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力需在包装上标注“巧克力”。 不但巧克力有着严格的定义,即使是“巧克力制品”的名称也是不可以随便使用的,只有符合下列规定之一者才可以叫做“巧克力制品”: 1.用巧克力与食品混合或用食品做夹心时,其巧克力的重量占产品净重的40%以上,如“杏仁巧克力排”; 2.用巧克力作外壳涂层时,其涂层面积占产品总表面积的70%以上,其重量占产品净重的20%以上,如“威化巧克力”、“果仁巧克力蛋”; 3.以糖衣等作涂层,用巧克力作夹心时,其夹心重量占产品净重的30%以上,如“巧克力豆”。 第二节巧克力发展历史 u 600年玛雅人用可可豆制成一种饮料,命名为“Xocoat
4、i”或“chacauhaa”。 u 1200年托尔特克人继续培植可可树并称为“天堂之树”,可可豆在中美洲成为货币单位。 u 1528年Cortes带着可可豆回到西班牙,王室小心的看守着,法国皇室规定只有上流社会才可以享受。 u 1657年第一款巧克力饮料在伦敦诞生,全欧洲视巧克力为极品饮料。 u 1674年第一块巧克力糖诞生。 u 1778年第一台巧克力机器诞生。 u 1879年第一块幼滑感觉的巧克力诞生。 u 1926年第一块果仁巧克力诞生。 u 1990年第一块中国巧克力在金帝诞生 第三节巧克力的分类 广义上巧克力食品分纯巧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