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浅析

农民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浅析

ID:12330829

大小:292.50 KB

页数:34页

时间:2018-07-16

农民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浅析_第1页
农民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浅析_第2页
农民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浅析_第3页
农民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浅析_第4页
农民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浅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农民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浅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农民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浅析本文导航1、首页2、城乡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国际比较3、我国农民工医保关系及转移接续的紧迫性和改善对策社会建立全民医保的大格局下,农民工由于其特殊性,成为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面覆盖的难点。我为您编辑了“农民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浅析”农民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浅析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逐渐加快,工业化程度越来越深,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他们在从事农业生产之外,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纷纷涌入城市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劳动。对这种“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村户口的工人”,我们简称为农民工。由于

2、我国城乡二元体制在一段时间内的长期存在,农民工在城市从事最艰苦的工作,却不能完全融入城市医疗保障体制,大部分农民工在家乡参加的新农合医保不能在各省市地区之间自由转移接续。一、农民工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的含义。“农民工”一词最早出现在198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通讯》中,随后这一称谓因比较准确、简洁、符合我国国情,并且约定俗成而被广泛引用。借助于一般社会常识,我们主要从职业与地域方面来界定农民工:一是职业,农民工从事的是非农职业,或者以非农工作为主要职业,他们的绝大部分劳动时间花在非农活动上,他们的收入中相当一部分来自

3、非农活动;二是地域,农民工来自农村,是农村人口。医疗保险是指当劳动者因患病、生育或身体遭到伤害时,社会对其所需要的医疗费用提供的物质帮助,是属于社会保障的一个种类。农民工医疗保险实际上是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因疾病、生育或遭遇意外伤害时,对其需要治疗和花费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偿。农民工医疗保险接续转移就是要在适应农民工不稳定性的基础上,使其即使在短时间的失业期仍能够获得所迫切需要的基本医疗保障。本文导航1、首页2、城乡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国际比较3、我国农民工医保关系及转移接续的紧迫性和改善对策二、城乡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

4、国际比较。城市化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国外也有许多进城务工人员,下面有借鉴性的分析和研究几个国家在进城务工人员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方面的做法,总结其经验教训,对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社会实践有所启示。(一)德英医保关系及转移接续。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1881年德国颁布《黄金诏书》,开始对工人因事故和伤病造成的经济困难进行保障。1883年德国国会通过《疾病保险法》,规定保险费用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雇主承担其中的绝大部分。1972年,德国颁布《农民医疗保险法》,该法规定,法定农业医疗保险机构有义务为农民及其家

5、庭成员提供医疗保险。只要是缴纳了一定费用的农民及其共同劳动超过15年的家庭成员都可以是医疗保险的受益人。同时,政府为减轻农民负担为农民医疗保险提供津贴,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具体承受能力确定。德国的医疗保险实行法定强制参与,其医保体系由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共同构成,其中社会强制保险覆盖了德国91%的人口。英国的农村人口流动始于工业革命时期。为解决大量人口从农村涌入城市,英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制度。从1871年通过了《地方政府法》到1948年英国国会通过并实施了《国民救助法》,该法规定没有收入或是

6、收入太低的英国居民,可以领取国民救助金。1948年,英国建立了国家保健服务制度,对包括农民在内的全国居民实行免费医疗保健服务。由此看来,德英两国都建立了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在转移接续方面,人口流动到异地只需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二)日本医保关系及转移接续。日本是亚洲最早实行医疗社会保险的国家,早在1916年日本出台的《工场法》就规定,15人以上的工场,场主应当为雇员提供疗养费。1938年,日本制定的《国民健康保险法》首次针对包括农村居民在内的自雇人员,这标志着农村居民开始有了基本的公共医疗保险。到1961年,日本强制

7、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度。20世纪50年代以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日益频繁,为了较好的解决转移接续问题,政府设计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全国统一管理”的制度体系。日本全国各级政府都设立独立的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实行“户籍随人走”的制度,人口流动的同时享受当地的所有福利,从而实现了转移接续。尤其是出台了网络户籍登记制度之后,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更加顺利。(三)美国医保关系及转移接续。美国是商业最发达的国家,但是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使得社会保障成为现实和紧迫的问题。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的《社会保障法》和1939年通过的《立

8、法补充》奠定了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二战后美国的医保水平不断提高,直至克林顿执政后,首次提出建立全民医保计划,并且主张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保险费用。总的来看,美国实行的是市场主导模式,政府仅负责老年人、贫困人群和特殊群体的医疗卫生服务。在商业保险的前提下,各地都建有医疗保险分支机构,公民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不因地域的变化流动产生影响。本文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