:

《王陇苗律师—论我国登记离婚制度的瑕疵及立法完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论我国登记离婚制度的瑕疵及立法完善王陇苗王陇苗,律师,男,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毕业于烟台大学,于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专职律师,常年公司法律顾问,为多家企业、政府担任法律顾问。  执业领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纠纷,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家庭婚姻继承纠纷,经济金融保险合同纠纷。摘要:离婚不仅在双方婚姻当事人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后果,而且还直接涉及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从而对家庭和社会都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离婚就成为整个婚姻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登

2、记离婚作为当事人离婚的一种最重要的方式,同时也体现了意思自治,由于其简单易行、快捷、能有效保护当事人的隐私而被广为采。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优越的制度背后存在的社会弊端,制度的缺陷及漏洞我们必须正视。我们应该抓紧通过完善立法来弥补缺陷,修补漏洞,从制度层面限制离婚自由,确保法律的公平正义,从各个方面完善我国的婚姻登记制度。关键词:登记离婚、意思自治、立法缺陷、完善、构想14一、离婚现状与我国登记离婚制度之间的关联性分析(一)高离婚中映射出的制度缺位1.数据一:数据来源于2012年民政部门第三季度发展统计表:http://swmzj.shaowu.g

3、ov.cn/。访问时间:2012.10.15单位:(万对)年份03040506070809101112民政部门登记离婚69.1104118.4129.1145.7160.9180.2201.2214.8220.3法院判决离婚58.360.761.962.264.165.96666.667.268.1表1-1从表1-1看出,自2003年,我国民政部登记离婚数量大幅上升。从表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从2003年到2012年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案件以每年至少20万对的速度增长,而法院判决离婚基本稳2.数据二:民政部发布2011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14表1

4、-2、单位:‰指标03年04年05年06年07年08年09年10年11年结婚率6.36.656.307.197.508.279.109.309.67离婚率1.051.281.371.461.591.711.8522.13从表1-2.表1-3可以看出我国的离婚率持续走高。2003年离婚率为1.05‰,2004年为1.28‰,比上年增长了0.23个千分点,并且从表中的数据看到从2003年到2011年每年都保持这个增长点。1问题一:婚姻当事人通谋离婚,规避法律责任2.问题二:意思表示不真实的登记离婚,法律该如何救济3.问题三:登记机关是否应给做一些实

5、质性的审查,值得思考婚登记制度的瑕疵,给当事人离婚提供了钻法律空子的机会,出现了造成善意第三人受到负面影响的局面,合谋离婚,以离婚来逃避债务,已经屡见不鲜。有如我国法律对“一夫两妻”的这种尴尬问题是否能保护无知方的合法权益。协议登记离婚后,仍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这种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又为何通过了登记,这正是我国现行登记离婚制度不完善的体现。(二)离婚率持续上升的法社会学分析及对社会的负面影响离婚率上升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它是一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名族、家庭结构、立法规定、司法控制、伦理道德观念、人口结构等多元复合机制,是这些社会现象和社会

6、道德观念的发展变化在婚姻关系中的综合反映。夏吟兰:《离婚自由与限制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3页。夏吟兰教授认为:“在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等主要国家的协议离婚制度中,我国的登记离婚制度是最自由的离婚制度之一”。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一个方面,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离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当婚姻关系确已破裂,双方无法共同生活时,解除这种婚姻关系是当事人的权利和自由。《离婚自由与限制论》夏吟兰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47页。我国的登记离婚制度长期以来受到公权力的介入,但是自2003年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

7、以明确的条文减少对权力的限制,让当事人自己决定自己是否离婚,是否结婚,更加体现了婚姻自由原则,充分张扬了“个人意思自治”,使离婚自由进一步以法律的形式得到了充分的保障。14离婚自由与社会正义是两个重要的法律价值,是人类不懈追求的永恒目标。如果说离婚自由本身实现了当事人的个人自由,那么离婚所带来的负面问题则可能关系到社会的正义。《离婚自由与限制论》夏吟兰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49页。笔者认为,离婚自由是一种相对的自由,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自由。《婚姻法》虽然对离婚婚的法定条件作了规定,划清了在离婚登记方面的合法与违法的红线,但这并不意味这对

8、当事人离婚自由的限制,恰恰相反,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及疏离监管导致的漏洞给当事人离婚自由提供了借口,进而出现了一系列虚假离婚、草率离婚的现象。如果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