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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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研究2011年8月第23卷第4期湖南警察学院JournalofHunanPoliceAcademyAug.2011V01.23No.4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研究解永照,赵安萌(1.山东警察学院,山东济南2500142.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300071)摘要:群体性事件是当前影响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基础力量,其处置机制的建立健全具有重要意义.因而,需要对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理论基础加以阐释,并对我国现行的群体性事件进行动态和静态的分析,从中找出问题并加以完善.关键词:公安机关;群体性事件;静态;动态;完

2、善中图分类号:D631.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140(2011)04—0055—06当前,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总方针和总任务,也是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之一.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格局和社会财产分配不断出现重新组合,造成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凸显,群体性治安事件不断增多,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近年来,尤其是全球金融危机,通货膨胀等经济动荡带来的影响,作为社会矛盾和冲突特殊表现的各种群体性事件,数量正不断上升,规模13益扩大,表现形式趋于激烈,已越来

3、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从贵州瓮安"6.28"事件到云南孟连"7.19"事件,各地不断出现的群体性事件,使得许多潜藏的矛盾激化并表现出社会化的倾向.这些群体性矛盾的爆发,不仅是对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的一个巨大挑战,公安机关如何应对也是一个现实而又紧迫的问题."和谐"是中国改革发展战略机遇期的社会主基调.以和平与发展为时代主题的条件下,和谐社会必须以有序,安全和稳定为基本前提.对此,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出了要"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事件",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也针对本地情况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落实性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公安机关作为

4、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基本力量,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参与和执行机构,在群体性事件处置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必须积极行动起来,做好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事件的工作.因此,对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进行深入分析,并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对策建议,对维护我国社会政治稳定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一,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理论基础(一)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是公安机关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指针,在依法治国成为我国基本治国方略的当下,只有在有效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才能更好地对群体性事件进行明确而公正的处理,才能最大限度地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安定.可有可无,模棱两可的权宜性处

5、理只能暂时压制矛盾,却不能最终消弭矛盾,其效果只能是对群众不利,于社会有害.Ill当前,我国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尚无关于群体性事件方面的统一立法,这导致公安机关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没有直接的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通过对宪法,刑法,行政法规,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发现,关于群体性事件的规定都过于笼统,模糊,原则,对群体性事件的主管机关和部门,处置职权等缺乏明确化,具体化的指引.在宪法层面上,我国《宪法》第28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收稿13期:201l一04—28基金项目:本文系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项目"基层公安机

6、关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能力创新"(项目编号:2009LLYJSDST022)的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解永照(1977一),男,山东即墨人,山东警察学院编辑部讲师,研究方向为警察学;赵安萌(1987-),女,南开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在读研究生.55治安纵横解永照,赵安萌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研究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的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力量,该条款为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也是国家在最高层面对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概括赋权.在法律层面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等法律规定,人民警察在对群体性事件进行现场处置过程中,有行使警察强制权的权力,可以视情况采取强制带离现场,拘留,现场管制,强行驱散,新闻管制,设置临时警戒线,强制传唤直至使用武器,警械等强制措施.这些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酌情可以采用上述种类的警察强制权,充分保障了公安机关履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职责所必需的权力.特别是2007年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我国应对包括群体性事件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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