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法考试】任海涛卷一讲义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012司法考试】任海涛卷一讲义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ID:11925333

大小:93.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14

【2012司法考试】任海涛卷一讲义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_第1页
【2012司法考试】任海涛卷一讲义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_第2页
【2012司法考试】任海涛卷一讲义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_第3页
【2012司法考试】任海涛卷一讲义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_第4页
【2012司法考试】任海涛卷一讲义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2司法考试】任海涛卷一讲义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考点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本质属性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法治理念法治的理性化观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理性化观念体系指导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它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构成。特征政治性:以社会主义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人民性:根本目标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人民是法治的主体,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

2、者和推动力科学性: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开放性:永远不封闭,保持与时俱进的品格。真题(11-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借鉴中国传统文化中民为邦本、法不阿贵、和为贵和西方法治思想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民主权、基本人权等思想,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什么特征?A.本质的同源性B.彻底的人民性C.充分的开放性D.实践基础的相同性本质属性三统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至上(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三者之间互补充、和谐统一:(1)党的事业就是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党与人民)(2)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三者关系)(3)人

3、民利益就是宪法和法律的最高价值。(人民与法律)(4)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标志,共同反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三)考点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理论渊源马、恩、列法律(法治)思想马、恩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人民主权思想、法的本质和功能的思想、法律权威的思想等,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和源头。列宁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法治思想,解决了社会主义法治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列宁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探索和论述不仅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而且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开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

4、发展观中的法治思想中国传统法治思想和外国法治思想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来源,外国法治思想也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有益的借鉴。6实践基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法治实践经验教训,经过几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不断凝练,逐步形成的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成果。1真题(09-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2真题(09-3)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5、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答案:C3真题(11-6)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主权”的理论在我国宪法中是如何体现的?A.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B.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律面前一律平等D.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考点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选择题必考)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新民主主义时期:在陕甘

6、宁边区政府的司法实践中,逐步确立了平等与正义、“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等司法原则新中国成立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并实施“民主建国”,制定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9月20日通过),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创新。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创造性地阐释了一系列具体而明确的法律思想,提出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二次重大创新。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式确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

7、观中国化的第三次重大创新。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崭新命题,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四次重大创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对前三次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成果的继承、发展和升华,它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