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2380761
大小:49.50 KB
页数:23页
时间:2018-07-16
《农转非政策及补偿摘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农转非政策及补偿摘要要登记为重庆市主城九区的城镇居民,具备3个条件之一即可:1)、购买商品住房;务工经商五年以上,2)、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3)、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重庆市农村籍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三投靠”人员,自愿登记为城镇居民的,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重庆市农村籍成年子女自愿投靠城镇身边无子女的父母,登记为城镇居民的,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重庆市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学生可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转为城镇居民。 重庆市籍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自愿转户的,可登记为
2、城镇居民(优秀农民工证明指的是区县级以上政府颁发的优秀农民工证书或者表彰文件;或者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年度的表彰文件)。 重庆市农村籍“五保”对象自愿转户的,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重庆市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兵退役时自愿转户,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记者注意到,重庆市主城入户政策这些年来呈现愈发宽松的趋势:以购房入户为例,2003年的政策要求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等;2009年的政策中,凡一次性在主城区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购房人及家人迁入购房地入户时,取消了学历限制;而今,已没有学历和面积的要求。
3、转户农民退地可获补偿 重庆允许“农转城”居民最长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和承包地的使用权及收益权。在3年过渡期内,转户居民可错位错时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既可以全部退出,也可以部分退出;既可以保留收益权和经营权,也可以保留收益权、流转经营权;既可以个人转户,也可以整户转户,以避免进入无地、无房、无业的“三无”行列。 对转户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的,参照同时期区县征地政策对农村住房及其附着物给予一次性补偿,并参照地票价款政策一次性给予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及购房补助,今后征地时不再享有补偿权利。对自愿退出承包地的,按本轮土地承包期内剩余年限和同类土地的平均流转收益给予补偿。
4、 转户农民还将获得“三项保留”:一是保留林地使用权,不要求退出,转户居民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流转或自主经营。二是保留计划生育政策,农转非人员在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后5年内,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享受农村计生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政策。三是保留农村各项补贴,农民目前享受的农村种粮直补、农机具补贴等与土地相结合的惠农政策,在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经营权之前继续保留。 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100问 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办公室制 二○一○年七月 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100问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
5、城镇化的重要任务。要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吸纳有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转化为城镇居民。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好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赁以及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要加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问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 户籍制度不破解,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早晚要吃亏,甚至事关国家的稳定。当前,我们倡
6、导公平正义、民生至上,这不应该只是喊在嘴里,更应该体现在行动上,涉及到具体问题,不解决户籍问题就很难谈公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 作为城乡统筹试验区,我们要在全国率先进行农民工户籍改革,精心组织,有序推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 户籍改革要坚持三原则:防止侵犯农民基本权益,防止农民流离失所,防止城市出现“贫民窟”。农民进城真正改变身份之后,使农民工真正享受到同工同权、同等市民待遇。 ——中共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奇帆 目录 一.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思路…………01-07 二.户籍准入条件……………………08-16
7、三.宅基地处置………………………17-21 四.承包地处置………………………22-24 五.社会保障…………………………25-32 六.教育卫生保障……………………33-35 七.计划生育政策……………………36-40 八.社会救助…………………………41-42一、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思路1、为什么要开展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 答: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缩小城乡差异、加快城市化进程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