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竣工验收领导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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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竣工验收领导发言稿同志们:正值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我国长江干堤建设取得重大胜利之际,我们由湖南出发,顺江而下,实地考察了湖南、湖北和安徽的长江干堤加固工程,亲身感受长江堤防的巨大变化,所到之处无不令人振奋。实践证明,1998年长江大水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重大决策是英明正确的,长江堤防建设真正代表了沿江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功在当代、造福子孙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今天上午,安徽、湖北、长江委就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建设与验收的有关情况作了发言,部建管司、规计司分别对下一步的工作

2、做了具体安排。国家计委梁新同志和长江委蔡其华主任也讲了很好的意见。这次会议对我们下一步加快长江堤防尾工建设,做好验收工作都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一、长江堤防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长江治理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关系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深切关注长江治理和防洪工作,沿江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长江防洪工程建设作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事来抓。特别是1998年汛后,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做出重大决策,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投巨资整治长江堤防。几年来,沿江各地抢抓机遇,与时俱进,迅速掀起了大规模堤防建

3、设高潮,并保持了连续五年大干的良好态势。长江堤防建设的巨大成效不仅在1999、2002年的抗洪中得以充分显现,而且还在沿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一)长江堤防建设的基本情况1998年汛后,国家计委、水利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按照长江防洪建设的原则,先后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和江苏等5省范围内的长江堤防建设列入国债项目,按照国务院批准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标准进行了重点加固。1999年8月,国务院召开第46次总理办公会议决定,将长江干堤加固工程中的隐蔽工程由长江委组织实施。

4、按照设计要求,在4年多的时间内,要先后投入资金282亿元,加高加固堤防3576公里,建设堤身护坡2190公里,改建新建穿堤建筑物1991座,修筑堤顶防汛道路3440公里,其投资规模相当于1998年之前近50年长江堤防投入总和的10倍。如此大规模的堤防工程建设,在我国水利建设史上是空前的。到2002年底,长江堤防建设共完成投资270亿元,占计划的96%,完成土方5.6亿立方米,占计划的99%,已累计建设"三度"达标堤段3490公里,完成堤身护坡2060公里,穿堤建筑物1865座,堤顶路面2420公里。可以说,朱鎔基总理提出的到2002

5、年底基本修完修好长江干堤的奋斗目标已经实现。(二)长江堤防建设的主要经验长江堤防建设的4年,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4年,也是实现由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堤防建设模式向市场经济条件下堤防建设模式历史性跨越的4年。4年多来,在长江堤防建设中实现了“"五大转变”:即在组织管理上,由传统的行政指挥、大包大揽模式向以“四制”为主,规范运作转变;在施工方式上,由人挑肩扛为主向机械化、专业化施工转变;在建设投入上,由群众投劳、集资为主向国家投入为主、分级配套转变;在质量管理上,由传统的检查方式向实施工程监理、全程质量监控转变;在工程

6、技术上,由单纯依靠传统技术向发挥传统技术优势与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相结合转变。主要经验有以下几点: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为长江干堤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1998年大水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洪工程建设,对长江防洪工程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进一步明确了长江防洪工程建设的目标和总体部署,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深切关注长江堤防建设,多次到沿江各省视察长江堤防建设情况,对长江堤防建设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水利部成立了防洪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防洪工程建设的指导,并于2002年专门成立水利部长江干堤工程建设工作组,协调长江堤防

7、建设管理工作。沿江各省高度重视长江堤防建设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长江堤防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各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堤防建设管理的任务、职责,为实现修完修好长江干堤目标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2、落实“四制”,严格程序,为长江干堤建设提供了体制保证。1999年九江全国堤防工程建设现场会后,特别是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国发〔2000〕20号)出台后,长江干堤工程建设普遍推行并逐步规范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

8、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实现了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重大转变。3、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长江干堤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1998年大水过后,为适应大规模堤防建设的需要,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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