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192192
大小:31.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7-11-08
《关于印发《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管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组通字〔2017〕34号各区县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政治处,黄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现将《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黄山市委组织部黄山市财政局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9月7日5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经研究
2、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储备金,是指通过财政资金投入,定期定额发放资金补贴,用以引导本地高层次人才留任黄山开展创新创业和吸引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来我市服务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第三条高层次人才储备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才办具体组织实施。第四条在我市生产一线从事专业工作且业绩突出者,符合以下几类条件的经申报、评审认定后,享受人才储备金的政策。A类:国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B类: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含各分
3、项计划);国家“万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完成人;国家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人选。C类:省“百人计划”人选;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皖江学者。D类:5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E类:在企业工作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和高级技师资格的技能人才。F类:急需紧缺专业的“985”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及定向、委培生)高校
4、毕业生(含继续就读的硕士生)。第五条A类人才每年10万元;B类人才每年8万元;C类人才每年6万元;D类人才每年3.6万元;E类人才每年1.8万元;F类人才的硕士生、本科生每年分别为1.8万元、1.5万元。在享受人才储备金期间,获得更高学历、职称或荣誉称号的,自获得的次年1月份起,就高享受相应政策。第六条人才储备金最长享受20年,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年度额度的70%,留存部分到期或退休时可一次性领取。若享受人才储备金者调任或提拔,不符合享受政策的但仍在我市工作的,其积累的人才储备金可一次性领取。若享受
5、人才储备金者调离黄山的,其人才储备金享受资格自然终止,且积累的储备金不再予以领取。F类新进人员来黄山工作第一年度,按月提取兑现政策。第七条市人社局负责人才储备金账户建立及维护,于每年5月底前完成个人人才储备金账户的建立及维护。第八条人才储备金提取申领按以下程序办理:5(一)每年4月底前,市直部门、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等部门符合条件的对象,填写《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提取申领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复核后,报送市人才办。各区县按程序审核,提交区县委组织部复核后,报送
6、市人才办;(二)市人才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审核小组,对申报对象进行统一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对象在所在单位及媒体上公示;(三)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依照第五条规定提取高层次人才储备金;异议成立的,及时反馈申报对象,不予享受相关政策。第九条本办法限于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年度考核达到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者申报(F类新进人员除外)。第十条本办法“生产一线”者是指直接从事生产、科研、教学等工作的人员,包括基层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不含国有企业享受年薪制的高层
7、管理人员)。本办法“急需紧缺专业”是指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用人单位急需、我市实际紧缺的专业。第十一条经研究被市委市政府或市发改、科技、招商等部门聘请为经济、科技、招商等顾问的市外黄山籍人才,可享受相应的人才储备金政策(最低可按F类标准兑现),享受时间以聘请时间为准,按年度全额提取。第十二条5市财政结合市级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状况,按照预算总额控制的原则,适当增加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用于高层次人才储备金工作。所需经费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承担。市财政给予市直财政拨款事业
8、单位的人才100%的补助,给予市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级企业的人才50%的补助。市财政给予各区县、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的人才30%的补助。第十三条严禁提供虚假资料、签订虚假协议,对弄虚作假的个人和单位,取消待遇、追回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第十四条本办法中所规定的政策与《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所规定的政策不同时享受。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人才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