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的法理思考探讨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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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分都是垃圾撒旦发生发大水范德萨发撒旦社会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的法理思考  高军  2005年7月7日,中组部副部长李景田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当前中国改革进入了关键时期,有些矛盾集中显现,并因此发生了一些“群体性事件”。此后,“群体性事件”这一概念取代“骚乱”等词频频出现在媒体的公开报道中。特别是近期以来,媒体公开报道了贵州翁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等一系列群体性事件更是为举世所关注。2008年年底,全国县委书记和公安局长进京培训乃应对当前频发的群体性事件的非常举措,这表明中央已充分地认识到问题之严峻性。从学术的角度,“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对抗和激化的具体表现,是指由人民内部矛盾引

2、发的严重影响、干扰乃至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的社会冲突事件”。如何处理这类群体性事件,是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对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执政道德的一个严峻考验。由于此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应对与法、法律实施、法的实效等有关,因此,从法理角度对其进行剖析,找出根源并寻求解决的途径,以期为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是十分必要的。  一、群体性事件暴露了转型时期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所隐藏的一些深层次危机  (一)群体性事件折射出政府危机  1、基层地方政府权力运行脱法失控的危机。公安部2004年统计显示,劳资关系、农村征地、城市拆迁、企业改制重组、移民安置补偿等问题,是酿成“群体性事件

3、”的直接原因。群体性事件之所以发生,多数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公务人员在经济利益趋使下,官商勾结,在上述事务中突破法律规定,滥用公权力,不断挑衅民间,甚至突破当地民众容忍的底线。由于群众受侵犯的权利在体制内难以得到有效的救济,受伤害的感情不断积累,遇到偶发事件作为群众长期被压抑的情绪的渲泻口,遂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对此,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总结翁安事件教训时曾有形象的概括。  2、解决冲突的路径依赖危机。群体性事件发生之初,当地政府通常会将事件定性为治安性、刑事性案件,甚至定性为政治性事件。之所以作如此定性,原因在于:一则某些地方官员可以乘机推脱失职的责任,二则可以为动用警察等公权力介

4、入寻找合理的理由。后由于事态的严重以及中央政府的介入,一批对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官员被撤职,对事件的总结一般都定性为有关责任官员党性不强、服务群众意识淡薄,然后开展官德教育活动。事实上,这种程式化的冲突解决模式并未走出传统压制型治理模式下泛道德化、泛意识形态化以及传统中国“对行政权力恣意行使的遏制不是由于公民能够对违法过程提出效力瑕疵的异议,而是借助于高一级行政权力对下级僚属的惩戒予以保障”[5]的路径依赖。  3、政府的诚信危机。群体性事件发生初期,在中央政府和中央媒体介入之前,当地媒体经常处于失声或与当地政府一个声调的状态。但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网络上,民众对官方单方面发

5、布的信息普遍持质疑的态度。民众之所以如此,往往乃基于自身的经验。由于我国没有西方国家发达的民间协会和私人传媒,民众的信息主要来源于政府,因此,政府公布的信息如果不实,将会对公众的信心构成致命的打击,而这在近年的实践中却是不乏其例的。例如,非典初期,有官员声明“北京没有‘非典’”;股市印花税上调前一天,有财政部官员还在公开声称“不会上调股市印花税”;三鹿毒奶粉事件中,故意犯罪的企业居然持有“国家免检产品”证书,这不仅是商业信用的破产,更严重的动摇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使政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信用危机。  (二)群体性事件的本质是一场社会的法治危机  1、权力者违法导致法律空转。“权力在

6、社会关系中代表着能动而易变的原则,在权力未受到控制时,可以把它比作自由流动、高涨的能量而其结果往往具有破坏性。权力的行使,常常以无情的和不可忍受的压制为标志;在权力统治不受制约的地方,它极易造成紧张、摩擦和突变。再者,在权力可以通行无阻的社会制度中,发展趋势往往是社会上的权势者压迫或剥夺弱者。”当前,在我国由于公权力缺乏有效的约束,在逐利目标的支配下,一些地方政府充当污染企业的保护伞,对生命、健康、财产权利受侵犯的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予以压制。特别是近年来在征地、拆迁等事件中,一些地方政府与房产商、企业结成利益同盟,动则动用公权力,突破法律规定,侵犯公民权利。  2、事件处理过程

7、中程序的偏颇。“程序不是次要的事情,随着政府权力持续不断地急剧增长,只有依靠程序公正,权力才可能变得让人容忍。”“合理而公正的程序是区别健全的民主制度与偏执的群众专政的分水岭”,[8]威廉姆?道格拉斯更是一针见血地断言,“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和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9]程序正义要求“任何人不得在涉及自己的案件中担任法官”、“必须听取另一方的陈述”。[10]但是,在很多群体性事件中,结论无一不是由官方发布,甚至媒体往往采用的是全国统一的通稿,很难听到参与群体性事件的民众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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