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劳动教养制度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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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完善我国劳动教养制度法律思考【摘要】劳动教养制度作为我国独创的法律制度,在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犯罪方面发挥了历史性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的弊端日益突出,劳教制度的改革迫在眉睫,不断完善劳动教养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关键词】广告违法;消费者;公益诉讼;契合性劳动教养制度作为我国独创的法律制度,自1957年正式创立至今,在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犯罪方面发挥了历史性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的弊端日益突出,明显不符合我国不断健全的法制要求,受到了不少法学专业学者

2、的置疑于批评,甚至成为了国际人权斗争的焦点,劳教制度的改革迫在眉睫。笔者试图通过对劳教制度“生死攸关”的境地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出该制度的弊端;提出劳教制度;立法完善的几点建议并就劳教人员如何再就业阐述下自己的看法。一、现行劳动教养法律规范存在的问题1.劳教制度性质不明12这是劳动教养立法的最大问题,它能决定劳动教养制度的法律地位,而劳动教养制度的性质在我国是相当模糊的[1],何以见得呢?1957年《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把劳动教养性质规定为“劳动教养,是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也是对他们安置就业的一种办法。1982

3、年国务院批准转发的公安部《劳动教养法试行办法》,将劳动教养性质规定为“劳动教养,是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1991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的《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中指出:“劳动教育不是刑事处罚,而是行政处罚。”1995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管理和劳动教养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劳动教养所是国家治安行政处罚的机关。”表述多变,性质不明,是行政措施?还是行政处罚?又或是治安行政处罚?在劳动教养立法改革中必须确定其性质。2.期限不合理,任意性过大12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

4、养的补充规定》,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劳动教养期限,底线1年,最高3年,加延长期限1年可达4年。从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严厉程度看,显然高于治安管理处罚和刑罚中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和拘役,报应惩罚的性质是显而易见的,这与劳动教养的性质及收容对象的罪错不符,而由此产生的问题是,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受刑事处罚的所受到的处罚,可能反而比构成犯罪,应受刑事处罚的还要严重。另外,现行劳动教养法规虽然规定了劳动教养的期限,但对于每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究竟应决定多长的劳教期限,以及对哪些案件从重处罚,都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而这种指定“性”不定“量”的模糊规定就给执法

5、工作带来很大的随意性,以上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必须在立法改革中加以完善。3.适用程序严重不合理现行的劳动教养法律法规原则确立了劳动教养适用程序,即公安机关办案、呈报,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司法行政机关的劳动教养场所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对劳动教养机关活动实行监督的基本模式,但从目前的时间状况看,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已名存实亡,实际的教养审批权力控制在作为委员会之一的公安机关手里,而作为法律监督机构的检察院对劳教审批的监督缺乏有效的措施和制度,“权力真空”和“权力扩张”的现象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决定程序上的随意性,从而影响到劳动教养法制

6、的公正性与合理性,劳动教养审批过程不公开,不设听证,缺乏应有的监督,有失公正,被决定劳教的人无权为自己辩护,其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劳动教养的司法救济途径困难重重等一系列弊端,必须通过程序立法加以解决[2]。4.劳动执行制度落后与教育挽救的目的不相符12《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32条规定,对劳教人员的“教育时间,在一般情况下,每天不少于3小时,劳动不超过6小时。”但实际工作中,对“六三”制的执行不彻底,“以劳代教”现象和“劳动是教育改造的重要手段”的片面理解现象普遍存在。另外,劳动教养的执行模式基本上是封闭式的,除了没有电网和武警看押外,在教育、管

7、理、劳动等方面和刑罚执行没有本质的区别,人们对劳动教养是“二劳改”的观念总是难以改变,因此必须尽快探索出一条真正有别于刑罚执行的劳动教养执行模式。5.相关法律之间存在冲突《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货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第5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劳动教养的决定不经过司法程序,执行主体从审查到批准决定实际上均由公安机关一家负责,显然与“非经审判不得监禁”的法治精神相冲

8、突,严格说来,劳动教养制度存在着违宪性问题。12《立法法》第8条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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