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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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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专题调研报告农业经营主体是带动特色农业、现代农业发展的“火车头”。为全面了解全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进一步探索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路径和方法,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扶贫组组织开展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全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职业经理人、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六大类。2017年,全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突破万家,总数达到10208家。全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2017年,全州农
2、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3759家,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销售农产品总值达22亿元;入社农户达到万户,返还赢余亿元,社员较非社员年均增收30%以上。二是农业龙头企业。2017年,全州农业龙头企业总数达到4986家,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35家,州级重点龙头企业194家。实现销售收入亿元,其中,年销售收入过5亿元的企业1家,过1亿元的企业21家;出口创汇25/25万美元,其中,具有出口业绩的企业30家,出口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2家;上缴税金2亿元,其中,上缴税金达到100万元的企业38家。三是家庭农场。2017年7月,
3、《省工商局、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出台后,恩施州在专业大户发展的基础上,开始了家庭农场的试点探索。2017年,全州符合标准的家庭农场数量达到488家,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集中在粮食和畜牧两个产业。家庭农场土地经营规模达到万亩,从业人数1508人,年销售农产品总值亿元。四是专业大户和职业经理人。2017年,全州专业大户总数达到737个,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规模达到万亩。农村经纪人总数达到176个,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五是农产品批发市场。2017年,全州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总数达到62个,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共实现交易总
4、额亿元。其中,年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的专业批发市场8个。全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特点25/25一是经营范围覆盖主导产业。在主导产业培育壮大过程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了领域全覆盖,并依托主导产业发展。从龙头企业产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茶叶、蔬菜、畜牧、干鲜果等领域,占全州龙头企业总数的65%以上;从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分布看,烟叶、茶叶、蔬菜、干鲜果、药材、畜牧六大支柱产业占全州合作社总数的80%以上。二是服务内容更加广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参与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引领农民发展特色产业,实现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
5、、品牌化生产经营等方面,已经显示出强劲的活力,已由过去向农户提供单纯的生产、技术合作,逐步向提供生产、技术、信息、加工、销售等综合服务方向发展,合作层次不断提高。全州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单纯以生产、购买、服务、运销、加工等形式为主的专业合作社已下降至21%,而以产加销一体化服务为主的专业合作社已提高到70%。三是品牌意识不断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越来越注重在质量安全和品牌创建上下功夫。194家州级重点龙头企业中,84%的企业建有专门的质检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70%的企业获得了qs认证,17%的企业获得了haccp认证,53%的企业获得了iso
6、900025/25质量管理体系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17年,“三峡”、“长友”2件商标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50件商标获得了湖北著名商标,42个产品获得湖北名牌产品称号;“恩施玉露”茶被评为湖北第一历史名茶,连续两年荣获“最具影响力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其品牌价值升至亿元;“长友”蔬菜被评为湖北知名特色农产品。四是辐射带动能力逐步增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相互促进,融合发展。通过“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龙头企业+农户+基地”等方式,全州订单农业面积达到260多万亩,占全州特色
7、产业基地总面积的50%以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建基地面积达到110多万亩,带动农户万户,占农户总数的60%,户均增收00元以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流转耕地面积万亩,占全州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其中,流转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的面积达万亩、万亩,占流转耕地面积的40%、24%,土地流转趋势趋于集中化、规模化。全州初步形成了技术服务、股份合作、利润返还、保底收购等多种利益联结模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做法明确了组织领导机构。州、县两级均成立了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领
8、导小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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