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办案程序试题.DOC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试题.DOC

ID:12425578

大小:26.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7-17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试题.DOC_第1页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试题.DOC_第2页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试题.DOC_第3页
资源描述: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试题.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刑事案件办案程序试题一.简答题1.公安机关接受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有哪些?(1)依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侦查。(2)对立案材料接受(3)对立案材料的审查(4)决定是否立案2.公安机关接受刑事案件或者发现犯罪线索后,应该审查哪些内容?答;(1)对材料反映的事实进行审查(2)对反映犯罪事实所依据的证据或证据线索进行核对或调查(3)对取得的证据进行分析判断3.勘察、检查的初步工作有哪些?答:答:现场保护、现场实地勘验检查、现场访问、现场搜索与追踪、现场实验、现场分析、现场处理、现场复验与复查等。(一)实施现场紧急处置;(二)进行现场调查访问;(三)发

2、现、固定和提取现场痕迹、物证等;(四)记录现场保护情况、现场原始情况和现场勘验、检查的过程与所见,制作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五)参与现场分析;(六)提出处理现场的意见。4.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遇有哪些紧急情况,不用《搜查证》也可以搜查?A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b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c可能隐匿、毁弃、转移证据的d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e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5.对于勘验、检查的物品或文件,有哪些情形应当扣押?答:现场勘验、检查中,发现爆炸物品、毒品、枪支、弹药和淫秽物品以及其他非法违禁物品,应当立即扣押,固定相关证据后,交有关部门处理。6.对伤害案件鉴定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答:公安机

3、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7.如何让履行鉴定结论的告知程序?答: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没有

4、诉讼行为能力的,应当告知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诉讼代理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提出申请,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但应由请求方承担鉴定费用。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鉴定结论,可以只告知其结论部分,不告知鉴定过程等其他内容。8.询问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时,对询问场所是如何规定的?答: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内的指定场所或到他的住处进行询问。9.逮捕的条件是什么?答:(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

5、逮捕必要的。10.审查证据的内容主要有哪些?答:对物证、书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物证、书证是否为原物、原件,(二)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三)物证、书证在收集、保管及鉴定过程中是否受到破坏或者改变。(四)物证、书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物证、书证是否全面收集。二.论述题如何正确对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答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司法机关承认犯罪并交待犯罪事实的陈述和否认犯罪,或者虽然承认犯罪,但提供有关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和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节而进行的申辩或解释,简称口供。(1)审查是在什么

6、情况下交代的(动机);(2)审查有无刑讯逼供或指供、诱供等情况;(3)审查其供述与辩解是否合情合理.三、案例题1.答:(1)县检察院的做法是对的。本案为强*犯罪案件,作职能管辖上应该由公安机关主管。因此,县人民检察院接受了被害人王某的告发后,又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县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7日内应将说明情况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发出《通知立案书》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3)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县人民

7、检察院有权直接受理该案件。本案中,县人民检察院已经掌握了李某构成犯罪的重要证据,县公安局立案调查后未立案,县检察院再次通知县人民检察院立案,县公安局立案后又撤案,因此,需要由检察院直接受理,本案又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副县长利用职权实施的危害严重、影响较大的犯罪案件。因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后,可以由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答:根据《刑事诉讼法》中有关搜查和扣押的规定,本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